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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isco Pharmaceutical Group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2
Jan 5, 2012
54674_rns_2012-01-05_24647842-603e-4576-8ec0-2b93a51984cf.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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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海思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发行公告
保荐人 ( 主承销商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西藏海思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2010 年修订)、《关于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本次网下发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 实施,请参与网下申购的股票配售对象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网下发行电子化实施细则(2009 年修订)》。请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 告及同日刊登的《西藏海思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投资风 险特别公告》。
重要提示
1、西藏海思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思科”或“发行人”)首 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4,01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 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2080 号文核准。本次发行 的股份拟在深交所上市。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 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中信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分别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 电子平台和深交所交易系统实施。
3、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 4,010 万股,其中网下发行数量为 800 万股,为本 次发行数量的 19.95%;网上发行数量为 3,210 万股,为本次发行数量的 80.05%。 申购简称为“海思科”,申购代码为“002653”,该申购简称及申购代码同时用于本 次发行网下、网上申购。
4、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 2012 年 1 月 4 日完成。发行人和保荐人(主 承销商)根据询价对象的报价情况,并综合参考公司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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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估值水平、市场环境、募集资金需求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0.00 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及有效报价情况为:
(1)29.58 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遵照中国会计准则确 定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 2010 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本 次发行前的总股数计算);
(2)32.87 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遵照中国会计准则确 定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 2010 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本 次发行后的总股数计算,发行后总股数按本次发行 4,010 万股计算)。
(3)初步询价报价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的所有有效报价对应的累计拟申购 数量之和为 4,160 万股,对应的认购倍数为 5.20 倍。
5、招股意向书披露的拟募集资金数量为 64,735.13 万元,若本次发行成功, 发行人实际募集资金数量将为 80,200.00 万元,超出发行人拟募集资金数量 15,464.87 万元,该部分资金的使用安排等相关情况于 2012 年 1 月 6 日在《西藏 海思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招股说明 书全文可在巨潮网站(www.cninfo.com.cn)查询。
6、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参与初步 询价的配售对象将不能参与网上发行。若配售对象同时参与网下发行和网上发行 的,网上发行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7、回拨机制:若T日出现网上申购不足的情况,网上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 回拨,回拨数量不低于网上申购的不足部分,且为80万股(网下申购单位)的整 数倍,由参与网下申购的机构投资者认购;网下机构投资者未能足额认购该申购 不足部分的,未认购足额部分由保荐人(主承销商)推荐的投资者认购。在发生 回拨的情形下,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启动回拨机制,并公告相关 回拨事宜。
8、网下发行重要事项:
(1)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指申报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 20.00 元/股的报价)的配售对象方可参与网下申购。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应按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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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询价报价时有效报价对应的网下有效申购数量参与网下申购。
(2)本次网下发行申购缴款时间为:2012 年 1 月 9 日(T 日)9:30-15:00。 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应及时、足额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网下发行资金专 户划付申购款,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银行账户信息表附后(或登录 - - ” “http://www.chinaclear.cn-业务规则 深圳市场 清算与交收 查询)。参与网下申购 的配售对象应在划款备注栏注明该笔申购资金的资金明细账户及新股代码,备注 格式为:“B001999906WXFX002653”。
申购款的有效到账时间为 2012 年 1 月 9 日(T 日)15:00 之前,T 日之前及 T 日 15:00 之后到账的均为无效申购。请提交有效报价的股票配售对象注意资金 到账时间。
