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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ungkong Group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7
Jul 14,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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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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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核查意见
“ ” “ ”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西南证券 、 独立财务顾问 )作为深圳 “ ” “ ” 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香江控股 、 公司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 独立财务顾问,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香江控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情况如下:
一、香江控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向南方香江集团有限公 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6]663 号)的许可 核准,香江控股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了 590,452,200.00 股人民币普通股 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 2,349,999,756 元,扣除发行费用 57,799,995.61 元后,募 集资金净额为 2,292,199,760.39 元。上述募集资金于 2017 年 2 月 7 日全部到账, 2017 年 2 月 9 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 字 [2017] 第 7-12 号)。公司依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 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 2013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募 集资金设立专用账户进行管理。
二、募集资金用途及使用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2,349,999,756.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 金净额为 2,292,199,760.39 元,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
的净额拟用于以下项目:
| 序号 | 项目 | 金额(万元) |
|---|---|---|
| 1 | 本次重组现金对价的支付 | 70,000 |
| 2 | 上市公司长沙高岭商贸城建设项目 | 138,000 |
| 3 | 上市公司南沙香江国际金融中心项目 | 27,000 |
| 合计 | 235,000 |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相关监管规定管理募集资金,不存在违反募集资金相 关监管规定的情形。公司前次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于 2017 年 3 月足 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 2017 年 7 月 5 日,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 序号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累计已使用金额 | 募集资金余额 |
|---|---|---|---|
| 1 | 本次重组现金对价的支付 | 70,000 | 0 |
| 2 | 上市公司长沙高岭商贸城建设项目 | 17,352.21 | 115,457.56 |
| 3 | 上市公司南沙香江国际金融中心项目 | 11,435.53 | 15,629.04 |
| 合计 | 98,787.74 | 131,086.60 |
注:上表“募集资金余额”包含利息。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维护公司投资者的利益, 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 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9 亿元,使 用期限不超过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到期前公司将及时、足额 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超过目前预计, 公司将随时归还,以确保项目进展。
公司将严格遵循《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14 年修订)》、《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 2013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 度》等相关要求,规范使用该部分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 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 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此次使用资金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项目的投资进度及本次补充流 动资金使用期限,及时、足额地归还上述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香江控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经过公司董事会、监 事会审议,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香江控 股使用不超过 9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时间不超过 12 个月并承 诺合规使用该资金。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符合有关上市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的要求。因此,本独立财务顾问同意香江控股使用不超过 9 亿元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7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