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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aYun Technology Inc.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5
May 8,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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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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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明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拟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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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明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控股股东拟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独立意见
广东明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于2015 年5 月7 日在东莞市横沥镇村头村工业区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 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本次会议,根据中国证 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则 运作指引》等有关文件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议事规则》等公司制 度的规定,基于个人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中《关 于<控股股东拟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为支持公司战略发展,公司控股股东周建林先生拟再向公司提供现金财务资 助3000 万元。本次财务资助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至此,控股股东最近 十二个月内对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金额累计7000 万元。
经过对会议材料及相关事项的仔细研究,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我们就该议 案发表以下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体现了控股股东对上市公司的支持,既 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同时也改善了公司资金结构,支 持了公司长期投资;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对本次 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回避了对此议案的表决,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该项关联交易并提 交公司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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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明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拟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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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广东明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拟向公司 提供财务资助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白 华 李广众 于海涌
2015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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