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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NA Technology Co.,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5
Apr 20,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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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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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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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止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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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华永道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专项报告
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15)第1237号 (第一页,共二页)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审计了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海股份")2014年 12月 31日 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14年度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 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以下简称"财务报表"),并于 2015 年 4 月 20 日出具了报告号为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15)第 10078 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 计报告。财务报表的编制和公允列报是天海股份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按 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整体发表审计意见。
在对上述财务报表执行审计的基础上,我们对后附的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 年度天海股份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 总表(以下简称"情况表")执行了有限保证的鉴证业务。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 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 56号文)的要求及参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2011 年年度报告工作备忘录第三 号》规定的资金占用情况汇总格式,天海股份编制了上述情况表。设计、执行和维 护与编制和列报情况表有关的内部控制、采用适当的编制基础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 情况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天海股份管理层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情况表发表结论。我们根据《中国注 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 - 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 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 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 以对我们是否发现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情况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财务报表时所审 核的会计资料及财务报表中所披露的相关内容在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的情况获取保 证。在对财务报表执行审计的基础上,我们对情况表实施了包括核对、询问、抽查 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工作程序。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202号企业天地2号楼普华永道中心11楼 邮编200021 总机: +86 (21) 2323 8888, 传真: +86 (21) 2323 8800, www.pwccn.com
普华永道

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15)第1237号 (第二页,共二页)
根据我们的工作程序, 我们没有发现后附由天海股份编制的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 况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财务报表时所审核的会计资料及财务报表中所披露 的相关内容在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的情况。
本报告仅作为天海股份披露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之用, 不得 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截至 2014年12月31日止年度
单位: 人民币万元
|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 资金占用方名称 | 占用方与上市公司的 | 上市公司核 | 2014年年初 2014年度占用 2014年度占用 2014年度偿还 | 2014年年末 | 占用形成原因 | 占用性质 | |||
|---|---|---|---|---|---|---|---|---|---|---|
| 关联关系 | 算的会计科 | 占用资金余额 累计发生金额 | 资金的利息 | 累计发生金额 | 占用资金余额 | |||||
| (不含利息) | (如有) | |||||||||
| 现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 | ||||||||||
| 前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 | ||||||||||
| 小计 | ||||||||||
| 其它关联资金往来 | 资金往来方名称 | 往来方与上市公司的 | 上市公司核 | 2014年年初 2014年度往来 2014年度往来 2014年度偿还 2014年年末 | 往来形成原因 | 往来性质 | ||||
| 关联关系 | 算的会计科 | 往来资金余额 累计发生金额 | 资金的利息 | 累计发生金额 往来资金余额 | ||||||
| (不含利息) | (如有) | |||||||||
| 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 | 海航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 母公司 | 其他应收款 | 16.47 | (0.77) | 15.70 | 往来款 | 经营性往来 | ||
| 上海天海海运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其他应收款 | 11,763.88 | 11,763.88 | 往来款 | 非经营性往来 | ||||
| 上市公司的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 天津市天海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子公司 | 其他应收款 | 6.15 | 472.27 | (281.84) | 196.58 | 往来款 | 非经营性往来 | ||
| 天津市天海船务代理有限公司 子公司 | 其他应收款 | 149.72 | 120.82 | (270.54) | 往来款 | 非经营性往来 | ||||
| 天津市天海货运代理有限公司子公司 | 其他应收款 | 200.00 | 2,918.34 | (2, 233.52) | 884.82 | 往来款 | 非经营性往来 | |||
| 天津市天海货运代理有限公司子公司 | 应收账款 | 869.07 | 4.06 | (873.13) | 往来款 | 经营性往来 | ||||
| 天津市天海海员服务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其他应收款 | 276.22 | 411.29 | (687.51) | 往来款 | 非经营性往来 | |||
| 天津津海海运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其他应收款 | 30,742.69 | 40,435.87 | (5,292.77) | 65,885.79 | 往来款 | 非经营性往来 | ||
| 珠海北洋轮船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其他应收款 | 1,921.13 | 1.99 | 1,923.12 | 往来款 | 非经营性往来 | |||
| 亚洲之鹰船务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其他应收款 | 15,395.37 | 1,177.29 | 16,572.66 | 往来款 | 非经营性往来 | |||
| 关联自然人 | ||||||||||
| 其他关联人及其附属企业 | 上海大新华航运发展有限公司 | 受海航集团控制 | 其他应收款 | 17.03 | 2.00 | 19.03 | 往来款 | 经营性往来 | ||
| 上海大新华航运发展有限公司 受海航集团控制 | 应收账款 | 314.76 | 1,200.34 | (1, 196.42) | 318.68 | 往来款 | 经营性往来 | |||
| 海航集团有限公司 | 海航物流的控股公司 | 其他应收款 | 9.61 | 9.61 | 往来款 | 经营性往来 | ||||
| 大新华轮船(烟台)有限公司 | 受大新华控股控制 | 其他应收款 | 34.81 | 21.13 | (22.84) | 33.1 | 往来款 | 经营性往来 | ||
| 大新华轮船(烟台)有限公司 | 受大新华控股控制 | 应收账款 | 431.12 | 1,941.38 | (2,081.58) | 290.92 | 往来款 | 经营性往来 | ||
| 大新华物流青岛有限责任公司 受大新华控股控制 | 应收账款 | 122,65 | (0.11) | 122.54 | 往来款 | 经营性往来 | ||||
| 总计 | 62,244.60 | 48,732.86 | (12, 941.03) | 98,036.43 |
本汇总表已于2015年4月20日获董事会批准。
法定代表人: 郭 可

会计机构负责人: 于 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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