(3)不同配售对象共用银行账户时,应于发出申购资金划付指令后与托管 银行进行有效确认,督促托管银行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实际划拨资金的有 效配售对象名单。若申购资金不足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没有包括在名单中的 配售对象的申购无效;若托管银行未能及时提供名单,且申购资金不足或未在规 定的时间内到账,则共用银行账户的配售对象的申购全部无效。
(4)在划拨申购资金当日,配售对象可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查询 资金到账情况。共用备案账户的配售对象若无法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查询资金 到账情况,应及时与托管银行确认。因配售对象未能按照上述规定确认其申购资 金足额到账所致后果由配售对象自负。
(5)保荐人(主承销商)按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实际划拨资金有 效的配售对象名单确认最终有效申购。若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未能在规定的 时间内及时足额缴纳申购款,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视其为违约,并将 此情况报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6)若网下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网下发行数量 800 万股,发行人和保荐 人(主承销商)将通过摇号抽签方式进行配售。本次摇号采用按申购单位(80 万股)配号的方法,按照配售对象有效报价对应的申购量进行配号。每一申购单 位获配一个编号,并于 2012 年 1 月 10 日(T+1 日)进行网下申购摇号抽签,最 终将摇出 10 个号码,每个号码可获配 80 万股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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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网下有效申购总量等于本次网下发行数量 800 万股,发行人和保荐人(主 承销商)将按照配售对象的实际申购数量直接进行配售。
若网下有效申购的总量小于 800 万股,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协商 采取中止发行措施。
如出现网上申购不足向网下回拨的情况,网下发行数量将相应增加,保荐人 (主承销商)将根据回拨规则增加中签号个数。
(7)2012 年 1 月 11 日(T+2 日),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公告《西 藏海思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网下摇号中签及配售结果公 告》,披露本次网下发行的摇号中签结果和配售结果,并披露主承销商提供的发 行人研究报告的估值结论以及所有配售对象的报价明细。
(8)配售对象的获配股票自本次网上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锁 定 3 个月。
9、网上发行重要事项:
(1)本次网上申购时间为:2012 年 1 月 9 日(T 日)9:30-11:30、13:00-15:00。
(2)参与本次网上申购的单一证券账户申购委托不少于 500 股,超过 500 股的必须是 500 股的整数倍,但不得超过 32,000 股。
(3)持有深市证券账户的投资者均可参加网上申购,但参与了本次网下初 步询价的配售对象及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若配售对象同时参与网下发行和网 上发行的,网上发行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4)投资者参与网上发行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每一证券账户只 “ ” “ ” 能申购一次。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 账户持有人名称 、 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 均相同的多个证券账户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申购的,或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本次 网上发行申购的,以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首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 余均为无效申购。
10、本次发行可能因以下情形中止:初步询价结束后,如提供有效报价的询 价对象不足 20 家;网下有效申购总量小于本次网下发行数量 800 万股;网上申 购总量小于本次网上发行总量 3,210 万股,向网下回拨后仍然申购不足;发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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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就确定发行价格未能达成一致。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 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经向中国 证监会备案可重新启动发行等事宜。
11、本公告仅对股票发行事宜扼要说明,不构成投资建议。请投资者仔细阅 读 2011 年 12 月 27 日(T-7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报》和《证券日报》上的《西藏海思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意向书摘要》。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全文及相关资料可在巨潮网 (www.cninfo.com.cn)查询。
12、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将另行公告。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将在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及时公告,敬请 投资者留意。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 发行人/海思科 | 指西藏海思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证监会 |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深交所 | 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
|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
|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信证券 |
指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本次发行 | 指西藏海思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不超过4,01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之行为 |
| 网下发行 | 指本次发行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向配售对 象定价方式发行不超过8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 之行为 |
| 网上发行 | 指本次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 发行不超过3,21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之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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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询价对象 | 指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2010年10月 11日修订)中界定的询价对象的条件,且已经在中国 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机构投资者,包括中信证券已 向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的推荐询价对象 |
