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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YLINK DIGITAL SOLUTIONS CO., LTD —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21
Aug 4,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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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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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825 证券简称:华扬联众 公告编号:2021-052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8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
一
-
( )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 年8 月20 日 10 点0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光华长安大厦 1 座 17 层
-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 年8 月20 日
至2021 年8 月20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 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 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序号 | 议案名称 | 投票股东类型 |
|---|---|---|
| A股股东 |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 1 | 关于延长2020 年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股东 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
√ |
| 2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 2020 年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相关事项有效 期的议案 |
√ |
1 、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于 2021 年 8 月 4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5 日登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
( www.sse.com.cn )和《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的相关公告。
-
2 、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 1 、议案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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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1 、议案 2
-
4 、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
5 、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 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 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 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 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 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 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股份类别 | 股票代码 | 股票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
| A股 | 603825 | 华扬联众 | 2021/8/16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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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请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于2021 年7 月17 日(周二,上午9:30-11:00, 下午 2:30-4:30)到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7 号光华长安大厦1 座15 层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3 号会议室办理出席会议资格登记手续,异 地股东可以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以到达登记处或本公司的时 间为准。
-
2.法人股东凭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或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 件、股东账户卡、出席会议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
3.自然人股东凭股票账户卡及本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凭委托人股票账户 卡、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登记(授权委托书样式见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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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会议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
5.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六、 其他事项
-
1.预计会期半天,本次大会不发放礼品和有价证券,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 通等费用自理。
-
2.本公司地址:北京市东城区贡院西街六号E 座15 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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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罗耀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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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10-65648122
传真:010-65648123
邮编:100005
- 3.会议登记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7 号光华长安大厦1 座15 层华
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罗耀菲
联系电话:010-65648122 传真:010-65648123 邮编:100005
特此公告。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4 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 年8 月20 日 召开的贵公司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序号 |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1 | 关于延长2020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 期的议案 |
|||
| 2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 董事会全权办理2020 年非公 开发行A 股股票相关事项有 效期的议案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 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