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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CET Group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7
Sep 29,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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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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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17年08月31日
目 录
| 一、 |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1 – 2 |
|---|---|---|
二、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3 – 25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 号)的规定,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长电科技"或"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 2017 年 8 月 31 日的前次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时间、专户存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 2014 年非公开发行普通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874 号)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 8 名特定 投资者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131,436,390 股,每股价格人民币 9.51 元。本次非公 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249,960,068.9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63,627,443.28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186,332,625.62 元。2014 年 9 月 24 日,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公证天业")就募集资金到账 事项出具了"苏公 W[2014]B103 号"《验资报告》。
截至 2017 年 8 月 31 日止,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2、 2015 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江苏新潮科技集团有限公 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401 号)核准,公 司向江苏新潮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新潮集团")发行 28,076,710 股新股,购买其 持有的江阴长电先进封装有限公司(简称"长电先进")16.188%股权;同时公司以非公 开发行方式向新潮集团发行 23,268,101 股新股募集配套资金,每股价格人民币 14.13 元。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28,778,267.13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配套资 金净额为人民币 324,202,701.66 元。2015 年 11 月 20 日,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就募集资金到账事项出具了"安永华明(2015)验字第 61121126_B01 号"《验资报告》。
截至 2017 年 8 月 31 日止,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时间、专户存储情况(续)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续)
3、 2017 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 股份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663 号) 核准,公司向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产业基金")发行 129,791,394 股新股,购买其持有的苏州长电新科投资有限公司(简称"长电新科") 29.41%股权、苏州长电新朋投资有限公司(简称"长电新朋")22.73%股权;公司向芯 电半导体(上海)有限公司(简称"芯电半导体")发行 43,285,527 股新股,购买其持 有的长电新科 19.61%股权;同时,公司向芯电半导体非公开发行新股 150,852,271 股 募集配套资金,每股发行价格为 17.6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2,654,999,969.60 元,扣 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610,364,117.86 元。2017 年 6 月 12 日,安 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募集资金到账事项出具了"安永华明(2017)验字 第 61121126_B02 号"《验资报告》。
截至 2017 年 8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余额合计 47,791.93 万元,具体 如下: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余额:302.38 万元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余额:43,811.07 万元 新加坡星展银行有限公司余额:557.26 万美元(折合人民币 3,678.48 万元)
(二)前次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时间
1、 2014 年非公开发行普通股
2014 年 9 月 23 日,主承销商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将扣除保荐费、承销费的募 集资金 1,187,464,062.01 元汇入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设立的募集资 金存储专户(专户账号:481965361187)。公司收到的上述募集资金扣除律师费、会 计师费等其他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1,186,332,625.62 元。
2014 年 9 月 24 日,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募集资金到 账事项出具了"苏公 W[2014]B103 号"《验资报告》,确认募集资金到账。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时间、专户存储情况(续)
(二)前次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时间(续)
2、 2015 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2015 年 11 月 17 日,主承销商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将扣除承销费的募集资 金 324,202,701.66 元汇入公司在兴业银行江阴支行设立的募集资金存储专户(专户账 号:408480100100192770)。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24,202,701.66 元。
