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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NER MONGOLIA XINGYE SILVER&TIN MINING CO.,LTD —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21
Sep 24,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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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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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兴业矿业 股票代码:000426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国民信托有限公司(代表“国民信托·恒
盈5号事务管理类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外西滨河路18号院1号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外西滨河路18号院1号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增加 签署日期:2021 年9月24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 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15号准则》”) 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 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15号准则》的规定,本报告书已 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权变 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 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 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 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 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六、本报告书部分数据计算时需要四舍五入,故可能存在尾数差异,提请投 资者注意。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1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2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 4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5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6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7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8 附表 ............................................................. 10
第一节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中的含义如下: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国民信托有限公司(代表“国民信托·恒盈5号事务 管理类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
| 上市公司、兴业矿业 | 指 |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
| 本报告书 | 指 |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 《收购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 《15号准则》 | 指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格式与准则第 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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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国民信托有限公司(代表“国民信托·恒盈5号事务管理类集合资 金信托计划”)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外西滨河路18号院1号
法定代表人:肖鹰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成立日期:1987年1月12日
营业期限:1987年1月12日-长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429120804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一)资金信托;(二)动产信托;(三)不动产信托;(四)有 价证券信托;(五)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六)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 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七)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 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八)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 (九)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十)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十一) 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资产;(十二)以固有资 产为他人提供担保;(十三)从事同业拆借;(十四)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行业 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 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 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上海丰益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持股31.73%、上海璟安实业有 限公司持股27.55%、上海创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股24.16%、恒丰裕实业发展 有限公司持股16.56%。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外西滨河路18号院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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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他负责人情况
|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国籍 | 常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
| 肖鹰 | 董事长兼总经理 | 男 | 中国 | 北京 | 否 |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
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 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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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是由于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2021)京03执524号之一执行裁定书,接受被执行人吉祥、吉伟、吉喆分别持 有的兴业矿业66,223,003股、66,223,003股、29,798,597股股票(总计 162,244,603 股)以抵偿债务,导致总持股比例高于5%。
二、未来十二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继续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或处置 其已拥有权益的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市场情 况,严格遵守减持新规及相关承诺。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未有其他明确计划、协议或 安排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持或减持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股份,若发生相关 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兴业矿业股份。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执行法院裁定接受吉祥、吉伟、吉喆以兴业矿业 162,244,603股A股股份抵债,占兴业矿业已发行股份的比例为8.83%。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本次通过人民法院以物抵债裁定获得的兴业矿业股份,原股东为吉祥、吉 伟、吉喆,股份锁定期为:
兴业矿业2016年重大资产重组时,分别向交易对方吉祥、吉伟、吉喆发行了 66,223,003股、66,223,003股、29,798,597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股票上市首日 为2016年12月9日,该股份即为本次被司法拍卖流拍后以物抵债的股份)。吉祥、 吉伟、吉喆在本次资产重组时作出如下承诺:
本次重组完成后,本人通过本次重组直接或间接获得的兴业矿业的新增股份 自该等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至36个月届满之日将不得进行转让,上述36个月锁定 期限届满后,本人通过本次重组所获得的兴业矿业的新增股份按照下述安排分期 解锁:
第一期: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满36个月的,本人本次取得的新增股份中的 60%可解除锁定,如在上述期间内因本人需履行《业绩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项 下股份补偿义务导致上市公司回购本人本次取得的新增股份的,前述可解锁股份 数量应扣除已回购股份数量(如涉及);
第二期: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满48个月且本人在《业绩补偿协议》及其补 充协议项下股份补偿义务已履行完毕的(如涉及),本人本次取得的新增股份中 尚未解锁的剩余股份可解除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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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前六个月内未出现通过证券交易 所的集中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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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 解而必须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事项,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依法 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 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国民信托有限公司(盖章)
签署日期:2021 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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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
-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文本及其他相关文件;
-
4、中国证监会或深交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
二、备查地点
-
本报告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所在地,供投资者查
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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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签字盖 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国民信托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肖鹰
签署日期:2021 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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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基本情况 | 基本情况 | 基本情况 | 基本情况 | |
|---|---|---|---|---|
| 上市公司名称 | 内蒙古兴业矿业 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 | |
| 股票简称 | 兴业矿业 | 股票代码 | 000426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名称 |
国民信托有限公 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 注册地 |
北京市东城区安外 西滨河路18号院1号 |
|
| 拥有权益的股份 数量变化 |
增加☑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 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为上市公司 第一大股东 |
是□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为上市公司 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 权益变动方式(可 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 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 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披露前拥有权益 的股份数量及占 上市公司已发行 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持股数量:0股 持股比例:0% |
|||
| 本次权益变动后, 信息披露义务人 拥有权益的股份 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变动数量:162244603股 变动比例:8.83% 变动后持股数量:162244603股 变动后持股比例:8.83%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拟于未12个 月内继续增持 |
截至目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未有其他明确计划、协议或 安排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减持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 益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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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 在此前 6 个月是 否在二级市场买 是□ 否 ☑ 卖该上市公司股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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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的签 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国民信托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肖鹰
签署日期:2021 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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