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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litech Technology Co., Ltd. — Regulatory Filings 2019
Apr 23,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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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tory Fil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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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17 证券简称:合力泰 公告编号:2019-022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 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 年4 月22 日召开五 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及五届十五次监事会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变更会 计政策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会计政策变更 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变更日期
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 2017 年 3 月 31 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 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 年修订)》(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 年修订)》(财会〔2017〕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2017 年修订)》(财会〔2017〕9 号),于 2017 年 5 月 2 日 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 年修订)》(财会〔2017〕 14 号)(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 司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新金融工具、收入准则执行时间的通知》,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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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变更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 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按照财政部于 2017 年印发修订的《企业 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 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 —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则执行以上会计政策。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 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 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 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 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 减值准备;
(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 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 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 当期损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 好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企业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因此,公司将于2019 年 初变更会计政策,自2019 年第一季度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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述 2018 年可比数,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 2018 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 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 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 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 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 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 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本 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本次关于企业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 《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 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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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五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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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五届十五次监事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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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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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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