2015 年 11 月 20 日,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募集资金到账事 项出具了"安永华明(2015)验字第 61121126_B01 号"《验资报告》,确认募集资 金到账。
3、 2017 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2017 年 6 月 8 日,主承销商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将扣除承销费的募集资金 2,612,864,970.13 元分别汇入公司在兴业银行江阴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存储专户(专 户账号:408480100100218511)及在中国银行江阴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存储专户 (专户账号:509270343482)内。公司收到的上述募集资金扣除律师费、会计师费等 其他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2,610,364,117.86 元。
2017 年 6 月 12 日,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募集资金到账事 项出具了"安永华明(2017)验字第 61121126_B02 号"《验资报告》,确认募集资 金到账。
(三)前次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17 年 8 月 31 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银行专户存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初始存放 金额 |
截至 年 2017 月 日余额 8 31 |
|---|---|---|---|
| 中国银行江阴支行 | 481965361187 | 118,633.26 | 0 |
| 小计 | 118,633.26 | 0 | |
| 兴业银行江阴支行 | 408480100100192770 | 32,420.27 | 0 |
| 小计 | 32,420.27 | 0 | |
| 兴业银行江阴支行 | 408480100100218511 | 128,286.41 | 302.38 |
| 中国银行江阴支行 | 509270343482 | 132,750.00 | 43,811.07 |
| 星展银行有限公司 | 0003-035035-01-0-022 | - | 3,678.48 |
| 小计 | 261,036.41 | 47,791.93 |
注:初始存放金额已扣除相关发行费用。星展银行账户为美元账户,截至 2017 年 8 月 31 日余额为 557.26 万美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 2017 年 8 月 31 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表 1、附表 2 和附表 3。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的变更情况
1、 2014 年非公开发行普通股
经公司第五届第二十三次临时董事会、2015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拟降低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年产 9.5 亿块 FC(倒装)集成电路封装测试项目"的投资规模,变更其中的人民币 5.9 亿元募 集资金用于收购星科金朋股权。
2014 年底,公司拟对星科金朋进行要约收购,鉴于星科金朋已在韩国和中国建有 较大规模的"FC(倒装)集成电路封装测试产品"生产线,公司完成对星科金朋收购之后, 为了充分利用星科金朋现有相关产能,避免重复建设导致产能过剩,因此拟降低原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年产 9.5 亿块 FC(倒装)集成电路封装测试项目"的投资规模。
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变更事项已经公司 2015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 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会均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华英证券亦就该事 项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2、 2015 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截至 2017 年 8 月 31 日,2015 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使用与发行时 承诺的募集资金运用方案一致,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3、 2017 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截至 2017 年 8 月 31 日,2017 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使用与发行时 承诺的募集资金运用方案一致,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先期投入项目转让及置换情况
1、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先期投入项目转让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的情况。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续)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先期投入项目转让及置换情况(续)
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先期投入项目置换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先期投入项目置换情况如下:
(1)、2014 年非公开发行普通股
经公司第五届第十次临时董事会、第五届第十一次临时董事会和 2013 年度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三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 股票预案》,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需要以自筹资金 先行投入,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
鉴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已由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先 行投入,因此,经公司第五届第二十一次董事会审议批准,公司于 2014 年 12 月 25 日从募集资金专户中提取 78,017,595.50 元用于置换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公证天业 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苏公 W[2014]E1321 号"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华英证券也对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情况发表了专 项核查意见。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2)、2015 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根据经公司第五届第二十九次董事会及公司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的《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草案)》,在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需要以自筹资金先行投 入,在募集配套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