|---|---|
| 配售对象 | 指询价对象于2012年1月4日(T-3日)12:00前已 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的自营业务或其管理的证券 投资产品(主承销商的证券自营账户、与发行人或主 承销商具有实际控制关系的询价对象管理的配售对 象除外) |
| 投资者 | 指持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 人、 证券投资基金法人、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 者等(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
| 有效报价 | 指初步询价中配售对象申报价格不低于最终确定的 发行价格对应的报价部分 |
| 有效申购 | 指符合本公告中的有关规定的申购,包括按照规定的 程序、申购价格与发行价格一致、申购数量符合有关 规定、及时足额缴付申购款等的申购 |
| 网下发行资金专户 | 指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在结算银行开立的网下发行 银行资金账户 |
| T日 | 指2012年1月9日,即定价后参与本次网下发行申 购的股票配售对象按其有效报价数量缴付申购资金 和 本次网上发行申购股票的日期 |
| 元 | 指人民币元 |
一、初步询价结果及定价
2011 年 12 月 28 日至 2012 年 1 月 4 日的初步询价期间,发行人和保荐人(主 承销商)对所有询价对象发出邀请。截至 2012 年 1 月 4 日下午 15:00 时,保荐 人(主承销商)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系统共收到并确认了由 38 家询价 对象统一报价的 51 个股票配售对象的初步询价报价信息。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并综合参考公司基本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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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市场环境、募集资金需求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 发行价格为 20.00 元/股。确定方法为:对配售对象的有效报价对应的拟申购数量 按报价价格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累计,相同价格的将按数量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累 计,当累计有效报价对应的拟申购数量等于或首次超过 800 万股的 5.20 倍时, 参考上述有效报价对应的累计拟申购数量的最低价格确定本次发行价格。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1 、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2 、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 4,010 万股。其中,网下发行数量为 800 万股,占本次 发行数量的 19.95%;网上发行数量为 3,210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80.05%。
3 、发行价格
通过初步询价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20.00 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29.58 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遵照中国会计准则确 定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 2010 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本 次发行前的总股数计算);
(2)32.87 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遵照中国会计准则确 定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 2010 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本 次发行后的总股数计算,发行后总股数按本次发行 4,010 万股计算)。
4 、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 4、本次 | 发行的重要日期安 | 排 |
|---|---|---|
| 交易日 | 日期 | 发行安排 |
| T-7日 | 2011年12月27日 (周二) |
刊登《招股意向书摘要》和《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
| T-6日 | 2011年12月28日 (周三) |
开始向询价对象进行初步询价(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 台),开始路演推介 |
| T-5日 | 2011年12月29日 | 初步询价、路演推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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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四) | ||
|---|---|---|
| T-4日 | 2011年12月30日 (周五) |
初步询价、路演推介 |
| T-3日 | 2012年1月4日 (周三) |
初步询价截止日(15:00截止)、路演推介结束 |
| T-2日 | 2012年1月5日 (周四) |
确定发行价格、可参与网下申购的股票配售对象名单及有效申 报数量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
| T-1日 | 2012年1月6日 (周五) |
刊登《发行公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网上路演 |
| T日 | 2012年1月9日 (周一) |
网下发行申购日、网下申购缴款日(9:30-15:00); 网上发行申购日(9:30-11:30,13:00-15:00) 网下申购资金验资、网下发行配号 |
| T+1日 | 2012年1月10日 (周二) |
网上申购资金验资 网下发行摇号抽签 |
| T+2日 | 2012年1月11日 (周三) |
刊登《网下摇号中签及配售结果公告》、《网上中签率公告》; 网下申购多余款项退款,网上发行摇号抽签 |
| T+3日 | 2012年1月12日 (周四) |
刊登《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网上申购资金解冻 |
注:1、T 日为网上发行申购日
2、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3、如因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询价对象或配售对象无法正常使用其网下发行电子平 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询价对象或配售对象及时与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
三、网下发行
1 、参与对象
经主承销商确认,参与了初步询价报价,且其报价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的有 效报价的配售对象为 14 个,对应的有效报价总量为 4,160 万股。参与初步询价 的配售对象可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查询其报价是否为有效报价及有效 报价对应的申购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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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网下申购
