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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ungkong Group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4
Sep 16,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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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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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62 证券简称:香江控股 编号:临2014-032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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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担保人名称:增城香江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增城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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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担保金额:共计人民币10,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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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担保后本公司累积对外担保余额:人民币173,60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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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无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增城香江项目开发建设需要,增城香江向南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 分行(以下简称“南昌银行”)签署《授信协议》申请贷款等事宜。深圳香江控 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江控股”、“本公司”或“公司”)为其做连带责 任保证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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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名称:增城香江房地产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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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成立日期:2000 年9 月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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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注册地点:增城市新塘镇陈家林锦绣香江翡翠绿洲商业街A 幢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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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法定代表人:翟美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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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注册资本:壹亿壹仟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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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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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与上市公司关系:为香江控股全资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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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2014 年6 月30 日,增城香江的资产总额540,798 万元、负债总额为 467,948 万元、净资产为72,850 万元、营业收入为104,095 万元,资产负债率 为86.53 %。(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相关合同的主要内容
1、《授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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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合同双方:增城香江、南昌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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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授信额度:总金额为10,00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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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授信期间: 12 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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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利息:授信额度内的贷款、融资利率及相关业务收取的费用,按各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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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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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合同生效:经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最高额保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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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双方:香江控股(保证人)、南昌银行(债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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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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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担保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12 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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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担保金额:10,000 万元人民币
(5)保证范围:债权本金最高余额(人民币10,000 万元)、债权本金最高余 额范围内的本金债权所产生的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以及违约金、赔偿金和 债务人(增城香江)应向银行支付的其他款项、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 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 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四、审议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14年5月12日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 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计划的议案》,该议案有效期限自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本议案之日起至次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根据该议案规定,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批准公司2014年对子公司全年担保最高额度不超过30亿元的担保事项;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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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全年担保额度内,单笔不超过10亿元的担保事项,由董事长负责与金融机构 签署相应的担保协议;单笔超过10亿元的担保事项,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 事长签署相关担保协议。
截止目前,公司新增担保金额总计64,000万元,未超过全年最高额度。本次 单笔贷款金额未超过10亿元,由董事长负责与金融机构签署相应的担保协议。本 次担保事宜同时已由公司经理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授权相关人员组织所涉 合同的签署工作。
五、本次担保的影响
增城香江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备偿还债务能力。增城香江为本公司全资子 公司,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有效控制的范围之内,本次担保事宜对公司经营活动 不产生任何影响。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本次为全资子公司增城香江提供贷款担保金额为10,000万元的担保,截止目 前公司累积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73,605万元,其全为对子公司的担保。同时 截止目前,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九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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