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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oyun Technologies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7
May 3,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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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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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448 证券简称:浩云科技 公告编号:2017-019
浩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浩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于2017 年5 月2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于2017 年4 月28 日以邮件形式通 知了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 名,实际出席监事3 名,会议的召开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高传江先生主持,出席 会议的监事审议并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下列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事项进行审核后,同意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中的限售期条款作如下调整:
调整前:
本次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持股期限根据《创业板上市公 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 定执行:
(1)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本次发行 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可上市交易;
(2)发行价格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但不低于百分 之九十,或者发行价格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但不低于百分 之九十的,本次发行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
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调整后:
本次非公开发行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上 市交易。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因由本次发行取得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 减持还需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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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交易所相关规则以及公司《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后,由于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 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
除上述内容调整外,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表决结果为: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公司《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 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浩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 年5 月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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