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HEFEI CHIPMORE TECHNOLOGY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4

Apr 18, 2024

58360_rns_2024-04-18_8ee888b6-0c69-4b75-8c8f-c8bcc514b70c.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3 年度,本人作为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 事的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全面关注公司发展状况,积极参加公司股 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公正、 客观的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有效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 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王新,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6 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 新疆自治区检察院书记员、助理检察员,现任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自2021 年12 月9 日起担任公司的独立董事。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公司所适用监管规定中关于独立董事所应具备 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共召开7 次董事会会议,1 次年度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了2023 年度全部董事会,并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重点针对重大经营决策、定期报告编

1

制、关联交易规范等事项进行认真的审阅和严格的把关。具体参会情况如下表:

姓名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会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会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出席方式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出席方式
王新 7 7 现场+通讯 0 0 1 现场

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会议及股东大会的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规

定,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报告期间,本人未对董事会会议所审议的任何议案表示反对,提出 异议或是弃权。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三个专门委员会,分别为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本人担任第一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和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具体参会情况如下表:

专门委员会 报告期内召开次数 应参加会议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 2 2 0 0
审计委员会 6 6 6 0 0

本人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的有关要求,召集或出

席专门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同时,本人认真研讨会议文件,以审慎的态度 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形成最终结论意见,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职责,为董事会 高效决策提供有力支持,为公司发展提供专业建议。

(三)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高度关注公司发展及规范运作循的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的要求,勤勉尽责、恪尽职守。2023 年度,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

2

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方式,认真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状况、重大资本支出投资 及战略发展的情况进行了解,听取公司有关部门的汇报,运用专业知识和过往经验, 提出专业的建议和意见,确认董事会决议被执行的情况,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同时,我积极与公司董事、管理层保持联系,关注新出台政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 以邮件、电话等方式进行深入交流,给予必要的建议。在本人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时, 公司管理层积极配合,保证本人享有对公司主要信息的知情权,同时对本人关注的 问题予以迅速的落实和改进,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必备的条件和必要的支持。

(四)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2023 年度,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高度重视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工作。本 人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一起就投 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沟通交流,积极推动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和合作。

(五)与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在年度报告编制期间,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和负责年度审计的会计师 保持密切沟通,审计前充分知晓审计工作的规划、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和预计采用的 审计策略等;出具审计结论前,预先沟通公司年度审计的初步结果、关键查核事项 和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深入探究。同时,我也关注公司审 计部门关于内部审计监督工作的开展情况,了解审计部门的工作流程、监督措施以 及取得的成效。通过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密切沟通,确保了公司财 务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3 年度,本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关于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 对公司多方面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和审核,发表了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具体情况

3

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

2023 年,本人将公司关联交易规范管理作为重点关注的事项之一,充分发挥独 立董事的独立审核作用,对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审慎核查并发表意 见,认为上述事项的实施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经营业绩的整体提升, 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及交 易合理性、合规性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本人认为公司关联交易事项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关联董事在审议时 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会损害公司和全部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定期报告披露的财务信息

报告期内,公司依有关规定于指定时间内编制并披露了《2023 年半年度报告》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本人对充分审阅了定期报告的内容,并且前述定期报告均经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 期报告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信息披露行为规范。

此外,本人认为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时,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充分考核,积极保障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合肥颀中科技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聘任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4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本人对公司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进行了审核,听取了高级管 理人员的年度工作汇报并进行考核,并督促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保障公司及 股东利益,切实履行了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公司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决策程序和确定依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 和规章制度的规定。

(四)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3 年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公司聘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作为公司外部审计机构,其在审计过程 中遵循相关的客观性及独立性原则,基于本人的独立判断,本人认为:天职国际在 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对公司财务 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审计工作实事求是,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 满足公司财务审计的工作要求,能切实维护上市公司股东的利益。公司续聘天职国 际为公司年度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是充分、恰当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2023 年,本人审阅了公司编制的《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 年半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经审阅后,我认为公司对募集资金 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正常实施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 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

5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的规定。同时,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及 时、公平地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切实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六)公司、股东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各项承诺均得以严格遵守,未出现违 反股份减持、同业竞争等相关承诺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 年,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保持独立董事 的独立性和职业操守,勤勉、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依法合规地行使了独立董事 的权利,主动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和运作情况,对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 议审议的重大事项发表了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2024 年,本人将继续谨慎、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推动公司 持续完善治理结构,客观公正地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王新

日 期:2024 年4 月18 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