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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nan Creator Information Technologies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0
Jul 20,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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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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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300730 证券简称:科创信息 公告编号: 2020-037
湖南科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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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2020 年 7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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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140.50 万股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 湖南科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了 2020 年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 首次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0 年 5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日,公司独立董事就《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0 年 5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 及《关于核查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 单>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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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20 年 5 月 8 日至 2020 年 5 月 18 日,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 进行了公示,在公示的时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不 良反映,无反馈记录。2020 年 5 月 22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0 年股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 编号:2020-028)。
4、2020 年 5 月 28 日,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 关事项的议案》。2020 年 5 月 29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 告编号:2020-030)。
5、2020 年 7 月 7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 项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董事会对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和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以及首次授予权益数量进行调整, 认为本次激励计划中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主体资格 合法有效且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的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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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授予日:2020 年 7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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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授予数量:140.50 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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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授予人数:30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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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授予价格:6.96 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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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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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 获授的限制性股 票数量(万股) |
占授予限制性股 票总数的比例 |
占本激励计划公告 日股本总额的比例 |
||
|---|---|---|---|---|
| 姓名 | 职务 | |||
| 罗昔军 | 董事、副总经理 | 9.00 | 5.90% | 0.06% |
| 金卓钧 | 财务总监、董事 会秘书 |
7.00 | 4.59% | 0.04% |
|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 务)骨干(28人) |
124.50 | 81.64% | 0.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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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 留 | 12.00 | 7.87% | 0.08% |
|---|---|---|---|
| 合 计 | 152.50 | 100.00% | 0.97% |
注:以上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7、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1)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 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2)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自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 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3)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 如下表所示:
| 解除限售期 | 解除限售时间 | 解除限售比例 |
| 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
自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 交易日至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24个月内 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20% |
| 首次授予部分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
自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 交易日至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 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30% |
| 首次授予部分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
自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 交易日至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48个月内 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50% |
8、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
(1)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期的 2020-2022 年三个考核会 计年度中,分年度进行业绩考核并解除限售,以达到绩效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
象的解除限售条件。各年度公司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 解除限售期 | 业绩考核目标 |
|---|---|
| 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
以2019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0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0% |
| 首次授予部分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
以2019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1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0% |
| 首次授予部分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
以2019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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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 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公司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打分,激励对象需个人绩 “ ” 效考核 达标 方可解除限售。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可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层面 年度考核系数×个人当年计划可解除限售额度。
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 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四个 档次,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解除限售的比 例:
| 例: | ||||
|---|---|---|---|---|
| 年度考核得分(X) | X≥90 | 90>X≥80 | 80>X≥60 | X<60 |
| 考核结果 | A(优秀) | B(良好) | C(合格) | D(不合格) |
| 年度考核系数 | 1.0 | 0.8 | 0.6 | 0 |
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评结果为 A-优秀、B-良好、C-合格,则上 一年度其个人绩效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可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比例分批次解 除限售,当期未解除限售部分由公司回购注销;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 评结果为 D-不合格,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不达标”,公司将按照 本计划的规定,取消该激励对象当期计划解除限售的额度,并由公司统一回购注 销。
三、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与公示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1、经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 总股本 158,008,19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6 元(含 税),本次权益分派已于 2020 年 6 月 10 日实施完毕。根据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 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经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每股 7.02 元 调整为每股 6.96 元。
2、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议案已经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鉴于公司《激励计划(草案)》涉及的拟授予激励对 象中,4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根据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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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人员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 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权益数量进行调整。
经调整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143 人调整为 139 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48.00 万股调整为 140.50 万股,拟授予的权 益总数由 420.00 万股调整为 412.50 万股。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实施激励计划的其他内容与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根据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 整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0 年 7 月 10 日出具了“天职 业字[2020]32506 号”验资报告,对公司截至 2020 年 7 月 10 日止的新增注册资 本及股本的变动情况进行了审验,认为: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 2020 年 7 月 7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 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 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将 2020 年 7 月 7 日确定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首次授 予日,向 30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1,405,000 股限制性股票,每股面值 1.00 元, 授予价格为 6.96 元/股。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 1,405,000.00 元,变更后 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59,413,198.00 元。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审验,截止 2020 年 7 月 10 日止,公司已收到 30 名激励对象缴纳的 1,405,000 股限制性股票认购款 9,778,800.00 元,其中计入股 本 1,405,000.00 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8,373,800.00 元。公司本次变更 前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58,008,198.00 元,股本 158,008,198.00 元,已经天职国 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18 年 6 月 7 日出具天职业字 [2018]16660 号验资报告。截至 2020 年 7 月 10 日止,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为 人民币 159,413,198.00 元,股本为 159,413,198.00 元。
五、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20 年 7 月 7 日,授予的限制性 股票上市日为 2020 年 7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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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 增减(股) |
本次变动后 | 本次变动后 | |
|---|---|---|---|---|---|
| 数量(股) | 比例(%) | 数量(股) | 比例(%) | ||
| 1、有限售条件股份 | 73,638,609 | 46.60 | 1,405,000 | 75,043,609 | 47.07 |
| (1)国有法人持股 | 11,864,516 | 7.51 | 11,864,516 | 7.44 | |
| (2)境内自然人持股 | 61,774,093 | 39.09 | 61,774,093 | 38.75 | |
| (3)股权激励限售股 | 1,405,000 | 1,405,000 | 0.88 | ||
| 2、无限售条件股份 | 84,369,589 | 53.40 | 84,369,589 | 52.93 | |
| 人民币普通股 | 84,369,589 | 53.40 | 84,369,589 | 52.93 | |
| 股份总数 | 158,008,198 | 100.00 | 1,405,000 | 159,413,198 | 100.00 |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七、公司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变动情况
由于本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原来的 158,008,198 股增至 159,413,198 股,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 发生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前,公司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费耀平 先生、李杰先生、李建华先生、刘星沙女士和刘应龙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58,992,089 股,占授予登记完成前公司总股本的 37.33%;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 记完成后,费耀平先生、李杰先生、李建华先生、刘星沙女士和刘应龙先生合计 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变,占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的 37.01%。本次限制性 股票的授予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发生变化。
八、每股收益摊薄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按最新股本 159,413,198 股摊薄计算,公 司 2019 年度摊薄每股收益为 0.2252 元/股。
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九、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所筹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公司此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所筹集的资金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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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 6 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的说明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 6 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十一、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进一步建立、 健全公司长效激励与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中高 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 益和经营者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可持续发展,确保 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特此公告。
湖南科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7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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