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Harbin Pharmaceutical Group Co.,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6
Sep 30, 2016
56904_rns_2016-09-30_8fd84649-01e5-4a04-b04d-417df0585bdd.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十六次监事会决议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16 年 9 月 30日在公司 501 会议室召开, 应到监事 3 人, 实到 3 人。会议召 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 镇平先生主持, 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授予数量的 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因首次授予1162名激励对象中,有1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 弃认购限制性股票, 公司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授 予数量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公司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1162 名 变更为 1151 名;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7143 万股变更为 7061 万 股,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5714.5万股变更为5649.5万股, 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428.5 万股变更为1411.5 万股。
经审核, 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符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修订稿)》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况。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国 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等规范性文件所规 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 象合法、有效。
二、《关于首次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3票, 反对 0票, 弃权 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
$\mathbf{1}$
成就,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 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 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除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其本次应获授的权益未获得授 予外, 公司本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与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批准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同意以 2016年9月30日为授予日,向1151名激励对象授予 5649.5 万股限制性股票。
特此决议。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六年九月三十日
(本页无正文,为《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决议》之签署页)
监事签字:
张镇平 61.85元 徐爱敏 $36$ 张静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六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