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Inventronics (Hangzhou), Inc. — Director's Dealing 2018
Mar 9, 2018
55564_rns_2018-03-09_a8181232-9858-4433-b903-a862164178e6.PDF
Director's Dealing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300582 证券简称:英飞特 公告编号:2018-029
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2月1日披 露了《关于公司董事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3号)、《关 于公司董事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18-014号),公司董事 华桂林先生(以下简称“增持人”)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 价值的认可,计划自2018年2月1日起的3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 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从二级市场上择机增持不 低于50万股且不超过100万股公司股份。
近日接到增持人的通知,其已于2018年2月28日、3月1日、3月2日、3月5日、 3月6日、3月7日、3月8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在二级市场以竞价交 易方式完成该增持计划,共计增持公司股份50万股,符合增持人作出的增持承诺。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增持人及增持实施情况
1、增持人:公司董事华桂林先生(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GUICHAO HUA先生胞兄)
2、本次增持情况如下:
| 增持方式 | 增持时间 | 增持金额(元) | 增持数量(股) | 增持均价(元/股) | 增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
|---|---|---|---|---|---|
| 集中竞价 | 2018.02.28 | 81,630 | 5,000 | 16.326 | 0.0025 |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集中竞价 | 2018.03.01 | 160,250 | 10,000 | 16.025 | 0.0049 |
|---|---|---|---|---|---|
| 集中竞价 | 2018.03.02 | 2,904,942 | 183,000 | 15.874 | 0.0903 |
| 集中竞价 | 2018.03.05 | 234,000 | 15,000 | 15.600 | 0.0074 |
| 集中竞价 | 2018.03.06 | 255,909.5 | 16,100 | 15.895 | 0.0079 |
| 集中竞价 | 2018.03.07 | 526,812 | 33,000 | 15.964 | 0.0163 |
| 集中竞价 | 2018.03.08 | 3,780,706.8 | 237,900 | 15.892 | 0.1174 |
3、增持前后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增持前,增持人共持有公司股份1,893,86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348%, 其中直接持有公司1,065,000股(因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获得),通过杭州誉恒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609,486股, 通过杭州群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19,381股。本次增 持后,增持人共持有公司股份2,393,86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816%,其中直接 持有公司1,565,000股,通过杭州誉恒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 股份609,486股,通过杭州群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19, 381股。
二、 其他说明
1、增持人增持公司股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大 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 51 号) 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增持人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所作各项承诺,在增持期间及 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并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 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行为,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超计划增持。
3、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4、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增持人的增持计划已履行完毕。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三、 其他事项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增持人表示不排除未来继续增持公司 股份的可能,公司将持续关注该增持人的股份变动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3 月9 日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