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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ventronics (Hangzhou), Inc. Director's Dealing 2018

Jan 31,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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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rector's Deal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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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582 证券简称:英飞特 公告编号:2018-013

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本公司 董事华桂林先生(以下简称“增持人”)关于拟增持公司股份的通知,现将有关 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增持人的基本情况

董事华桂林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GUICHAO HUA先生 胞兄。

截至本公告日,华桂林先生共持有公司股份1,893,86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938%,其中直接持有公司1,065,000股(因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获得),通过杭州誉恒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609,486股,通过杭州群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19,381 股。

2、增持目的及计划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华桂林先生在依法 合规的前提下,拟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择机增持不超过100万股(即公司总股本 0.494%)公司股份,以更好地支持公司未来健康、可持续发展,切实维护投资者 权益。

3、增持方式

根据资本市场情况,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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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允许的方式进行(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

4、增持期间

自本增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注:在增持期间内,如存在敏感期、窗 口期等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能增持的期间,则增持期间顺延)。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本次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华桂林先生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并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行为,增 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超计划增持。

4、本公司将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持 续关注华桂林先生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报告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1 月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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