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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ungkong Group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6

Dec 22,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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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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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62 证券简称:香江控股 公告编号:临2016-099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江控股”、“上市公司”、“公司” 或“本公司”)于2016 年12 月16 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召开第八 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6 年12 月22 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 方式召开,公司9 名董事全部参与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会议审议情况如下:

审议并通过《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 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2015 年10 月30 日召开的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深 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中“第 六章 股权激励计划变更、终止及其他事项”的内容规定,激励对象职务发生变 更,不符合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范围,或已经从公司或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离职, 与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彻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可以取消授 予激励对象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并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加年化 6% 利率计算 的利息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同时,根据公司 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中“关于本次公司股票激励计划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出现股票激励计划 中所列明的需要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时,办理该部分股票回 购注销所必需的全部事宜”,上述事项不需要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按 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本次回购注销价格将按照 《激励计划》的规定执行。

相关内容请见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 2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时报》披露的临

2016-101 号《香江控股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 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鉴于公司激励对象霍伟锋先 生、黄勇光先生及饶于华先生因个人原因已离职,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上述三人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 注销,符合 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及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一致同意对该部分股份按照《激励计划》 中对回购事项的规定实施回购注销。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