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必须足额、及时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网下发行 资金专户划付申购资金。
(1)申购资金=发行价格×有效申购数量
(2)配售对象的申购数量应与有效申购数量一致;
(3)配售对象应使用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的银行账户划付申购资金;
(4)配售对象应确保资金在 2012 年 1 月 9 日(T 日)15:00 之前到达中国 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网下发行资金专户,T 日之前或 T 日 15:00 之后到账的均为无 效申购。请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注意资金到账时间。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 象应在划款备注栏注明该笔申购资金的资金明细账户及新股代码,备注格式为: “B001999906WXFX002653”。
(5)配售对象在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一旦提交申购,即被视为向保荐 人(主承销商)发出正式申购要约,具有法律效力。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银行账户信息表如下:
| 开户银行 | 开户名称 | 账户号码 |
|---|---|---|
| 工商银行深圳分行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
4000023029200403170 |
| 建设银行深圳分行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
44201501100059868686 |
| 农业银行深圳分行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
41000500040018839 |
| 中国银行深圳分行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
777057923359 |
| 招商银行深纺大厦支行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
755914224110802 |
| 交通银行深圳分行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
443066285018150041840 |
| 中信银行深圳分行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
7441010191900000157 |
| 兴业银行深圳分行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
337010100100219872 |
| 光大银行深圳分行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
38910188000097242 |
9
| 民生银行深圳分行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
1801014040001546 |
|---|---|---|
| 深圳发展银行深圳分行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
19009893059705 |
| 华夏银行深圳分行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
4530200001843300000255 |
| 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
79170153700000013 |
| 广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
102082594010000028 |
| 深圳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营业部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
0012400011735 |
| 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 圳分行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
000000501510209064 |
| 上海银行深圳分行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
0039290303001057738 |
| 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 圳分行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
622296531012 |
| 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 圳分行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
1751696821 |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分行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
00392518000123500002910 |
-
- ” 注:可登录“http://www.chinaclear.cn-业务规则 深圳市场 清算与交收 查询。
3 、网下配售、配号摇号及配售原则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配售对象的网下申购结果确定本次网下获 配的配售对象名单及获配股数。确定原则如下:
(1)若网下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网下发行数量 800 万股,发行人和保荐 人(主承销商)将通过摇号抽签方式进行配售。
保荐人(主承销商)接收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资金有效处理结果后,通过 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对资金有效的配售对象按照其最后一次录入初步询价 记录的时间顺序排序,并按申购单位(80 万股)依次配号,并将配号结果提供 给摇号机构。
2012 年 1 月 10 日(T+1 日)摇号抽签,最终将摇出 10 个号码,每个号码 可获配 80 万股股票。根据摇号结果统计配售对象的获配号码,中签的配售对象 的获配数量为获配号码个数乘以申购单位(80 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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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若网下有效申购总量等于 800 万股,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 按照配售对象的实际申购数量直接进行配售。
(3)若网下有效申购的总量小于 800 万股,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 将协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
(4)如出现网上申购不足向网下回拨的情况,网下发行数量将相应增加, 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回拨规则增加中签号个数。
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于 2012 年 1 月 11 日(T+2 日)刊登《西藏 海思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网下摇号中签及配售结果公 告》,披露本次网下发行的摇号中签结果和配售结果。上述公告一经刊出,即视 同已向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送达获配通知。
