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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L CORP (SHENZHEN)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12

Jul 14,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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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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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05 证券简称:信隆实业 公告编号: 2012-021

深圳信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经深圳信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司定 于2012年7月31日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提交的有关议案。现将本次 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 1、 本次股东大会是公司召开的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 会议召集人是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定于2012年7月31日召

  • 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3、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4、 召开日期和时间:

  • (1)现场会议时间:2012年7月31日(星期二)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2年7月30日--2012年7月3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7月31日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7月30日下午3:00 至2012年7月31日下午3:00 期间 的任意时间。

5、 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在股 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或参加现场股 东大会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 出席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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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截至2012年7月2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 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 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宝安区龙华街道办龙发路65号公司办公楼301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公司未来三年(2012-2014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12年7月14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关于 < 公司章程修订案 > 的议案》

《公司章程修正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 号:2012-019),2012年7月14日刊载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章程(2012年7月)》全文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根据《公司章程》第八十二条之规定,上述第2项议案应以特别决议作出,即须经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含本数)通过方为有效。

三、会议登记方法

1 、 登记时间: 2012年7月26日、27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

2、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票账户卡进行登记;代理他人出席会 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能够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 格的有效证明进行登记;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单位的法 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3)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应 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应在办理会议登记时提交公司负责会议登记事务的 工作人员;

(4)异地股东可以按照上述要求和下列地点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

3 、 登记地点: 深圳信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信函邮寄地址:深圳市宝安区龙华街道办龙发路65号 邮编:518109

深圳信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信函上请注明“出席股东大会”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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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755-27746236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 1、 投票代码:362105

  • 2、 投票简称:信隆投票

  • 3、 投票时间:2012年7月31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 4、 在投票当日,“信隆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

数。

5、 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 元代 表议案1,以2.00元代表议案2。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

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序号 议案名称 申报价格
100 总议案 100.00
1 《公司未来三年(2012-2014年)股东回报规划》
的议案
1.00
2 《关于<公司章程修订案>的议案》 2.00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

(4)若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 投票。

若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 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 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

  • 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2年7月3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 00,结束时间为2012年7月3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结束当日)下午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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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 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 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 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后,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 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后,次日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 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 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 网路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 鉴于本次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 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 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 1 、本次会议会期预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 2 、会议咨询:公司董事会秘书处办公室

  • 联系人:陈丽秋、 周小容

联系电话:0755-27749423-105

传真号码:0755-27746236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 3 、请出席会议的股东出席会议时,需出示登记方式中所列明的文件。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附:《授权委托书》

特此通知

深圳信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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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 2012年07月31日 召开的深圳信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以下指示 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 1、审议《公司未来三年(2012-2014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2、审议《关于 < 公司章程修订案 > 的议案》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量: 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 注:1、请在上述选项中打“√”;

  • 2、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 3、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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