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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ungkong Group —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16
Jun 20,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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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vernance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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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根据公司注册资本和股份总数的变更以及公司经营情况,现拟对《公司章程》 作如下修改:
1.原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9645.7572 万元。公司因增加或减少 注册资本而导致注册资本总额变更,应当在股东大会通过同意增加或减少注册资 本决议后,再就修改本章程事项通过决议,并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注册资本的变 更登记手续。
拟修改为: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39468.6359 万元。公司因增加或减少注册 资本而导致注册资本总额变更,应当在股东大会通过同意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决 议后,再就修改本章程事项通过决议,并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 记手续。
- 2.原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59645.7572 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 通股159645.7572 万股,其他种类股0 股。 拟修改为: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239468.6359 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239468.6359 万股,其他种类股0 股。
3.原第十三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的经营范围:投资兴办实业(具 体项目另行申报);在合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上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 从事建筑工程和装饰工程的施工(须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后方可经营);企业形 象策划;酒店管理;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经 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 得许可后方可经营);经济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
拟修改为:
第十三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的经营范围:投资兴办实业(具体
项目另行申报);物业管理;从事建筑工程和装饰工程的施工(须取得相应的资 质证书后方可经营);企业形象策划;酒店管理;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 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 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经济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 目)。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