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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ungkong Group AGM Information 2023

Nov 9,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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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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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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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5 中国.广州

香江控股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议案一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

本公司已聘请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 担任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为期一年,目前德勤与本公司的业务约定期 限已满。

德勤具备证券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财务审计服务的 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要求,该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 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 律处分;德勤曾受到行政处罚一次,行政监管措施两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上述事项并不影响德勤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现公司拟续聘德勤为 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其报酬拟授权公司经理层讨论决定,聘期一年。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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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江控股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议案二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3 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

本公司已聘请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 担任公司2022年度的内控审计机构,为期一年,目前德勤与本公司的业务约定期 限已满。

德勤具备证券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 力,并具备丰富的内部控制审计经验,能够满足公司2022年度内控审计工作要求, 能够独立对公司内部控制状况进行审计,该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 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德勤曾 受到行政处罚一次,行政监管措施两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并 不影响德勤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现公司拟续聘德勤为公司2023年度内 控审计机构,其报酬拟授权公司经理层讨论决定,聘期一年。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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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江控股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议案三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发展需要,拟对《公 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具体修改情况如下:

修改前 修改后
第五条公司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兴海大道香江金融中心大厦3201-A1邮政编码:518000 第五条公司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兴海大道3046号香江金融大厦32楼-A1邮政编码:518000
第一百零七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第一百零七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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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江控股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十二)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十五)听取公司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经理的工作;(十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十二)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十五)听取公司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经理的工作;(十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如下职责:(一)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下列事项应当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聘用或者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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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江控股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师事务所; 3、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4、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 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5、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本 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两名 及以上成员提议,或者召集人认为有必要时, 可以召开临时会议。审计委员会会议须有三分 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 (二)战略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 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下 列事项应当经战略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 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1、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 出建议; 2、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 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3、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 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 议; 4、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 究并提出建议; 5、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 6、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三)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就下 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1、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香江控股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3、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本 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对提名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 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提名委员 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披露。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 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 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2、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 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 安排持股计划; 4、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本章 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 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 行披露。 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规范 专门委员会的运作。

除以上修订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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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江控股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议案四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七项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对《股东大会议事 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战 略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实施细则》以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 年10 月31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 议事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以及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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