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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ungkong Group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7

Jun 27,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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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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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62 证券简称:香江控股 公告编号:临2017-044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深圳市香江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江商业”) ●本次担保金额:共计人民币10,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实际为其 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8,270万元。

  • ●本次担保后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人民币72,770万元

  • ●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香江商业经营发展需要,香江商业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 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申请银行贷款,并签订了《综合授信协议》等相 关合同。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江控股”、“本公司”或“公 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限额为人民币1 亿元。

2、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已于2017年5月3日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 为子公司提供担保计划的议案》,该议案有效期限自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之日起至次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根据该议案的规定,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批准公司2017年对子公司全年担保最高额度不超过60亿元的担保事项;在 上述全年担保额度内,单笔不超过18亿元的担保事项,由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 由董事长负责与金融机构签署相应的担保协议。

截止目前,公司新增担保金额总计124,000万元,未超过全年最高额度。本 次单笔贷款金额未超过18亿元,公司已召开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本次担保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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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长已与金融机构签署相应的担保协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 1、 名称:深圳市香江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 2、 成立日期:1996 年9 月4 日

  • 3、 注册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沙河东路255 号2 栋406

  • 4、 法定代表人:翟栋梁

5、 注册资本:16500 万元人民币

6、 主营业务:国内贸易;柜台出租;供应链管理;经济信息咨询;投资管 理;投资咨询;市场营销策划(不含限制项目);仓储服务;投资兴办实业(具 体项目另行申报)

7、 与上市公司关系:为香江控股全资子公司,香江控股持有其100%股权。

8、 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17 年3 月31 日,香江商业的资产总额为 708,372,990.48 元、负债总额为408,314,636.27 元、净资产为300,058,354.21 元、营业收入为55,945,616.48 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相关合同的主要内容

1、《综合授信协议》

(1)合同双方:香江商业(受信人)、光大银行(授信人)

(2)贷款金额:10,000 万元人民币(大写:壹亿元整)

(3)授信期限:1 年

(4)合同生效:经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最高额保证合同》

(1)合同双方:香江控股(保证人)、光大银行(债权人)

(2)担保金额:10,000 万元人民币

(3)保证范围:受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授信人偿还或支付的债务本金、利 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手续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 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 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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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期限:《综合授信协议》项下的每一笔具体授信业务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为自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受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如因法律规 定或约定的事件发生而导致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提前到期,则为提前到期之 日)起两年。

(6)合同生效:经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支持子公司的持续发展,满足其生产经 营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香江商业的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 备偿还债务的能力,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相关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内。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本次为全资子公司香江商业提供担保金额为10,000万元的担保,截止本公告 日,公司累积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72,770万元,其中对控股或全资子公司的担 保的金额为62,770万元,占公司2016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4.89%;对合营子 公司的担保的金额为10,000万元,占公司2016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05%。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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