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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rbin Pharmaceutical Group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6
Sep 30, 2016
56904_rns_2016-09-30_e2bf63bc-4d68-453a-abce-c261ded93ea6.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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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们依据《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 内) 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 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 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授予数量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授予数量的相关 事项, 符合《管理办法》、《试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符合本次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的规定, 所作的决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同意公司对本次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授予数量讲行相应的调整。
二、关于首次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1、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16年9月30日, 该授予日符合《管 理办法》、《试行办法》以及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同时本次授予也符合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关于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 股票条件的规定。
2、公司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禁止获授限 制性股票的情形,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且激励对象范围的确定符合公 司实际情况以及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
综上,我们同意以2016年9月30日为授予日,向1151名激励对象授予5649.5 万股限制性股票。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王福胜、郭云沛、孟繁旭 二〇一六年九月三十日
(此页无正文,为《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郭云沛
孟繁旭 高等世
二〇一六年九月三十日
(此页无正文,为《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通过部门 郭云沛
孟繁旭
王福胜
二〇一六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