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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oyun Technologies Co.,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8

Aug 24,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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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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浩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浩 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 相关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以及对外担保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公司对外担 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核查,现发表如下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1、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 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并延续到报告期内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 情况。

2、2018 年3 月2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润安科技向 银行申请额度为人民币1,200 万元的授信额度事项提供最高本金限额为人民币 1,2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信用担保,担保期限为前述授信额度范围内实际融资项下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起2 年;2018 年6 月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追加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润 安科技追加申请人民币300 万元的授信额度事项向银行追加对应的本金额度为 人民币3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信用担保额度,担保期限为前述授信额度范围内实际 融资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起2 年。

公司上述为润安科技提供担保的风险在公司可控范围内,且其决策程序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报告期内,除上述对外担保事项外,公司未发生任何形式的其他对外担保事 项,也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并延续到报告期内的对外担保事项。

二、关于公司2018 年半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公司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核查,现发表如下专项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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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和独立意见:

2016 年5 月1 日,公司向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长茅庆江先生 租赁其拥有产权的菁华公寓作为公司员工宿舍,有效期至2019 年4 月30 日。

以上关联交易的租赁价格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 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除以上关联交易外,公司未发生任何形式的其他关联交易事项,也不存在以 前期间发生并延续到报告期内的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三、关于公司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 立意见

经认真核查,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使用及运 作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 放和使用等有关规则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 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公司编制的《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四、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

1、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有良好的盈利能力及偿债能力,取得一定的 授信额度,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全体股东及公司整体利益, 不会损害中小股东利益。

2、公司严格依照《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本次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事项 进行审批,能够有效防范相关风险。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就本次向相关银行申请额度合计为人民币40,000 万元综合授信额度事项的总体安排。

五、关于变更公司与关联自然人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

(1)公司向关联自然人茅庆江先生租赁其拥有产权的6 套天安菁华公寓作 为住宅使用,旨在满足公司员工住宿所需,公司本次变更其与关联自然人签订的 房屋租赁合同相关事项系合同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双方拟签署的新租赁合同的租 赁价格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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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的情形。

(2)公司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履行了公司决策的相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公司章程》以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因此,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变更其与关联自然人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相关事项 的总体安排,并同意公司董事会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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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浩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 签字页)

独立董事:

李耀棠 蔡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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