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HONGBO CO.,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2

Feb 15, 2012

54282_rns_2012-02-15_7544a49d-2ecc-498a-a919-87d598b5729f.PDF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福建鸿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福建鸿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鸿博股份”)2011 年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6,289.06 万元。公司 2012 年 2 月 15 日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 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含 5,000 万元)的闲置募 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6 个月,从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计算, 到期归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若募集资金项目因发展需要,实际实施进度超过目 前预计,公司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及时归还,以确保项目进展。该议案需提请公 司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保 荐工作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 定,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鸿博股份拟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专项核查,发表意见如下: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鸿博股份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含 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6 个月(自公司股东大会 批准之日起计算),有利于公司减少财务费用,降低经营成本,提高募集资金使 用的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 使用计划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鸿博股份拟进行的上述募集资金运用履行了募 集资金使用的相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之规定,保荐机构对该公司拟进行的上述募集资金运用无异议。

==> picture [102 x 5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此页无正文,为《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福建鸿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白树锋 李 鸿

保荐机构: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2012 年 02 月 15 日

==> picture [102 x 58] intentionally omitt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