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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NA Technology Co.,Ltd.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14

Dec 30,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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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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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天津海运 股票代码: 600751

信息披露义务人: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签署日期z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1、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本 报告书。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3、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收购办法》、《第 15 号准则》的规定,本 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旗下资产管理计划富春 121 号、德邦惠芯 2 号、玉泉 132 号(以下简称"该等资产管理计划")在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 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旗下该等资产管理计划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 少其在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4、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 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5、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2
录 3
义 4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5
第二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7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8
第四节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10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11
第六节 备查文件 12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3

释 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本报告书、本报告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财通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天津海运、上市公司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14
年修订)
《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
《第
号准则》
15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万元 人民币元、万元(仅限用于货币量词、无特别说明时)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概述

公司名称: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注册地址: 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619号505室
通讯地址: 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41楼
法定代表人: 阮琪
注册资本: 20,000万元
营业执照号: 310000000105579
  • 税务登记号: 310109577433812
  • 成立日期: 2011年6月21日
  • 经营范围: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 其他业务。
  • 股东名称: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40%;杭州市实业 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30%;浙江升华拜克生 物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30%。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 性别 在公司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是否取得境外居留权
阮琪 董事长 中国 杭州
刘未 董事、总经理 中国 上海
骆旭升 董事 中国 杭州
吴梦根 董事 中国 杭州
朱颖 董事 中国 上海
姚先国 董事 中国 杭州
朱洪超 董事 中国 上海
黄惠 督察长 中国 上海

财通基金目前的主要负责人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 性别 在公司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是否取得境外居留权
王家俊 副总经理 中国 上海
杨铁军 监事 中国 上海

三、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境内、境外其他上 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 况

截至本报告书公告日,除持有天津海运已发行 5%以上股份外,信息披露人 还持有龙泉股份(股票代码:002671)、天目药业(股票代码:600671)、现代制 药(战略投资,股票代码:600420)、北京城建(股票代码:600266)、迪马股份 (股票代码:600565)、同达创业(战略投资,股票代码:600647)、云南城投(战 略投资,股票代码:600239)、精工钢构(股票代码:600496)、象屿股份(股票 代码:600057)、重庆港九(股票代码:600279)、吉林化纤(战略投资,股票代 码:000420)、翠微股份(股票代码:603123)已发行的 5%以上股份。

第二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旗下富春 121 号、德邦惠芯 2 号、玉泉 132 号基于对天津海 运企业价值分析与前景的预测,参与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持股目的是为了 获得较好的投资收益,为旗下资产管理计划持有人创造收益。

二、未来十二个月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旗下该等资产管理计划未来 12 个月 内无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若增持上市公司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将 按照《证券法》、《收购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 务及审批程序。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天津海运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旗下该等资产管理计划未持有天津海运的 股份。

二、 本次权益变动的主要情况

天津海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已于 2014 年 9 月 17 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审核 通过,中国证监会于 2014 年 10 月 16 日出具《关于核准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075 号),核准(本次非公开发 行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发行")。该批复自下发之日起 6 个月内有效。

(一) 取得本次发行新股的发行价格和定价依据、认购股份的数量和比例

天津海运本次向不超过 10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发行价 格底价为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平均成交价格的 90%,即 3.48 元/ 股。

2013 年 8 月 20 日,发行人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 非公开发行的相关议案。

2013 年 9 月 23 日,发行人召开公司 201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议案。

根据申购簿记结果,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最终确定为 5.98 元/股。

本次认购,信息披露义务人获配 263,451,840 股,认购金额为 1,575,442,003.20 元。

本次发行完成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旗下该等资产管理计划持有天津海运权 益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天津海运权益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天津海运权益
股份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份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0 0 263,451,840 9.09%

(二) 支付条件和支付方式

信息披露人以现金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三) 已履行及尚未履行的批准程序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认购天津海运非公开发行股份已履行必要批准程序。

(四) 转让限制或承诺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次认购的天津海运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 12 个 月内不得转让。

三、 最近一年及一期与天津海运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其他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旗下该等资产管理计划与天津海运 最近一年及一期不存在重大交易,亦无未来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其他安排。

四、 其他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旗下该等资产管理计划拥有权益的天 津海运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第四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旗下该等资产管理计划 没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 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 其他重大信息。

第六节 备查文件

  • 一、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
  • 二、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 三、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天津海运签署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 任。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
名称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天津市天津空港经济区中
心大道华盈大厦八层
股票简称 天津海运 股票代码 600751
信息披露
义务人名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注册地
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619号
505室
拥有权益
的股份数
量变化
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
无 □√
信息披露
义务人是
否为上市
公司第一
大股东
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为上市公司
实际控制人
是 □
否 □√
权益变动
方式(可
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间接方式转让□
赠与□ 其他□
协议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请注明)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信息披露
义务人旗
下该等资
产管理计
划披露前
拥有权益
的股份数
量及占上
市公司已
发行股份
比例
本次权益
持股数量:

0
持股比例: 0
变动后,
信息披露
义务人旗
下该等资
产管理计
划拥有权
益的股份
数量及比
变动后数量:

263,451,840
变动后比例: 9.09
%
信息披露 是 □ 否 □√
义务人旗
下该等资
产管理计
划是否拟
于未来
12
个 月
内继续增
信息披露 是 □ 否 □√
义务人旗
下该等资
产管理计
划在此前
6 个月是
否在二级
市场买卖
该上市公
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
说明:
控股股东 是 □ 否 □
或实际控
制人减持 不适用
时是否存
在侵害上
市公司和
股东权益
的问题
控股股东 否 □
或实际控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 不适用
在未清偿
其对公司
的负债,
未解除公
司为其负
债提供的
担保,或
者损害公
司利益的
本次权益
变动是否
需取得批
是 □ 否 □
是否已得
到批准
是 □ 否 □

填表说明:

1、 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 注予以说明;

  • 2、 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 3、 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 4、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 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页无正文,为《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签章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