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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iZhou Intelligence Technology Group Co., Ltd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15

Jul 10,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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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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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22 证券简称:天马股份 公告编号:2015-051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总经理、董事计划

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7月10日接到公 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马兴法先生、董事/总经理沈高伟先生、董事马伟良先生(以 下简称“增持人员”)的口头通知,为了以实际行动参与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增持 人员计划自2015年7月10日起三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允许 的方式进行增持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人及增持计划

增持人一: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马兴法

增持计划:自2015年7月10日起三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的有关规定,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在二级市场增持 公司股份10万股,并承诺自最后一笔增持完成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票。 增持人二:公司董事/总经理沈高伟

增持计划:自2015年7月10日起三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的有关规定,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在二级市场增持 公司股份10万股,并承诺自最后一笔增持完成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票。

增持人三:公司董事马伟良

增持计划:自2015年7月10日起三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的有关规定,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在二级市场增持 公司股份10万股,并承诺自最后一笔增持完成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票。 二、增持目的

基于对国家经济形势、资本市场发展及公司前景的强烈看好,为提振市场信 心,稳定公司股价,保护股东利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以实际 行动维护资本市场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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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 及相关制度的规定。

  • 2、增持人员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主动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严格

  • 遵守有关规定。

    • 3、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 4、公司将继续关注增持人员后续增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

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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