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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HESHUN ADVANCED MATERIAL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5

Apr 9,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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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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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4 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的规定,积极履行职责,恪尽职守,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从客观、公 正立场出发,作出独立判断。

报告期内,本人因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满六年,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人自2024 年6 月25 日起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各 专业委员会委员职务。现将2024 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

杜淼,女,1971 年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1999 年 12 月至今,历任浙江大学高分子系讲师、副教授、教授;2012 年5 月至2020 年3 月,担任杭州沃蓝建设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18 年6 月至2024 年6 月任公司独 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经自查,任职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 任何职务,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任职,也没有为 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没有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 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本人具有《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 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 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4 年本人任职期内,公司召开了4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参加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
事姓名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董事会情况
应参加董事会次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
席次数
缺席
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
亲自参加会议
杜淼 4 4 0 0

2024 年本人任职期内,公司召开了2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1 次提名委员会会 议,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 次战略决策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 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参加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
董事
姓名
审计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
应出席
次数
实际出
席次数
应出席
次数
实际出
席次数
应出席
次数
实际出
席次数
应出席
次数
实际出
席次数
杜淼 / / 1 1 1 1 / /

2024 年度,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二)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本人任职期内,公司召开3 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参加3 次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 事规则》的规定;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股 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列席股东大会时,重点关注了涉及中小 股东单独计票的议案表决情况,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会议表决情况

本人认真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公司董事 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本人对公司 董事会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认为这些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的利益,对各项议案均未提出异议。

(四)日常工作情况

2024 年任职期内,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始终坚守独立、客观、公正的立场, 为公司的稳健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监督和保障。

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机会,深入了解了公司的经 营策略、财务状况、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情况。通过审阅相关报告和文件,对公 司的运营状况有了更为全面和深入的认识,也为决策提供了有力的依据。

此外,本人还积极与公司管理层、其他董事及员工进行交流,通过实地考察、 会谈和电话沟通等多种方式,深入了解公司的实际运营情况和面临的挑战。始终

关注公司的长期发展,公司可能面临的风险和机遇。

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始终坚守诚信原则,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决策过程进 行严格的监督和审查。确保公司管理层能够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保护 股东的利益,实现公司的稳健发展。

(五)公司对独立董事工作的配合情况

公司高度重视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重要作用,积极配合本人有效行使职 权,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了充分的保障和支持。积极向本人提供所需的文件资料, 确保本人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这使得本人能够全面了解公司的经营情 况、财务状况和重大决策过程,为本人做出独立、客观的判断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六)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公司报送的各类文件本人均会认真仔细阅读,并持 续关注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公共传媒有关公司的各类报道及重大事件和政策变 化对公司的影响。在现场多次听取相关人员汇报并进行现场调查,了解公司的日 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独立职权,对公 司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监督和核查。

2024 年任职期内,公司未出现需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

(七)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 年任职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多次沟通,与会 计师事务所就2023 年年度报告及财务情况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 果的客观、公正。

(八)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4 年任职期内,本人参加了公司2023 年度业绩说明会,认真解答投资者 提问,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此外,本人还充分利用出席股东大会的时间, 积极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利用自身的法律、财务及 行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研判公司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促进董事会决 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4 年任职期内公司未发生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4 年任职期内公司及相关方未变更或者豁免承诺。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不适用。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 年任职期内,公司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一季度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 司的生产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要求进一 步督促公司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公司的规范化运作、完善公司的内部控制制 度,结合公司实际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了整体风险管控水平。《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真实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现状。

(五)聘用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的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恪 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本人参加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并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 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格,在为公司提 供2024 年度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按照独立审计准则实施审计工作,遵循独立、客 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2024 年度的相关审计工作。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4 年任职期内,公司未发生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情形。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 计差错更正

2024 年任职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 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任职期内,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 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本人认为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被提名人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具

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和能力,未发现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 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 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放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未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员 工持股计划。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 年,本人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规定与要求,勤勉尽职、认真审阅每次 董事会的各项议案,能够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公正的发表意见,维护了 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对公司财务报告等情况进行了核查和监督,关注 公司在媒体披露的重要信息,保持与公司管理层的及时沟通。

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杜淼 2025 年4 月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