鉴于公司募集配套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配套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已由公司利用自筹 资金先行投入,因此,经公司第五届第三十五次董事会审议批准,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24 日从募集资金专户中提取人民币 164,389,100.00 元用于置换先期投入的自筹资 金。安永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 具了"安永华明(2015)专字第 61121126_B01 号"专项鉴证报告,独立财务顾问中银 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也对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情况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公司监事 会、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续)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先期投入项目转让及置换情况(续)
(3)、2017 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根据经公司第六届第二次董事会、第六届第五次临时董事会及公司 2015 年年度股 东大会、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在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到位之 前,公司将根据项目需要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在募集配套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 置换自筹资金。
鉴于公司募集配套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配套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已由公司及子公司利 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因此,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批准,截至 2017 年 8 月 28 日,公司已从募集资金专户中提取人民币 1,223,369,471 元用于置换 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安永华明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 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17)专字第 61121126_B10 号"专项鉴证报 告,独立财务顾问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也对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情况发表了专项 核查意见。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四)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17 年 8 月 31 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中 2017 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募集 配套资金尚有 47,791.93 万元尚未使用,占该次募集资金总额的 18.31%,将继续用于 承诺投资项目星科金朋"eWLB 先进封装产能扩张及配套测试服务项目"。
同时,在确保不影响剩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提高公司募集 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经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28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对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总额为不 超过 4 亿元人民币,投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该投资额度 在上述投资期限内可滚动使用。具体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 约定的短期(12 个月以内)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且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 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 为投资标的高风险理财产品。独立董事、监事会、 独立财务顾问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五)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不存在超募资金的情况。
(六)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无结余及节余。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详见附表 4、附表 5 和附表 6。
对照表中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二)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中 2014 年非公开发行投资项目中补充流动资金、2015 年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投资项目中补充流动资金和 2017 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投资项目中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与公司整体效益有关,缓解了公司 资金压力,降低了资产负债率,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前次募集资金中 2014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于"收购新加坡星科金朋股权"项 目因系用于收购星科金朋股权,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星科金朋总部位于新加坡,主要从事半导体封装及测试业务,是世界排名前列的半 导体封装测试公司,提供涵盖封装设计、焊锡凸块、针探、组装、测试、配送等一整 套半导体解决方案。星科金朋在新加坡、韩国、中国拥有 3 个半导体封装及测试工厂 和 2 个研发中心,同时在美国等地拥有销售团队。星科金朋在全球拥有庞大而又多元 化的客户群,全球前 15 大半导体公司绝大部分为其客户,涵盖集成电路制造商、无晶 圆厂公司及晶圆代工厂,并且许多客户都是各自领域的市场领导者。
星科金朋拥有多项行业领先的高端封装技术能力,其中 eWLB 和 SiP 系其先进封 装技术的两大突出亮点,不仅在技术上而且在规模上都处于全球领先地位。星科金朋 拥有著名封测专家领衔的强大的研发团队,专注于满足客户的新技术需求和创新技术 的研发。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星科金朋共拥有超过 2,000 项专利,其中大部分为 美国专利商标局(PTO)授予或批准专利。星科金朋在《IEEE Spectrum》和 1790 知 识产权咨询公司(1790 Analytics)发布的 2014 年专利实力排行榜上位列全球半导体 制造企业 20 强,这是其连续第四年获此殊荣。
