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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ungkong Group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5
May 11, 2015
17821_rns_2015-05-11_dc0c029f-01c1-4246-b2a4-47bd507a091d.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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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
交易事项之事前认可意见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公司 ” )拟向深圳市金海马实业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深圳金海马 ”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深圳市香 江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香江商业 ” ) 100% 股权和深圳市大本营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深圳大本营 ” ) 100% 股权,同时向不超过 10 名符合条件 的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 “ 本次重组 ” )。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管理办法》( 2014 年修订)、《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 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14 年修订)》等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已于会前取得并审阅了拟提交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 18 次会议审议的与本次重组有关的各项议案。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相关文件后,就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第 18 次会议审议的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的 事项事前予以认可。
我们认为:本次重组后,公司将持有香江商业和深圳大本营 100% 的股权, 有利于公司促进产业整合,吸纳优质资源,增强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协同效应,提 高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我们同意将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 18 次会议进行 审议和表决。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之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