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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angsu Gian Technology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7
Nov 22,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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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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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 2017 ] 003837 号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截止 2017 年 10 月 10 日)
| 目 录 | 页 次 | |
|---|---|---|
| 一、 |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 | 1-2 |
| 证报告 | ||
| 二、 |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 | 1-2 |
| 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 |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 2017 ] 003837 号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研科 技)编制的截止2017年10月10日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专项说明》(以下简称“专项说明”)。
一、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 编制专项说明是精研科技董事会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提供真实、合法、 完整的鉴证材料,设计、实施和维护与专项说明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 保证专项说明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专项说明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 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 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专项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 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及 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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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华核字 [ 2017 ] 003837 号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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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 精研科技编制的截止 2017 年 10 月 10 日《以自筹资金 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精研 科技截止 2017 年 10 月 10 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精研科技用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之目的,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因使用不当造 成的后果,与执行本鉴证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附件: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专项说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 中国 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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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 2017 年 10 月 10 日 以自募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
深圳证券交易所:
现根据贵所印发《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以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 批复》(证监许可[2017]1686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华泰 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向社会公众投资者以定价发行和网下询价配售相结合方式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2,200.0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38.70 元。截至 2017 年 10 月 12 日, 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200.00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 851,400,000.00 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 69,000,000.00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782,400,000.00 元,已由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7 年 10 月 12 日存入公司账户。 其中:公司在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开立的账户(账号:1001240000000250)收到 人民币 530,045,000.00 元、公司在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开立的账户(账号: 1777637211)收到人民币 63,380,000.00 元、公司在中国银行常州钟楼支行营业部开立的账 户(账号: 489770800795)收到人民币 170,000,000.00 元、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常州星港花苑支行开立的账户(账号:483270819084)收到人民币 18,975,000.00 元;减除 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18,975,000.00 元后,共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63,425,000.00 元。上 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大华验字 [2017]000737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招股说明书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 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 | 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额 | 项目备案或核准文件 |
| 1 | 扩建高密度MIM 产品生产基地项目 | 53,004.50 | 53,004.50 | 钟发改备【2015】50号 |
| 2 | 新建研发中心项目 | 6,338.00 | 6,338.00 | 钟发改备【2015】49号 |
| 3 | 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营运资金 | 17,000.00 | 17,000.00 | |
| 合 计 | 76,342.50 | 76,342.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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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 2017 年 10 月 10 日 以自募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若已使用自筹资金进行了部分相关项目的投资,在募集资金到 位后,募集资金将用于替换相关自筹资金。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出项目所需资金, 超出部分公司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项目所需资金,不足 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于 2015 年 12 月经常州 市钟楼区发展和改革局备案批准立项,并经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 决议通过利用募集资金投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已由江苏精研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
截至 2017 年 10 月 10 日,自筹资金实际投资额 24,156.83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
|---|---|---|---|---|---|
| 序号 | 募投项目名称 | 已预先投入资金 | 其中: | ||
| 建安工程支出 | 土地购置 | 设备购置及安装 | |||
| 1 | 扩建高密度MIM 产品生产基地项目 | 21,803.71 | 7,468.42 | 686.00 | 13,649.29 |
| 2 | 新建研发中心项目 | 2,353.12 | 717.16 | 1,635.96 | |
| 合 计 | 24,156.83 | 8,185.58 | 686.00 | 15,285.25 |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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