2015 年、2016 年及 2017 年 1-6 月,星科金朋实现的营业收入分别为 786,164.14 万元、780,721.71 万元、361,646.47 万元(未经审计);受个别大客户订单下滑、工厂 搬迁等暂时性因素影响,星科金朋经营业绩尚不理想。要约收购完成后,公司已经对 星科金朋实施了全面整合措施和改善经营状况的针对性措施,影响星科金朋经营业绩 的不利因素正逐步消除。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收益与承诺累计收益的差异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收益与承诺累计收益的差异情况详见附表 4、附 表 5 和附表 6。
(一)2015 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江苏新潮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401 号)核准,公司 向江苏新潮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发行 28,076,710 股新股,购买其持有的江阴长电先进封 装有限公司 16.188%股权。交易完成后,长电先进成为公司直接和间接持股 100%的 子公司。
1、资产权属变更情况
截至 2015 年 11 月 6 日,江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了长电先进的股东变更,标 的资产长电先进 16.188%股权由新潮集团名下变更为本公司名下,双方已完成了长电 先进 16.188%股权的过户事宜,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长电先进已成为 本公司直接和间接持股 100%的子公司。
2、资产账面价值变化情况
长电先进在交易前后账面价值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项目 | 年 月 日 2015 4 30 (评估基准日) |
年 2015 月 日 12 31 |
年 2016 月 日 12 31 |
年 月 日 2017 6 30 |
|---|---|---|---|---|
| 资产总额 | 154,633.00 | 217,284.20 | 260,370.14 | 268,844.46 |
| 负债总额 | 82,683.58 | 132,165.65 | 140,601.04 | 139,156.69 |
| 净资产 | 71,949.42 | 85,118.55 | 119,769.10 | 129,687.77 |
注:2015 年 4 月 30 日、2015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6 年 12 月 31 日财务数据经审 计,2017 年 6 月 30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或审阅。
3、生产经营情况
长电先进主营业务为集成电路的封装测试业务,是具有领先技术的晶圆凸块与晶圆 级芯片尺寸封装的半导体先进封测企业,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拥有晶圆凸块 (Bumping)、晶圆级芯片尺寸封装(WL-CSP)、硅通孔技术封装(TSV)等先进芯 片封装技术。长电先进封装产品可广泛应用于移动便携式装置、可穿戴电子产品、物 联网基础单元、大型服务器计算与存储、LED 照明与显示等诸多领域。
截至目前,长电先进各项业务生产经营正常。
4、效益贡献情况
2015 年,长电先进实现营业收入 191,484.98 万元,较 2014 年增长 33.29%;实 现净利润 20,673.54 万元。2016 年,长电先进实现营业收入 219,729.42 万元,同比 增长 14.75%,实现净利润 18,211.64 万元。
(一)2015 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续)
5、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业绩承诺履行情况
根据《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江苏新潮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之盈利补偿协议》,新潮集团承诺长电先进 2015 年度、2016 年度、2017 年度经具有 证券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实际净利润 分别不低于人民币 15,700.47 万元、17,381.30 万元和 18,704.21 万元,利润补偿期间 实现的净利润之和不低于 51,785.98 万元。如标的公司利润补偿期间内截至当年度实 现的净利润之和未达到截至当年度的预测净利润之和,新潮集团将按约定进行补偿。
根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安永华明(2016)专字第 61121126_B08 号"《 实际盈利数与利润预测数差异情况说明专项审核报告》,长电先 进 2015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9,343.29 万元,高于承 诺净利润。
根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安永华明(2017)专字第 61121126_B08 号"《 实际盈利数与利润预测数差异情况说明专项审核报告》,长电先 进 2015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9,343.29 万元,2016 年为 13,951.21 万元,2015-2016 年累计为 33,294,50 万元,高于承诺净利润。
| 承诺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履行 情况 |
|---|---|---|---|
| 股份锁定承 诺 |
新潮集团 | 新潮集团本次认购的股份自上市之日起 个月内将不以 36 任何方式转让。本次交易完成后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 6 连续 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格,或者交易完成后 20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格的,本公司持有的上述 6 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 个月。如前述关于本次交易取 6 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锁定期的承诺与中国证监会的最新 监管意见不相符的,本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监管意 见进行相应调整。本次发行的股份上市后还应当遵守证 券监管部门其他关于股份锁定的要求。本次发行结束 后,本公司因公司送股、转增股本而取得的新增股份, 亦遵守上述锁定日期安排。 |
正常履行 |
(2)其他承诺履行情况
(一)2015 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续)
5、承诺事项履行情况(续)
(2)其他承诺履行情况(续)
| 承诺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履行 情况 |
|---|---|---|---|
| 避免同业竞 争承诺函 |
新潮集 团、王新 潮 |
1、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人/本公司及本人/本公司控股和 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目前均未从事与长电科技及其子公 司相竞争的业务。 2、本人/本公司保证本人/本公司及本人/本公司控股和实 际控制的其他企业未来不会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地从 事与长电科技及其子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 3、本人/本公司保证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 有关规章及长电科技公司章程的规定,与其他股东一样 平等的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不利用控股股东 的地位谋取不当利益,不损害长电科技和其他股东的合 法权益。 4、如果本人/本公司违反上述声明、保证与承诺造成长 电科技经济损失的,本人/本公司同意赔偿相应损失。 |
