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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gzhou Raycloud Technology Co.,Ltd —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23
Oct 13,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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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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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光云科技
股票代码:688365
信息披露义务人:海南祺御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迎宾路 6 号洋浦迎宾馆写字楼第三层石榴石 厅、红宝石厅
股权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23 年 10 月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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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本报告书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2020 年修订)(以下简称《第 15 号准则》)及相关的 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本报告书。
-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3、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收购办法》《第 15 号准则》的规定,本报告 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光云科技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光云科技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4、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 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
5、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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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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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目 录 ............................................................ 3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 ................................. 6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 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 6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 7 一、权益变动的目的 ............................................. 7 二、在未来 12 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8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情况 ..................... 8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 8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存在权利限制的情况 ... 9 第五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1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1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2 一、备查文件 .................................................. 12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 12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3 附表 .............................................................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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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 本报告 | 指 | 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
| 上市公司/光云科技 | 指 | 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海南祺 御 |
指 | 海南祺御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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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海南祺御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主要经营场所: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迎宾路 6 号洋浦迎宾馆写字楼第三层 石榴石厅、红宝石厅
执行事务合伙人:姜兴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出资额:3,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
活动(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经营期限:2015 年 10 月 27 日至 2035 年 10 月 26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6MA28134P18
主要股东:马征持股 74.3353%、姜兴持股 25.6647%
邮政编码:57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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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
| 姓名 | 性 别 |
现任职务 | 国籍 | 长期居 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 国家或者地区 的居留权 |
职务 |
|---|---|---|---|---|---|---|
| 姜兴 | 男 | 执行事务 合伙人 |
中国 | 上海 | 否 | 众安在线财产 保险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总 经理兼首席执 行官及光云科 技董事 |
| 在其他 公司兼 职情况 |
1、众安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2、上海祺御投资管理中心投资人。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 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 %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 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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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自身资金需求减持公司股份及开展转融 通业务、因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持股比例被动稀释所致。
二、在未来 12 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2023 年 6 月 17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 《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减持股份 - 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3 045),海南祺御计划根据市场情况拟通过集中竞价 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 2,12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不超过 0.50%。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海南祺御未通过集中竞价方式进行减持。海南祺御决 定提前终止本次减持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关于 5%以上股东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 - 2023 063)。海南祺御在未来 12 个月内将根据证券市场情况及自身状况,决定是 否增加或继续减少拥有权益的股份,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和相应报告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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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光云科技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权益数 量为 45,112,500 股,占光云科技总股本的比例为 11.25%,均为首次公开发行前的 股份。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主动减持及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的情况
自 2021 年 6 月 22 日至 2023 年 10 月 9 日,海南祺御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16,661,657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比例为 3.91%;自 2023 年 6 月 12 日至 6 月 15 日,海南祺御通过转融通出借 方式出借光云科技 4,2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99%。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因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持股比 例被动稀释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306 号), 同意公司以简 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 股)24,824,684 股,上述新增股份已于 2023 年 3 月 3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公司总股本由 401,000,000 股增 加至 425,824,684 股。
根据主动减持和被动稀释的综合变动情况,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数量由 45,112,500 股变为 24,250,843 股,公司的总股本由 401,000,000 股变为 425,824,684 股,进而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比例由 11.25%下降至 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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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存在权利限制的
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 冻结等受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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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签署本报告书之日前 6 个月内,除上述权益变动外,不存 在买入或卖出光云科技股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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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 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 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 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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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身份证明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和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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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海南祺御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签署:姜兴
2023 年 10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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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
| 基本情况 | ||||
| 上市公司名称 | 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 地 |
浙江省杭州市 | |
| 股票简称 | 光云科技 | 股票代码 | 688365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名称 |
海南祺御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
信息披露义务 人注册地 |
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迎宾路 6 号洋浦迎宾馆写字楼第三层 石榴石厅、红宝石厅 |
|
| 拥有权益的股份 数量变化 |
增加减少 不变,但持股比例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 人 |
有□ 无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为上市公司 第一大股东 |
是否 |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为上市 公司实际控制 人 |
是否 | |
| 权益变动方式 (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赠与□ 其他大宗交易、转融通出借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披露前拥有权益 的股份数量及占 上市公司已发行 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45,112,500股 11.25% |
||
| 本次权益变动 后,信息披露义 务人拥有权益的 股份数量及变动 比例 |
股票种类: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变动后持股数量:24,250,843股 变动比例:5.55% 变动后持股比例:5.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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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根据证券市场的整体状况并结合上市公司的业务发展情况以及股 是否拟于未来 12 票价格变动趋势等因素,决定是否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 个月内继续增持 股份。 信息披露义务人 在此前 6 个月是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 6 个月内,除本次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况外,信息披露义 否在二级市场买 务人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卖该上市公司股 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存在侵害上市 不适用 公司和股东权益 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存在未清偿其 对公司的负债, 未解除公司为其 不适用 负债提供的担 保,或者损害公 司利益的其他情 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 不适用 否需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不适用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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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海南祺御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签署:姜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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