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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fei Urban Construction Development Co.,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3
Aug 26,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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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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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任免董事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 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 关规定,作为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 审阅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所审议的《关于董事、总经理张金生先生 辞职的议案》、《关于提名陈奇梅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听取 了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董事变动情况的介绍,作出独立判断,现发表如下意 见:
一、同意张金生先生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总经理、董事会战略委员 会和薪酬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
二、同意提名陈奇梅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另外,如陈奇梅 先生当选董事,陈奇梅先生将同时担任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和薪酬考核委员会委员 的职务。
本次董事的任免、提名、聘任手续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合肥城建发展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 岗位的职责要求,未发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 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独立董事:赵惠芳、潘立生、孔令刚、於恒强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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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对关于任免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赵惠芳 潘立生 孔令刚
於恒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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