正常履行 |
| 减少和规范 关联交易的 承诺函 |
新潮集 团、王新 潮 |
一、本人/本公司及本人/本公司关联方将不会通过借款、 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长电科技及其子 公司之资金。 二、本人/本公司及本人/本公司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通 过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取得任何不正当的利益或使上 市公司承担任何不正当的义务,不会利用关联交易损害 上市公司利益,不会通过影响上市公司的经营决策来损 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本人/本公司及本人/本公司关联方将采取措施尽量减 少与长电科技及其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若发生必要且 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及本公司关联方将严格按 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长电科技公司制度的规定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及相关内部决策程序和回避制度,保证 交易条件和价格公正公允,确保不损害长电科技及其他 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如违反上述承诺与上市公司进行交易而给上市公司 造成损失,由本人/本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
正常履行 |
(二)2017 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 股份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663 号) 核准,公司向产业基金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长电新科 29.41%股权、长电新朋 22.73%股权;公司向芯电半导体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长电新科 19.61%股权。交易 完成后,长电新科、长电新朋成为公司直接和间接持股 100%的子公司。
1、资产权属变更情况
长电新科、长电新朋依法就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标的资产过户事宜履行工商变 更登记手续。截至 2017 年 6 月 2 日,产业基金持有的长电新科 29.41%股权、长电新 朋 22.73%股权以及芯电半导体持有的长电新科 19.61%股权已变更至公司名下,双方 已完成了上述标的资产的过户事宜,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长电新科、 长电新朋已成为公司直接和间接持股 100%的子公司。
2、资产账面价值变化情况
长电新科在交易前后账面价值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项目 | 年 月 日 2015 12 31 (交易基准日) |
年 月 日 2016 12 31 |
年 月 日 2017 6 30 |
|---|---|---|---|
| 资产总额 | 1,463,353.66 | 1,518,547.03 | 1,358,959.85 |
| 负债总额 | 1,090,993.55 | 1,195,272.12 | 1,087,642.47 |
| 净资产 | 372,360.11 | 323,274.91 | 271,317.38 |
注:以上财务数据为合并口径,其中 2015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6 年 12 月 31 日财 务数据经审计,2017 年 6 月 30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或审阅。
长电新朋在交易前后账面价值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项目 | 年 月 日 2015 12 31 (交易基准日) |
年 月 日 2016 12 31 |
年 月 日 2017 6 30 |
|---|---|---|---|
| 资产总额 | 1,463,348.59 | 1,518,541.08 | 1,358,951.00 |
| 负债总额 | 1,090,543.30 | 1,194,820.83 | 1,087,164.18 |
| 净资产 | 372,805.29 | 323,720.25 | 271,786.82 |
注:以上财务数据为合并口径,其中 2015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6 年 12 月 31 日财 务数据经审计,2017 年 6 月 30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或审阅。
(二)2017 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续)
3、生产经营情况
长电新科、长电新朋系公司联合产业基金、芯电半导体为要约收购星科金朋于 2014 年底共同投资设立的持股公司。2015 年下半年,长电新科、长电新朋通过要约 人 JCET-SC(SINGAPORE)PTE. LTD.(简称"JCET-SC")完成了对星科金朋 100% 股权的收购。长电新科、长电新朋的实际经营由星科金朋开展。
2017 年 6 月,公司发行股份收购长电新科、长电新朋少数股权交易完成。截至目 前,长电新科、长电新朋及星科金朋各项业务生产经营正常。
4、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过渡期损益补偿安排
①与产业基金关于过渡期间的收益和亏损的安排
根据《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自交易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标的公司的盈利归长 电科技所有;标的公司的亏损由产业基金按下文所述比例承担,并向长电科技以现金 形式补足,长电新朋亏损额以经审计合并财务报表净亏损额为准,长电新科亏损额以 经审计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亏损额为准。
标的资产交割后,由长电科技聘请届时为其提供年审服务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 计师事务所分别对长电新科、长电新朋进行审计,确定交易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标的 公司发生的损益。若交割日为当月 15 日(含 15 日)之前,则期间损益审计基准日为 上月月末;若交割日为当月 15 日之后,则期间损益审计基准日为当月月末。该项审计 工作应在标的资产交割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开始。
根据交割审计报告认定标的公司发生亏损的,产业基金应当自交割审计报告出具之 日起三十日内向长电科技以现金形式补足长电新朋亏损额的 1.52%,向长电科技以现 金形式补足长电新科亏损额的 29.41%。同时,双方确认,产业基金按上述方式确定的 过渡期损益补偿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27,693 万元。
长电科技确认,若收到上述补偿,将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及公司最大利益考量,优 先投入到长电新科和长电新朋中。
(二)2017 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续)
(1)过渡期损益补偿安排(续)
②与芯电半导体关于过渡期间的收益和亏损的安排
根据《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芯电半导体(上海)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协议之补充协议》,自交易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标的公司盈利归上市公司所有; 标的公司的亏损由芯电半导体向上市公司以现金形式补足 19.61%,标的公司亏损额以 标的公司经审计合并报表的归属于母公司净亏损额为准。
