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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NGBO CO.,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2
Feb 15, 2012
54282_rns_2012-02-15_7544a49d-2ecc-498a-a919-87d598b5729f.PDF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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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福建鸿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福建鸿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鸿博股份”)2011 年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6,289.06 万元。公司 2012 年 2 月 15 日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 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含 5,000 万元)的闲置募 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6 个月,从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计算, 到期归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若募集资金项目因发展需要,实际实施进度超过目 前预计,公司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及时归还,以确保项目进展。该议案需提请公 司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保 荐工作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 定,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鸿博股份拟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专项核查,发表意见如下: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鸿博股份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含 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6 个月(自公司股东大会 批准之日起计算),有利于公司减少财务费用,降低经营成本,提高募集资金使 用的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 使用计划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鸿博股份拟进行的上述募集资金运用履行了募 集资金使用的相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之规定,保荐机构对该公司拟进行的上述募集资金运用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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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福建鸿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白树锋 李 鸿
保荐机构: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2012 年 02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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