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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gzhou DPtech Technologies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4

Apr 15,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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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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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杨汉明)

本人自2023 年5 月16 日起作为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勤勉负责的态度,谨慎、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及 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积极出席公司2023 年召开的相关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 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 益。现将2023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本人杨汉明,196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 会员,中国共产党党员。2020 年6 月至今任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1 月至今任湖北绿色家园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5 月至2023 年12 月任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 年3 月至2024 年1 月任武汉当代明诚 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博士研究 生导师。2023 年5 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 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 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积极出席公司 组织召开的相关会议,本人均按时亲自出席了历次公司董事会会议,没有缺席、委托他 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所提 交的议案维护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均投出同意票,不存在反对、 弃权的情况。

自2023 年5 月16 日起,公司共召开会议情况如下:

召开董事会
会议次数
亲自出席
(次)
委托出席
(次)
缺席
(次)
召开股东大
会次数
出席股东大
会次数
2 2 0 0 0 0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本着独立、客观的立场,本人在2023 年度任职期 间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1.2023 年5 月16 日,发表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2.2023 年8 月16 日,发表了关于2023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 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等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三)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四个专 门委员会。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3 年度按照《公 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各专业委员会议事规则,积极召集并参加相关会议,切 实履行董事职责,规范公司运作,健全内控制度,针对关于公司半年度或季度报告、内 部审计工作开展、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等相关事项进行审议,达成意见后向董事会报告 或提请审议。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 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 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 和交流,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及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2023 年度内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务,与公司其他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沟通,利用出席董事会等相关会议的机会 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调研,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制度建设 和执行情况及可能发生的经营风险,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利用自身的专

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 整地披露信息。本人在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的要求 行使独立董事的职责;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它相关文件,加深对相关法规的认识 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 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保护股东权益

(六)其他事项

  •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 2.无提议更换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2023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 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3 年度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3 年,公司未发生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

(二)定期报告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 年半年度报告》《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 本人认真阅读定期报告全文,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 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三)会计政策变更

本人2023 年任职以来,公司未发生过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而作出会计政策、 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及建议

自2023 年度任职以来,本人忠实地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公 司健康发展建言献策,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4 年本人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务,利用 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杨汉明 2024 年4 月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