双方同意,标的资产交割后,由长电科技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分别对 标的公司进行审计,确定交易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标的公司发生的损益。若交割日为 当月 15 日(含 15 日)之前,则期间损益审计基准日为上月月末;若交割日为当月 15 日之后,则期间损益审计基准日为当月月末。该项审计工作应在标的资产交割后的十 五个工作日内开始。
根据交割审计报告认定标的公司发生亏损的,芯电半导体应当自交割审计报告出具 之日起三十日内向长电科技以现金形式补足标的公司亏损额的 19.61%。
③过渡期审计及补偿情况
该项交易过渡期间为自交易/评估基准日(即 2015 年 12 月 31 日)至交割日(以 资产过户工商登记之日为准)期间。标的资产过户工商登记完成时间为 2017 年 6 月 2 日,因此过渡期确定为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5 月 31 日。
根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安永华明(2017)专字第 61254029_B04 号"《过渡期损益表专项审计报告》,长电新科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5 月 31 日合并报表的归属于母公司净亏损额为 900,750,871.68 元;根据安永 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安永华明(2017)专字第 61254029_B05 号"《过渡期损益表专项审计报告》,长电新朋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5 月 31 日 合并报表的净亏损额为 1,165,696,331.62 元。
根据上述经审计过渡期损益表、公司与产业基金、芯电半导体签署的补充协议约 定,产业基金就标的资产过渡期亏损应向公司补偿的金额为 276,930,000.00 元,芯电 半导体就标的资产过渡期亏损应向公司补偿的金额为 176,637,245.94 元。
2017 年 9 月 13 日,公司收到产业基金支付的过渡期补偿款 276,930,000.00 元; 2017 年 9 月 20 日,公司收到芯电半导体支付的过渡期补偿款 176,637,245.94 元。
(二)2017 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续)
(1)过渡期损益补偿安排(续)
③过渡期审计及补偿情况(续)
产业基金、芯电半导体已严格按照双方签署的补充协议约定履行了过渡期损益补偿 义务。
(2)关于业绩的补偿安排
2016 年 12 月 9 日签署的《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芯电半导体(上海)有 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和《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国家集 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分别约定,芯 电半导体、产业基金将按标的资产 2017 年、2018 年、2019 年合并口径净利润分别不 低于 7,000 万元、38,000 万元和 56,000 万元,合计不低于 101,000 万元的标准,对 差额部分按协议约定进行补偿。
由于该项交易于 2017 年 6 月才实施完成,目前上述约定仍在正常履行中。
| 承诺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履行情 况 |
|---|---|---|---|
| 股份锁定承 诺 |
产业基金 | 本公司在本次交易中以标的资产认购而取得的长电科技股 份,自该等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包括但不限 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也不由长电 科技回购。本次交易完成后6个月内,如长电科技股票连续20 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格,或者交易完成后6个月期末收 盘价低于发行价格的,本公司在本次交易中以标的资产认购 取得的长电科技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 如本公司前述关于本次交易取得的长电科技股份的限售期承 诺与中国证监会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的,本公司将根据中 国证监会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本公司在本次交易中取 得的股份上市后还应当遵守证券监管部门其他关于股份限售 的要求。 |
正常履行 |
(3)其他承诺事项
(二)2017 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续)
(3)其他承诺事项(续)
| 承诺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履行情 况 |
|---|---|---|---|
| 股份锁定承 诺 |
芯电半导体 | 本公司在本次交易中以标的资产认购而取得的长电科技股份,自 该等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 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也不由长电科技回购。 本公司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配套资金中认购的股份,自该股份 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将不以任何方式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 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也不由长电科技回购。 本次交易完成后6个月内,如长电科技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 价低于发行价格,或者交易完成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 格的,本公司本次交易取得的长电科技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 个月。 如前述关于本次交易取得的长电科技股份的锁定期的承诺与中国 证监会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的,本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监 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本次交易发行的股份上市后还应当遵守证 券监管部门其他关于股份锁定的要求 |
正常履行 |
| 避免同业竞 争承诺函 |
产业基金 | 本公司系为促进国家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而设立的国家产业投资基 金,经营范围是"股权投资、投资咨询;项目投资及资产管理; 企业管理咨询",主要业务为股权投资。本公司仅作为国家产业 基金投资集成电路行业,按照股权投资的方式进行运作,择机退 出所投资的项目,本公司对所有投资的集成电路封测行业企业不 谋求控股权,也不从事具体的运营管理工作。本次交易完成后, 未来也不直接从事集成电路封测业务的具体经营管理工作,避免 与长电科技发生同业竞争情况 |
正常履行 |
| 避免同业竞 争承诺函 |
芯电半导体 |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公司目前均未从事与长 电科技及其子公司相竞争的业务,未来也不会以任何形式直接或 间接地从事与长电科技及其子公司相竞争的业务。 自本次交易完成后,如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公司存在与长电科 技同业竞争的情况,本公司承诺在两年内将存在同业竞争关系的 业务纳入上市公司,如存在法律障碍或盈利能力较差等原因尚不 符合注入上市公司的条件的,或纳入上市公司未获得长电科技股 东大会或有权主管部门批准的,则将与长电科技存在同业竞争的 业务或公司控股权转让给独立第三方,以解决同业竞争问题。 |
