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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E TECHNOLOGY CO., 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5

Apr 21,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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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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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的有关规定,现将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1988年8月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
首席合伙人 刘维 2025年末合伙人数量 233
2025年末执业人员数量 注册会计师 1507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856
2024年业务收入 业务收入总额 251,025.80万元
审计业务收入 234,862.94万元
证券业务收入 123,764.58万元
2024年上市公司(含A、B股)审计情况 客户家数 518
审计收费总额 62,047.52万元
涉及主要行业 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多个行业。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383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9月1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


案》,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二、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从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对容诚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从事证券业务的资质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在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中,客观公允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具体监督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监督

在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工作中,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监督

2025年8月2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审计过程监督

1、在审计工作开展前,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进行沟通与讨论,对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人员的独立性、重要时间节点、年报审计要点、人员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深入的沟通。
2、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进行多次沟通,了解公司2025年度审计基本情况,就审定后的基本数据、初步确定的关键审计事项、总体审计结论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4月20日


(本页无正文,为《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之签字页)

审计委员会成员(签字):

李勉 尤鑫 马文明
李勉 尤建新 马文明

日期:2026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