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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gzhou First Applied Material Co., Ltd. Regulatory Filings 2021

Oct 28, 2021

57836_rns_2021-10-28_c387a691-8ea4-43aa-ab2d-82638e4b853c.PDF

Regulatory Fil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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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806 证券简称:福斯特 公告编号:2021-116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日常关联交易实施主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租赁协议实施主体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福斯特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信息科技公司”)变更为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交易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本次变更实施主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对公司的独立性不产生影响。

一、变更实施主体概述

公司于2021 年8 月1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全资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信息科技公司向关联方杭州福斯特科 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斯特集团”)租赁办公场所,关联董事林建华、 张虹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全票通过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 年8 月18 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斯特关于全资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1-105)。

基于公司业务调整的需要,公司于2021 年10 月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日常关联交易实施主体的议案》,对已经 批准实施的全资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进行实施主体的变更,实施主体由信息科技 公司变更为公司,交易的其它内容保持不变。关联董事林建华、张虹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为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公司监事会同意上述实施主体变更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事前认可意 见,并在董事会会议上发表如下意见:公司根据业务调整的需要,对前期已经批 准实施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实施主体变更,实施主体由原来的全资子公司杭州福

斯特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变更为公司,交易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变更后的日常关 联交易为公司向控股股东杭州福斯特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租赁办公场所。董事会就 关联交易召集、召开会议的程序和过程以及表决安排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 司《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 情形。

本次变更日常关联交易实施主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关联交易内容

因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拟向关联方福斯特集团租赁办公场所,具体内容如 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关联交
易类别
关联人 本次预
计金额
占同类
业务比
例(%)

本年年初
至披露日
与关联人
累计已发
生的交易
金额
上年实
际发生
金额
占同类
业务比
例(%)

本次预计
金额与上
年实际发
生金额差
异较大的
原因
其他 杭州福
斯特科
技集团
有限公
192 / 0 0 / /
合计 192 / 0 0 / /

注:以上本次预计金额为三年租金金额,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占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02%。

三、关联方的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杭州福斯特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张虹

注册资本:5000 万元

注册地址:临安市锦城街道江南路

主要股东:林建华持股比例75%,张虹持股比例25%。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0 年末,福斯特集团总资产 207,743.02 万元,净资产205,343.43 万元,主营业务收入3,087.99 万元,净 利润21,771.47 万元。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福斯特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 定,福斯特集团为公司关联法人。

(三)关联交易的履约能力分析

福斯特集团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财务状况较好,具备良好履约能力。公司 将就本次交易与福斯特集团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 具有法律保障。

四、变更实施主体内容及对公司影响

公司根据业务调整的需要,拟对前期已经批准实施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实施 主体变更,实施主体由原来的全资子公司杭州福斯特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变更为公 司,交易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变更后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向控股股东杭州福 斯特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租赁办公场所。

福斯特集团在杭州市临安区云安小镇拥有房产,云安小镇是临安区重点打造 的互联网行业集聚区。公司通过租赁的方式将信息技术团队的办公地址选定在云 安小镇,有利于吸引专业人才并降低运营成本。

五、上网公告附件

(一)福斯特独立董事关于变更日常关联交易实施主体的事前认可意见;

(二)福斯特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

见。

特此公告。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