正常履行 |
(二)2017 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续)
(3)其他承诺事项(续)
| 避免同业竞 争承诺函 |
中芯国际 |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目前均未从事 与长电科技及其子公司相竞争的业务,未来也不会以任何形式直 接或间接地从事与长电科技及其子公司相竞争的业务。 自本次交易完成后,如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存在与长 电科技同业竞争的情况,本公司承诺在两年内将存在同业竞争关 系的业务纳入长电科技,如存在法律障碍或盈利能力较差等原因 尚不符合注入长电科技的条件的,或纳入长电科技未获得长电科 技股东大会批准的,则将与长电科技存在同业竞争的业务或公司 控股权转让给独立第三方,以解决同业竞争问题。 |
正常履行 |
|---|---|---|---|
| 减少和规范 关联交易的 承诺函 |
产业基金、 芯电半导体 |
本公司及本公司关联方将不会通过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 者其他方式占用长电科技及其子公司之资金。本公司及本公司所 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通过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取得任何不正当 的利益或使上市公司承担任何不正当的义务,不会利用关联交易 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通过影响上市公司的经营决策来损害上 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公司及本公司关联方将采取措施尽量减少与长电科技及其子公 司发生关联交易;若发生必要且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及 本公司关联方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长电科技公司 制度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相关内部决策程序和回避制度, 保证交易条件和价格公正公允,确保不损害长电科技及其他股东 的合法权益。 |
正常履行 |
| 保持上市公 司独立性承 诺函 |
产业基金、 芯电半导体 |
在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将继续保持长电科技的独立性,在资 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上遵循独立原则,遵守中国证监会 有关规定,不利用长电科技违规提供担保,不占用长电科技资 金。 |
正常履行 |
五、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定期报告披露的有关内容的比较
比较本报告中披露的截至 2017 年 8 月 31 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 公司 2017 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6 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及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中的相应披露内容,除 2017 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各投资项目由于本报 告截止时间与 2017 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统计项目资金 使用情况的截止时间不同所致差异外,其他披露内容均不存在差异。
六、结论
本公司已按募集资金规定用途使用了前次募集资金。本公司对前次募集资金的投 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 号)履行了披露义务。
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 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附表:
附表 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4 年非公开发行普通股
附表 2: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5 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附表 3: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7 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 附表 4: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2014 年非公开发行普通股
- 附表 5: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2015 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附表 6: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2017 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9 月 28 日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4 年非公开发行普通股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募集资金总额: | 注 1 124,996.01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注 2 119,424.39 |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59,000.00 |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
| 年 2014 |
47,813.39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47.20% | 年 2015 |
68,614.25 | ||||||||
| 2016 年 |
2,996.75 | ||||||||||
| 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 | ||||||||
| 序号 | 承诺投资项目 | 实际投入项目 | 募集资金前 承诺投资总额 |
募集资金后 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 金额 |
募集前承诺 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与 募集后承诺 实际投资 募集后承诺投资 投资金额 金额 金额的差额 |
状态日期(或截止日项 目完工程度) |
|||
| 1 | 年产 亿块 9.5 FC(倒装)集成电 路封装测试项目 |
年产 亿块 9.5 FC(倒装)集成电 路封装测试项目 |
84,080.00 | 84,080.00 | 25,757.98 | 84,080.00 | 84,080.00 | 25,757.98 | 注 3 -58,322.02 |
年 2016 |
|
| 2 | 收购新加坡星科 金朋股权 |
- - 59,000.00 - - 59,000.00 |
- | 不适用 | |||||||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补充流动资金 | 35,920.00 | 34,666.41 | 34,666.41 | 35,920.00 | 34,666.41 | 34,666.41 | - | 不适用 | |
| 合计: | 120,000.00 | 118,746.41 | 119,424.39 | 120,000.00 | 118,746.41 | 119,424.39 | - |
注 1:该金额未扣除相关的发行费用。
