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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lin Sino-Microelectronics Co.,Ltd.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06

May 10, 2006

56676_rns_2006-05-10_4b486586-38b7-4b3f-bdd3-2dfc61feb402.PDF

Governance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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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调整的意见函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6年4月24日公告股权分 置改革方案后,为使方案具备尽可能广泛的股东基础,在公司董事会和保荐机构的 协助下,非流通股股东通过热线电话、走访投资者、网上股东交流会等多种形式与 投资者进行了广泛的沟通与交流。根据各方协商的结果,公司董事会接受非流通股 股东的委托,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部分内容作出了调整,并由董事会做出公告。 本次调整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4年修订本)及《吉林华微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就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调整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 1 、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发展的

  • 长远利益;

2 、本次方案的调整是在公司、保荐机构、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之间经 过广泛沟通,尤其是吸纳了广大流通股股东的意见的基础上形成的,体现了对流通 股股东的尊重,有利于保护流通股股东的利益;

  • 3、我们同意本次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暨《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的调整;

  • 4 、本独立意见是公司独立董事基于对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进行调整所发表的意

  • 见,不构成对前次意见的修改。

独立董事签字: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杨伟程 单建安 周业安

2006 年 5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