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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ungkong Group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5

Nov 30,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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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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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62 证券简称:香江控股 编号:临2015-088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15 年11 月27 日

  • 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首次授予2204 万份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为244

  • 万份限制性股票

    •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3.05 元/股。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深圳香江控股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江控股”或“公司”或“本公司”)完成了《深圳香江 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工作,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 (一)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情况

  • 1、授予日:11 月18 日

  • 2、授予数量:2204 万股

  • 3、授予人数:31 人

  • 4、授予价格:3.05 元/股

  •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A 股普通股

  • 6、调整说明: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计划的激励对象及获授数量与2015 年

  • 10 月30 日召开的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一致,不存在调整情

7、激励对象及授予情况

序号 姓名 职务 股份数(万份) 占本次授予比例 占目前总股本比例
1 修山城 董事、总经理 285 12.93% 0.24%
2 谢郁武 董事、执行总经理 285 12.93% 0.24%
3 范 菲 董事、副总经理 136 6.17% 0.12%
4 陆国军 总经理助理 102 4.63% 0.09%
5 谈惠明 财务总监 92 4.17% 0.08%
6 饶于华 核心管理人员 72 3.27% 0.06%
7 谢春林 核心管理人员 72 3.27% 0.06%
8 舒剑刚 董事会秘书 58 2.63% 0.05%
9 鲁朝慧 副总经理 102 4.63% 0.09%
10 李少珍 董事 136 6.17% 0.12%
11 蒋映岚 核心管理人员 72 3.27% 0.06%
12 梁 维 核心管理人员 72 3.27% 0.06%
13 李国春 核心管理人员 60 2.72% 0.05%
14 霍伟锋 核心管理人员 60 2.72% 0.05%
15 陆其风 核心管理人员 60 2.72% 0.05%
16 王 朋 核心管理人员 60 2.72% 0.05%
17 陈海昌 核心管理人员 60 2.72% 0.05%
18 任伶甡 核心管理人员 48 2.18% 0.04%
19 庞伟爱 核心管理人员 48 2.18% 0.04%
20 冯学颖 核心管理人员 48 2.18% 0.04%
21 黄勇光 核心管理人员 48 2.18% 0.04%
22 胡 洋 核心管理人员 24 1.09% 0.02%
23 丘 徐 核心管理人员 24 1.09% 0.02%
24 杨建新 核心管理人员 24 1.09% 0.02%
25 毕延伦 核心管理人员 24 1.09% 0.02%
26 朱 萍 核心管理人员 24 1.09% 0.02%
27 陈立新 核心管理人员 24 1.09% 0.02%
28 李俊宏 核心管理人员 24 1.09% 0.02%
29 戴乐可 核心管理人员 24 1.09% 0.02%
30 韩本宁 核心管理人员 24 1.09% 0.02%
31 莫志贵 核心管理人员 12 0.54% 0.01%
小计 2204 100.00% 1.89%

注:目前总股本是指授予日公司总股本1,167,440,872 股。

二、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锁定期和解锁安排情况

1、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权益授予之日起48 个月。

2、锁定期和解锁期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之日起12 个月内为锁定期。激励对象 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锁定期内不得转让、用于偿还债务。激励对 象因获授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息、派发股票 红利、股票拆细等股份和红利同时按本激励计划进行锁定。

在解锁期,公司为满足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锁事宜,未满足解锁条件 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解锁安排如表所示:

解锁安排 解锁时间 解锁比例
第一次解锁 自首次授权日起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权日起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40%
第二次解锁 自首次授权日起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权日起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0%
第三次解锁 自首次授权日起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权日起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0%

3、禁售期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售规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执行,具体规定如下: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 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 入后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 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在本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 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 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

三、本次授予股份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5 年11 月17 日出具了《深圳香 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健验【2015】7-136 号),审验了公司截至 2015 年11 月16 日止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情况,认为:截至2015 年11 月 16 日止,公司实际已向各激励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22,040,000 股,每股面值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05 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 67,222,000.00 元, 已由各出资者于2015 年11 月16 日前汇入公司指定的人民 币账户内。另扣除本次发行验资费和律师服务费130,OO0.00 元后,公司本次募集 资金净额67,092,000.00 元,其中:计入实收资本22,040,000.00 元,计入资本公 积(股本溢价)45,052,OO0.OO 元。公司己于2015 年11 月16 日以第0001 号记账 凭证入账。连同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贵公司原有实收资本1,167,440,872.00 元, 本次公开发行后公司累计实收资本1,189,480,872.00 元。

四、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2,040,000 股,于2015 年11 月27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

五、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1,167,440,872 股增加至1,189,480,872 股。本次授予前,公司控股股东南方香 江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公司34.79%的股份,本次授予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 南方香江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公司34.14%的股份。

六、股权结构变动情况表

类别 变动前 本次变动 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股份 399,628,253 股 22,040,000 股 421,668,253 股
无限售条件股份 767,812,619 股 0 股 767,812,619 股
总计 1,167,440,872 股 22,040,000 股 1,189,480,872 股

七、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增发限制性股票所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本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后,按新股本1,189,480,872 股摊薄计算,2015 年第三季度每股收益为0.17 元。

特此公告。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12 月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