注 2: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包含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注 3:该项差额主要系公司减少了该项目投资,变更了其中 5.9 亿元募集资金用于收购星科金朋股权。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5 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募集资金总额: | 注 1 32,420.27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32,420.27 |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年 2015 |
32,420.27 | |||||||
| 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 | |||||||
| 序号 | 承诺投资项目 | 实际投入项目 | 募集资金前 承诺投资总额 |
募集资金后 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 金额 |
募集前承诺 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 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 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与 募集后承诺投资 金额的差额 |
状态日期(或截止日项 目完工程度) |
| 1 | 年加工 万片 48 半导体芯片中道 封装测试项目 |
年加工 万片 48 半导体芯片中道 封装测试项目 |
16,438.91 | 16,438.91 | 16,438.91 | 16,438.91 | 16,438.91 | 16,438.91 | - | 2016 年 |
| 2 | 补充流动资金 | 补充流动资金 | 16,438.91 | 注 2 15,981.36 |
15,981.36 16,438.91 15,981.36 15,981.36 - |
不适用 | ||||
| 合计: | 32,877.82 | 32,420.27 | 32,420.27 | 32,877.82 | 32,420.27 | 32,420.27 | - |
注 1:该金额扣除了发行费用。
注 2: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后承诺投资金额与募集资金前承诺投资总额存在差异主要因为实际募集资金扣除了相关的发行费用,相应调减补充流动资金规模造成的。
附表 3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7 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募集资金总额: | 注 1 261,036.41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213,594.79 |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年 月 2017 1-8 |
213,594.79 | ||||||||
| 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 | ||||||||
| 序号 | 承诺投资项目 | 实际投入项目 | 募集资金前 承诺投资总额 |
募集资金后 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 金额 |
募集前承诺 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 资金额 |
实际投资 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与 募集后承诺投资 金额的差额 |
状态日期(或截止日项 目完工程度) |
|
| 1 | 先进封装 eWLB 产能扩张及配套 测试服务项目 |
先进封装 eWLB 产能扩张及配套 测试服务项目 |
132,750.00 | 132,750.00 | 85,308.38 | 132,750.00 | 132,750.00 | 85,308.38 | 不适用注 3 | 74% | |
| 2 | 偿还银行贷款 | 偿还银行贷款 | 94,500.00 | 94,500.00 | 94,500.00 | 94,500.00 | 94,500.00 94,500.00 |
- | 不适用 | ||
| 3 | 补充上市公司流 动资金 |
补充上市公司流 动资金 |
38,250.00 | 注 2 33,786.41 |
33,786.41 | 38,250.00 | 33,786.41 | - | 不适用 | ||
| 合计: | 265,500.00 | 261,036.41 | 213,594.79 | 265,500.00 | 261,036.41 | 213,594.79 | - |
注 1:该金额扣除了发行费用。
注 2、补充流动募集资金后承诺投资金额与募集资金前承诺投资总额存在差异主要因为实际募集资金扣除了相关的发行费用,相应调减补充流动资金规模造成的。
注 3:受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较晚、市场需求季节性波动等原因影响,该项目仍在建设过程中,尚未完工,剩余募集资金将继续投入该项目。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2014 年非公开发行普通股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实际投资项目 | 截止日投资项目 累计产能利用率 |
承诺效益 | 截止日累计实现效益 | 截止日累计实 现效益 |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年 2014 |
年 2015 |
年 2016 |
年 月 2017 1-8 |
||||
| 1 | 年产 亿块 FC(倒装)集 9.5 成电路封装测试项目 |
100% | 预计新增年利润总额 万元 12,828 |
不适用 | 不适用 | 3,849 | 8,472 | 12,321 | 不适用注 1 |
| 2 | 收购新加坡星科金朋股权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注 1:该项目承诺效益为原计划募集资金投资 84,080.00 万元对应的效益,由于实际投资时变更了部分募集资金的用途,导致实际实现效益与承诺效益不具可比性。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2015 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实际投资项目 | 截止日投资项目 承诺效益 累计产能利用率 |
最近三年实际效益 | 截止日累计 实现效益 |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年 2014 |
年 2015 |
年 2016 |
年 月 2017 1-8 |
||||
| 1 | 年加工 万片半导体芯 48 片中道封装测试项目 |
75% | 项目达产后年均利润总额 预计为 万元 6,778 |
不适用 | 不适用 | 7,083 | 7,244 | 14,327 | 达标 |
| 2 | 补充流动资金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2017 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实际投资项目 | 截止日投资项目 累计产能利用率 |
承诺效益 | 最近三年实际效益 | 截止日累计实 现效益 |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年 2014 |
年 2015 |
年 2016 |
年 月 2017 1-8 |
||||
| 1 | 先进封装产能扩张 eWLB 及配套测试服务项目 |
不适用 | 项目达产后每年营业 收入预计约 亿美元 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14,095 | 8,778 | 22,873 | 不适用注 1 |
| 2 | 偿还银行贷款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3 | 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注 1:该项目仍在建设过程中,尚未完全投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