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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fore Environment Technology Group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5
Oct 15,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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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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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上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及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67 证券简称:上风高科 公告编号:2015-06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浙江上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风高科”)拟受让深 圳市飞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马投资”)及深圳前海赤马环保投资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赤马环保”)合计持有深圳市绿色东方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绿色东方环保”)51%股权,在上述股权过户完成后,并拟对绿色东方环保进 行增资,最终持有绿色东方环保60%的股权。
上述事项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 规定,本次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出让方一:
-
1.公司名称:深圳市飞马投资有限公司
-
2.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与香蜜湖路交界西北阳光高尔夫大厦
2609
-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
4.法定代表人:黄壮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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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注册资本:300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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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经营范围: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办);国内贸易(不含专营、
-
专控、专卖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企业管理咨询(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 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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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股东情况:黄壮勉持股84%,黄固喜持股16%
出让方二:
-
1.公司名称:深圳前海赤马环保投资有限公司
-
2.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 号A 栋201 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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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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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法定代表人:罗照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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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注册资本:50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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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经营范围:环保项目投资、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投资咨
-
询、投资顾问、投资管理及策划、企业管理策划、资产管理咨询(不得从事信托、 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等限制项目);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卖、专控 商品)。
-
7.股东情况:深圳市飞马投资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上述各出让方均与公司以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 和人员等方面无任何关系,没有可能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
1.公司名称:深圳市绿色东方环保有限公司
-
2.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八卦岭八卦一路鹏基商务时空大厦207 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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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法定代表人:郑维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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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注册资本:2040.816 万元
-
5.经营范围:环保节能产品、新能源技术的研发、销售自行研发的技术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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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东情况:绿色东方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色东方控股”)控
-
股持有49%股权,飞马投资持有49%股权,赤马环保持有2%股权。 7.经营情况:
截至目前,绿色东方环保已中标、签订 9 个垃圾处理焚烧发电 BOT 项目(含 框架协议约定注入绿色东方环保的项目),项目全部建成达产后,合计日垃圾处 理量将达到约 8000 吨/天,垃圾处理项目分布在广东、湖北、江西、安徽、山 东、河南等地。
上述9 个垃圾发电BOT 项目,有4 个项目已经开工,5 个项目已签订BOT 协 议,处于筹建状态,项目建成后预计能给公司带来较好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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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标的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 项目 | 2015 年8 月30 日 | 2014 年12 月31 日 |
|---|---|---|
| 资产总额 | 259,122,233.52 | 32,677,236.71 |
| 负责总额 | 158,027,122.53 | 22,649,458.20 |
| 净资产 | 101,095,110.99 | 10,027,778.51 |
| 项目 | 2015 年1-8 月 | 2014 年度 |
| 营业收入 | 0 | 0 |
| 营业利润 | -340,827.52 | -5,516.49 |
| 净利润 | -340,827.52 | -5,566.49 |
上述财务数据尚未经审计。
四 、定价依据
根据绿色东方环保净资产及已签订、中标垃圾焚烧发电 BOT 项目的情况, 以及公司与绿色东方环保股东的友好协商,以飞马投资、赤马投资实际出资额为 基准,溢价10%作为本次定价依据。
五、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协议内容:上风高科以人民币100,548,976.00 元的价格受让飞马投资和赤 马投资合计持有绿色东方环保51%的股权,其中以人民币96,605,878.9 元的价 格受让飞马投资持有的绿色东方环保49%股权,以人民币3,943,097.1 元的价格 受让赤马环保持有的绿色东方环保2%股权。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合计持有绿色东方环保51%的股权,绿色东方环保成 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飞马投资、赤马环保不再持有绿色东方环保的股权。
六、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1.增资情况:上述飞马投资、赤马环保合计持有的绿色东方环保51%股权过 户完成后,上风高科将对绿色东方环保增资20,000,000 元,上风高科最终持有 绿色东方环保60%的股权。
2.关于利润承诺:绿色东方环保未来四年( 2016年1月1日-2019 年12月31 日) 廉江项目、仙桃项目、阜南项目、寿县项目合计累计利润总和不低 1.2 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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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净利润以扣除非常性损益前后孰低为计算依据,该等净利润须以具有证券从 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数据为准)。
3.关于后续新增项目承诺:绿色东方控股及郑维先先生需承诺 2016-2019 年绿色东方环保新签(以签署特许经营协议为准)垃圾焚烧发电 BOT 协议不少于 日总处理量 6500 吨(单个项目日处理量不低于500吨,其中至少一个必须为2000 吨以上)。
七、收购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绿色东方环保的主营业务为垃圾焚烧发电,属于国家政策支持行业,发展前 景较好。绿色东方环保已中标、签订 9 个垃圾处理焚烧发电 BOT 项目,项目全 部建设运营后,预计可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和投资回报,为公司增添新的利润增 长点。合作后,借助上市公司的优势,绿色东方环保可以获取更多潜在的垃圾发 电BOT 项目订单,有利于形成规模经济效应,以及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行业影响力 和市场竞争力。
此外,公司合作后,公司全资子公司宇星科技的在线环境监测业务与绿色东 方的垃圾焚烧业务能产生一定的协同性,实现资源共享,进一步增强了公司在环 保领域的综合竞争能力,并为公司打造成国内一流综合性环保公司奠定了基础。
八 、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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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权转让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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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合作框架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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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浙江上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上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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