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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FUND HOLDING CO.,LTD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24

Jul 3,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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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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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002141

证券简称: *ST 贤丰 公告编号: 2024-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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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 ) 第八届董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 于 2024 年 7 月 19 日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 的相关议案,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1.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2024 年 7 月 19 日 15:00 。

(2) 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4 年 7 月 19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7 月 19 日 9:15-9:25 、 9:30-11:30 、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7 月 19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1. 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 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1.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4 年 7 月 15 日。

  2. 出席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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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 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 (2)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3) 公司聘请的律师;

  • (4) 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 会议地点:东莞市南城区东莞大道 428 号凯旋大厦 (9 号商业办公楼 )1 单

元办公 5002 。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应注销
股份、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相应修订<公司
章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须以特别决议审议批准。

为更好地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 (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 份的股东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披露。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详见与本 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上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4-084 )、《关于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应注销股份、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相应修订 < 公司章程 > 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85 )。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 登记时间: 2024 年 7 月 18 日 ( 上午 9:00-11:30 ,下午 14:0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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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登记地点:东莞市南城区东莞大道 428 号凯旋大厦 (9 号商业办公楼 )1 单

元办公 5002 。

  1. 登记方式: 现场登记 、 书面信函 或 邮件 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 电话登记、

会议当天现场登记 。

(1) 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 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和持股证明登记;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 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 )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股票账户 卡复印件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

(2) 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法人营业执 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以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 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持股证明、法定代表 人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 本地或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书面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书面 信函或邮件须于 2024 年 7 月 18 日 16:30 前送达本公司。信函邮寄地址:东莞 市南城区东莞大道 428 号凯旋大厦 (9 号商业办公楼 )1 单元办公 5002 。(信函上 请注明“出席股东大会”字样),邮编: 523073 ;电话: 0769-22088897 ;邮件: [email protected]

(4) 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会议当天现场登记,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 记者出席。

4. 联系方式

联系人:温秋萍 电话:0769-22088897 邮件:[email protected] 地址:东莞市南城区东莞大道 428 号凯旋大厦(9 号商业办公楼)1 单元办公

5002

5. 注意事项

(1)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 携带登记方式中相关证件的原件 ,以便验证入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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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 为 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 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 1 。

五、备查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六、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 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3 日

附件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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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 362141

  2. 投票简称:贤丰投票

  3. 填报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 1.投票时间:2024 年7 月19 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7 月19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 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 年7 月19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 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 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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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贤丰控股股份有限 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 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提案
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非累积
投票提
填报表决意见
1.00 《关于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应注销股
份、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相应修订<公司章
程>的公告》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