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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fotmic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2
Oct 19,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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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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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70 证券简称:盈方微 公告编号:2022-082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重组方案调整不构成重大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拟向绍兴上虞虞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虞芯投 资”)、上海瑞嗔通讯设备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瑞嗔”)发行股 份购买虞芯投资持有的深圳市华信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信科”)39% 的股权及 WORLD STYLE TECHNOLOGY HOLDINGS LIMITED(以下简称 “World Style”,与华信科合称“标的公司”)39%的股份和上海瑞嗔持有的华信 科 10%的股权及 World Style10%的股份,并同时向浙江舜元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舜元企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重组” 或“本次交易”)。
2021 年 4 月 26 日、2021 年 12 月 2 日、2021 年 12 月 27 日和 2022 年 5 月 30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 次会议、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等议案。
2022 年 10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十一届监 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对本次交易方案进行了调整。
一、本次交易调整的具体情况
(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的调整内容
调整前:
1 、锁定期安排
虞芯投资和上海瑞嗔在本次交易中认购的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该等股 份登记至其证券账户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进行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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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按如下原则分批解锁:
(1)如《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约定的截至 2022 年期末累积承 诺净利润数实现,则自《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约定的合格审计机构 出具相关专项审核意见后,解锁股份数为其各自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数 的 49%;
(2)如《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约定的截至 2023 年期末累积承 诺净利润数实现,则自《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约定的合格审计机构 出具相关专项审核意见后,解锁股份数为其各自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数 的 51%;
(3)若相关年度累积承诺净利润未能实现,则在虞芯投资、上海瑞嗔履行 完毕补偿义务后,当年度可解锁股份数扣除应补偿的股份数后的剩余部分解除锁 定;如未解锁的股份数不足《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约定的当年应补 偿的股份数,按照《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约定执行。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日后,虞芯投资和上海瑞嗔基于本次交易中取得 的上市公司股份因公司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相应增持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 锁定安排。锁定期届满后,虞芯投资和上海瑞嗔转让和交易公司股份将依据届时 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办理。
若上述股份锁定期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虞芯投资和上海 瑞嗔同意根据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调整后:
1 、锁定期安排
虞芯投资和上海瑞嗔在本次交易中认购的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该等股 份登记至其证券账户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进行转让。
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按如下原则分批解锁:
(1)第一期:如《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约定的截至 2022 年期 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实现,则自《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约定的合格 审计机构出具相关专项审核意见后,虞芯投资、上海瑞嗔各自认购公司本次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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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行股份数的 49%(以下称“第一期可解锁股份”)可解除锁定;如《盈利预 测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约定的截至 2022 年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未能实现, 则虞芯投资、上海瑞嗔应按照《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履行补偿义务, 且补偿义务履行完毕后,第一期可解锁股份扣除已补偿股份数的剩余部分(以下 称“第一期剩余股份”)应继续锁定;
(2)第二期:如《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约定的截至 2023 年期 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实现,则自《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约定的合格 审计机构出具相关专项审核意见且虞芯投资、上海瑞嗔履行完毕《盈利预测补偿 协议》第 3.4 条约定的减值测试相关补偿义务(如涉及)后,虞芯投资、上海瑞 嗔各自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数的 51%以及第一期剩余股份(如有)扣除 已补偿股份数(如涉及)的剩余部分可解除锁定;如《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其 补充协议约定的截至 2023 年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未能实现,则自虞芯投资、 上海瑞嗔履行完毕包括《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第 3.4 条约定的减值测试相关补偿 义务(如涉及)在内的全部补偿义务后,虞芯投资、上海瑞嗔各自所持剩余的其 所认购的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可解除锁定。
(3)若相关年度累积承诺净利润未能实现,虞芯投资、上海瑞嗔未解锁的 股份数不足《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约定的当年应补偿的股份数,按 照《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约定执行。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日后,虞芯投资和上海瑞嗔基于本次交易中取得 的上市公司股份因公司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相应增持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 锁定安排。锁定期届满后,虞芯投资和上海瑞嗔转让和交易公司股份将依据届时 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办理。
若上述股份锁定期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虞芯投资和上海 瑞嗔同意根据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二)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调整内容
调整前:
- 1 、募集配套资金金额及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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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为不超过 4 亿元,拟分别用于智能终端 SoC 系 列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存储器和继电器相关产品线拓展项目、偿还债务和支 付中介机构费用及本次交易相关税费,其中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偿还债务的比例 不超过募集配套资金总额的 50%,具体情况如下:
| 序 号 |
募集资金用途 | 项目投资总额 (万元) |
拟投入募集 配套资金 (万元) |
项目备案情况 |
|---|---|---|---|---|
| 1 | 智能终端SoC 系列芯 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13,809.68 | 8,700.00 | 《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 (赋码)信息表》 (2012-330604-04-01-976529) |
| 2 | 存储器和继电器相关 产品线拓展项目 |
16,855.22 | 10,000.00 | / |
| 3 | 偿还债务 | 20,000.00 | 18,300.00 | / |
| 4 | 支付中介机构费用及 本次交易相关税费 |
3,000.00 | 3,000.00 | / |
| 合计 | 53,664.90 | 40,000.00 | / |
调整后:
1 、募集配套资金金额及用途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为不超过 4 亿元,拟分别用于智能终端 SoC 系 列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存储器和继电器相关产品线拓展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和支付中介机构费用及本次交易相关税费,其中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不超过 募集配套资金总额的 50%,具体情况如下:
| 序 号 |
募集资金用途 | 项目投资总额 (万元) |
拟投入募集配 套资金(万元) |
项目备案情况 |
|---|---|---|---|---|
| 1 | 智能终端SoC系列芯片研发 及产业化项目 |
13,809.68 | 8,700.00 | 《浙江省企业投 资项目备案(赋 码)信息表》 (2012-330604-04 -01-976529) |
| 2 | 存储器和继电器相关产品线 拓展项目 |
16,855.22 | 10,000.00 | / |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18,300.00 | 18,300.00 | / |
| 4 | 支付中介机构费用及本次交 易相关税费 |
3,000.00 | 3,000.00 | / |
| 合计 | 51,964.90 | 40,000.0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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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用途为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不得用于向公司股东归还借款。
二、本次交易方案的部分调整不构成重大调整
本次重组方案的调整事项不涉及交易对象、交易标的、交易作价的变更,以 及新增配套募集资金的情形,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十八 条、《<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四十五条的适用意见 ——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 15 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重组方案的调整不 构成重大调整,无需将修订后的交易方案重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重组方案调整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
2022 年 10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十一届监 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本次重组方案调整不构成重大调整的议案》 等相关议案,同意上市公司对本次重组的交易方案进行调整。
特此公告。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0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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