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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angsu Yoke Technology Co., Ltd. Management Reports 2025

Apr 27,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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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agement Repor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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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 年度,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 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监督职能。本年度共召开监事会会议五次,无监事缺席; 同时,监事会成员全体列席或出席了报告期内的历次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对 公司的重大经济活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进行了有效监督,对企业的 规范运作和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现将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五次会议,会议情况如下:

  • (一)2024 年3 月26 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 全体监事一致审议通过了:

1、《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

会议决议公告刊登于2024 年3 月27 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二)、2024 年4 月19 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 开,全体监事一致审议通过了:

1、《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会议决议公告刊登于2024 年4 月22 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三)2024 年4 月24 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全体监事一致审议通过了:

1、《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2、《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关于2023 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自我评价报告》;

4、《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5、《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6、《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互相担保的议案》; 7、《关于公司及子公司运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及较低风险理财产

  • 品的议案》;

  • 8、《关于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 9、《关于2023 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10、《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11、《2024 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

12、《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会议决议公告刊登于2024 年4 月26 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 (四)2024 年8 月26 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 全体监事一致审议通过了:

  • 1、《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2、《2024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 3、《关于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议案》;

  • 4、《关于2024 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会议决议公告刊登于2024 年8 月28 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 (五)2024 年10 月25 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

  • 开,全体监事一致审议通过了:

1、《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 2、《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财务报告》;

  • 3、《关于变更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4、《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会议决议公告刊登于2024 年10 月28 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二、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的独立意见

2024 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规定,认真履 行监事会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状况、 内部控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等事项进行了全面的监督、检查和审核,认为: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4 年,公司董事会及经营班子能够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运作,

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控制度,各项决策完全合法。未发现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 他高管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或损害公 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

1、公司董事会2024 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包含的 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4 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 为;

4、公司本次年度报告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 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监事会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4 年度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审计报告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三)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2023 年9 月12 日,公司下属子公司江苏雅克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与SK enpulse Co., Ltd.签署《股权收购协议》,约定雅克半导体以不超过500 亿韩元 的价格(以2023 年9 月12 日韩元汇率中间价1 元人民币对韩元182.3154 元为 基准,约合人民币27,425.00 万元)购买SK enpulse Co., Ltd.公司持有的 SKC-ENF Electronic Materials Limited75.10%的股权,间接控股SKC-ENF Electronic Materials Limited 下属子公司爱思开希(南通)半导体材料有限 公司。2024 年11 月,公司接到雅克半导体的通知,其已与SK enpulse 公司签 署了《交割协议》,已经按《股权收购协议》的约定完成本次交易的交割工作。

同时,为进一步增进上市公司与半导体产业方的合作关系,拓展行业资源, 进一步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助力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公司以不超过人民 币7,200 万元的自有或自筹资金参股沈阳亦创精密科技有限公司,由沈阳亦创精 密科技有限公司主导收购SK enpulse Co., Ltd.持有的SKC solmics Hong Kong Limited90%的股权,间接参股专注于为半导体生产厂商提供一站式设备精密洗净

服务的爱思开希半导体材料(无锡)有限公司。2024 年11 月,公司接到沈阳亦 创的通知,其已与SK enpulse 公司签署了《交割协议》,已经按《收购协议》的 约定完成本次交易的交割工作。

(四)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建立了内幕信息管理制度,做好了内幕信息保密工作,加强内幕信息管 理,公平地进行信息披露,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五)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1、关于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基于日常运营需要,需与控股股东沈锡强先生持股的宜兴新 雅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雅酒店”)发生酒店服务交易。经确认,2023 年 度,公司与新雅酒店的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为人民币421.48 万元。根据上年 实际发生情况和2024 年度经营需要,预计2024 年度公司与新雅酒店发生的日常 关联交易总金额约为人民币800 万元。经核查,2024 年度,公司与新雅酒店实 际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金额约为人民币693.99 万元。

监事会认为公司与新雅酒店发生的关联交易是日常经营所需,交易将严格遵 循自愿平等、定价公允的原则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 的独立性,公司亦不会因为上述关联交易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

2、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

2024 年4 月19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六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 公司为沈阳亦创精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亦创”)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3,119.4720 万元的担保。后经2024 年10 月25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为参股公司提供担 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为沈阳亦创向金融机构申请的项目贷款提 供的担保的额度,担保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3,119.4720 万元调整为不超过人民 币4,026.67 万元。《关于变更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已经公司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为参股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的项目贷款提供担保,

有利于保证沈阳亦创股权收购事项的顺利推进,满足交易后沈阳亦创下属二级控 股子公司爱思开希半导体材料(无锡)有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 拟提供的担保未超过持股比例,沈阳亦创的股东沈阳先进、法定代表人郑广文控 股的北京亦盛精密半导体有限公司分别就沈阳亦创的前述贷款提供全额担保,并 且沈阳亦创向公司提供了反担保,担保方式公平、对等,担保整体风险可控。 (六)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为促进子公司的发展,满足子公司对生产经营资金的需求,经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及同一控制下的全资独 立法人、控股法人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互相担保,总额度(含现有业务)不超过 人民币350,000 万元整。

2024 年3 月26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出于整体经营 管理的安排,就爱思开希(南通)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后更名为雅克(南通) 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置换后的银行借款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 万元的担 保。前述议案已经公司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4 年4 月19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六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 公司为沈阳亦创精密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119.4720 万元的担保。 后经2024 年10 月25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九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变更为沈阳亦创精密科技有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的项目贷款提供的 担保的额度,担保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3,119.4720 万元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4,026.67 万元。《关于变更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已公司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截至2024 年12 月31 日,公司对同一控制下的全资独立法人、控股法人提 供担保的实际担保余额为13,623.46 万元,系公司对雅克(南通)半导体材料有 限公司的担保,该实际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2024 年底)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净资产7,200,243,597.84 元的1.89%;同一控制下的全资独立法人、 控股法人之间相互提供担保的实际担保余额为0 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2024 年底)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7,200,243,597.84 元的0%。

截止2024 年12 月31 日,公司对外担保实际发生总额为人民币3,119.47 万元,系对参股公司按股权比例提供担保,该实际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2024 年底)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7,200,243,597.84 元的0.43%。

监事会认为上述担保事项,履行了合法程序,体现了诚信、公平、公正的原 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七)债务重组等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事项,也无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 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八)检查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进行了有效的监督,认为: 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能够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的规定执行,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九)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公司自身 的实际情况,遵循了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 制制度,并得到了有效的贯彻和执行,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有效的 防范了经营风险;2024 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 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和运行情况。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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