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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fore Environment Technology Group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5

Oct 15,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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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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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上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及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67 证券简称:上风高科 公告编号:2015-06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浙江上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风高科”)拟受让深 圳市飞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马投资”)及深圳前海赤马环保投资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赤马环保”)合计持有深圳市绿色东方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绿色东方环保”)51%股权,在上述股权过户完成后,并拟对绿色东方环保进 行增资,最终持有绿色东方环保60%的股权。

上述事项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 规定,本次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出让方一:

  • 1.公司名称:深圳市飞马投资有限公司

  • 2.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与香蜜湖路交界西北阳光高尔夫大厦

2609

  •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 4.法定代表人:黄壮勉

  • 5.注册资本:3000 万元人民币

  • 6.经营范围: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办);国内贸易(不含专营、

  • 专控、专卖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企业管理咨询(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 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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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股东情况:黄壮勉持股84%,黄固喜持股16%

出让方二:

  • 1.公司名称:深圳前海赤马环保投资有限公司

  • 2.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 号A 栋201 室

  •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 4.法定代表人:罗照亮

  • 5.注册资本:500 万元人民币

  • 6.经营范围:环保项目投资、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投资咨

  • 询、投资顾问、投资管理及策划、企业管理策划、资产管理咨询(不得从事信托、 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等限制项目);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卖、专控 商品)。

  • 7.股东情况:深圳市飞马投资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上述各出让方均与公司以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 和人员等方面无任何关系,没有可能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 1.公司名称:深圳市绿色东方环保有限公司

  • 2.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八卦岭八卦一路鹏基商务时空大厦207 房

  • 3.法定代表人:郑维先

  • 4.注册资本:2040.816 万元

  • 5.经营范围:环保节能产品、新能源技术的研发、销售自行研发的技术成果。

  • 6.股东情况:绿色东方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色东方控股”)控

  • 股持有49%股权,飞马投资持有49%股权,赤马环保持有2%股权。 7.经营情况:

截至目前,绿色东方环保已中标、签订 9 个垃圾处理焚烧发电 BOT 项目(含 框架协议约定注入绿色东方环保的项目),项目全部建成达产后,合计日垃圾处 理量将达到约 8000 吨/天,垃圾处理项目分布在广东、湖北、江西、安徽、山 东、河南等地。

上述9 个垃圾发电BOT 项目,有4 个项目已经开工,5 个项目已签订BOT 协 议,处于筹建状态,项目建成后预计能给公司带来较好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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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标的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15 年8 月30 日 2014 年12 月31 日
资产总额 259,122,233.52 32,677,236.71
负责总额 158,027,122.53 22,649,458.20
净资产 101,095,110.99 10,027,778.51
项目 2015 年1-8 月 2014 年度
营业收入 0 0
营业利润 -340,827.52 -5,516.49
净利润 -340,827.52 -5,566.49

上述财务数据尚未经审计。

四 、定价依据

根据绿色东方环保净资产及已签订、中标垃圾焚烧发电 BOT 项目的情况, 以及公司与绿色东方环保股东的友好协商,以飞马投资、赤马投资实际出资额为 基准,溢价10%作为本次定价依据。

五、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协议内容:上风高科以人民币100,548,976.00 元的价格受让飞马投资和赤 马投资合计持有绿色东方环保51%的股权,其中以人民币96,605,878.9 元的价 格受让飞马投资持有的绿色东方环保49%股权,以人民币3,943,097.1 元的价格 受让赤马环保持有的绿色东方环保2%股权。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合计持有绿色东方环保51%的股权,绿色东方环保成 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飞马投资、赤马环保不再持有绿色东方环保的股权。

六、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1.增资情况:上述飞马投资、赤马环保合计持有的绿色东方环保51%股权过 户完成后,上风高科将对绿色东方环保增资20,000,000 元,上风高科最终持有 绿色东方环保60%的股权。

2.关于利润承诺:绿色东方环保未来四年( 2016年1月1日-2019 年12月31 日) 廉江项目、仙桃项目、阜南项目、寿县项目合计累计利润总和不低 1.2 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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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净利润以扣除非常性损益前后孰低为计算依据,该等净利润须以具有证券从 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数据为准)。

3.关于后续新增项目承诺:绿色东方控股及郑维先先生需承诺 2016-2019 年绿色东方环保新签(以签署特许经营协议为准)垃圾焚烧发电 BOT 协议不少于 日总处理量 6500 吨(单个项目日处理量不低于500吨,其中至少一个必须为2000 吨以上)。

七、收购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绿色东方环保的主营业务为垃圾焚烧发电,属于国家政策支持行业,发展前 景较好。绿色东方环保已中标、签订 9 个垃圾处理焚烧发电 BOT 项目,项目全 部建设运营后,预计可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和投资回报,为公司增添新的利润增 长点。合作后,借助上市公司的优势,绿色东方环保可以获取更多潜在的垃圾发 电BOT 项目订单,有利于形成规模经济效应,以及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行业影响力 和市场竞争力。

此外,公司合作后,公司全资子公司宇星科技的在线环境监测业务与绿色东 方的垃圾焚烧业务能产生一定的协同性,实现资源共享,进一步增强了公司在环 保领域的综合竞争能力,并为公司打造成国内一流综合性环保公司奠定了基础。

八 、备查文件

  • 1.《股权转让协议》;

  • 2.《合作框架协议》;

  • 3.《浙江上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上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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