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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ungkong Group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5
Oct 26,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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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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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62 证券简称:香江控股 编号:临2015-066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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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担保人名称:增城香江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增城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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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担保金额:共计人民币10,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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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担保后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人民币256,02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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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无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增城翡翠绿洲项目的建设发展需要,增城香江与南昌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广州分行(以下简称“南昌银行”)签署《最高额质押合同》等合同申请贷款 等事宜。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江控股”、“本公司”或“公 司”)为其做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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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名称:增城香江房地产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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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成立日期:2000 年9 月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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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注册地点:广州市增城新塘镇陈家林锦绣香江翡翠绿洲商业街A 幢三楼 4、 法定代表人:翟美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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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注册资本: 11,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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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主营业务:房地产业(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广州市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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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查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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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与上市公司关系:为香江控股全资子公司,香江控股持有其100%股权。 截止2015 年09 月30 日,增城香江的资产总额554,627 万元、负债总额为 452,356 万元、净资产为102,271 万元、营业收入为151,115 万元、资产负债率 为81.56%。(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相关合同的主要内容
1、《最高额质押合同》
(1)合同双方:增城香江(出质人)、南昌银行(质权人)
(2)质押担保金额:11,800 万元人民币
(3)质押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不超过本金余额及其相应利息(包括复利和 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债券人应支付的款项、费用等。
(4)合同生效:经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
(1)合同双方:香江控股(保证人)、南昌银行(债权人)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期限: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各具体授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起两年
- (4)担保金额:人民币壹亿元整
(5)保证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以及相应的利息、罚息、复利及实 现债权的费用。
四、审议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15年5月25日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 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计划的议案》,该议案有效期限自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本议案之日起至次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根据该议案规定,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批准公司2015年对子公司全年担保最高额度不超过49亿元的担保事项;在 上述全年担保额度内,单笔不超过12亿元的担保事项,由董事长负责与金融机构 签署相应的担保协议;单笔超过12亿元的担保事项,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 事长签署相关担保协议。如超过上述额度的担保事项,按照现行规定由董事会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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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股东大会另行审议。
截止目前,公司新增担保金额总计47,100万元,未超过全年最高额度。本次 单笔贷款金额未超过12亿元,由董事长负责与金融机构签署相应的担保协议。公 司将授权相关人员组织所涉合同的签署工作。
五、本次担保的影响
增城香江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备偿还债务能力。增城香江公司为本公 司全资子公司,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有效控制的范围之内,本次担保事宜对公司 经营活动不产生任何影响。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本次为全资子公司增城香江提供担保金额为10,000万元的担保,截止目前公 司累积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56,023万元,其全为对子公司的担保。同时截止 目前,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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