4 、多余款项退回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于2012年1月9日(T日)15:00后对配售对象划付的申 购资金按《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电子化实施细则(2009年修订)》 的规定进行有效性检查,并于2012年1月10日(T+1日)9:00前发出电子付款指 令,要求结算银行将无效资金退至配售对象备案账户。退款情况包括:配售对 象划付金额大于当日应付申购金额,将多划款退回;配售对象划付金额小于当 日应付申购金额,将全部来款退回;配售对象本次无申购资格,当日划付的金 额无效,将全部来款退回。
2012年1月10日(T+1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根据保荐人(主承销商) 提供的网下配售结果,计算各配售对象实际应付的认购金额,并将配售对象T 日划付的有效申购资金减去认购金额后的余额于2012年1月11日(T+2日)9:00 前,以电子指令方式通过相应的结算银行退至其备案账户。
5 、其他重要事项
(1)网下发行股份锁定期:配售对象的获配股票自本次发行中网上定价发 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锁定3个月。
(2)验资: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将于2012年1月9日(T日)对配售对象 网下申购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
(3)律师见证:北京市华海律师事务所将对本次网下发行过程进行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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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
(4)违约处理:如果可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未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申 购款,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主承销商将把违约情况报中国证监会 和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5)获配的配售对象的持股比例在本次网下发行后达到发行人总股本的 5%以上(含5%),需自行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款项在冻结期间产生的全部利息归证券投资者保护 基金所有。
四、网上发行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保荐人(主承销商)在指定时间 内(2012年1月9日(T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将3,210万股“海 思科”股票输入其在深交所的专用证券账户,作为该股票唯一“卖方”,以20.00 元/股的发行价格卖出。 持有深市证券账户的投资者均可参加网上申购,但参与 了本次网下初步询价的股票配售对象及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若股票配售对 象同时参与网下发行申购和网上发行申购的,网上发行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各地投资者可在指定的时间内通过与深交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以发 行价格和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有效申购数量进行申购委托,并足额缴纳申购款。 申购结束后,由保荐人(主承销商)会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共同核实申购资 金的到账情况,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结算系统主机根据实际到账资金统计有 效申购数量和有效申购户数。
投资者认购股票数量的确定方法为:
(1)如有效申购数量小于或等于本次网上发行量,不需进行摇号抽签,所 有配号都是中签号码,投资者按其有效申购量认购股票;
(2)如有效申购数量大于本次网上发行量,则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结算 系统主机按每500股确定为一个申报号,顺序排号,然后通过摇号抽签,确定有 效申购中签申报号,每一中签申报号认购500股。
中签率=网上发行总量∕网上有效申购总量×100%
如果出现网上申购不足向网下回拨的情况,最终网上发行数量为回拨后网 上发行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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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申购数量与申购次数的确定
(1)本次网上发行,参加申购的单一证券账户的委托申购数量不少于500 股,超过500股的必须是500 股的整数倍。
(2)单一证券账户申购上限为32,000股,对于申购数量超过申购上限的新 股申购委托,深交所交易系统将该委托视为无效委托予以自动撤销,不予确认。
(3)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每只 新股发行,每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新股申购委托一经深交所交易系统确 认,不得撤销。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 件号码”相同的多个证券账户(以2012年1月6日(T-1日)账户注册资料为准) 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申购的,以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 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
(4)投资者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 相应的法律责任。
2 、申购程序
(1)办理开户登记
参加本次“海思科”股票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须持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证 券账户卡。尚未办理开户登记手续的投资者,必须在网上申购日,即2012年1 月9日(含当日)前办妥证券账户开户手续。
(2)存入足额申购资金
参与本次“海思科”股票网上申购的投资者,应在网上申购日2012年1月9日 (含当日)前在与深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开立资金账户,并根据自己的申 购量存入足额的申购资金。
(3)申购手续
申购手续与在二级市场买入深交所上市股票的方式相同,即:投资者当面 委托时,填写好申购委托单的各项内容,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资金账 户卡(确认资金存款额必须大于或等于申购所需的款项)到申购者开户的与深 交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办理委托手续。柜台经办人员查验投资者交付的各 项证件,复核无误后即可接受委托。投资者通过电话委托或其他自动委托方式 时,应按各证券交易网点要求办理委托手续。投资者的申购委托一经接受,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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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撤单。
3 、配号与抽签
若网上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网上发行量,则采取摇号抽签确定中签号码 的方式进行配售。
(1)申购配号确认
2012年1月10日(T+1日),各证券公司将申购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的结算银行账户。
2012年1月10日(T+1日)进行核算、验资、配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 实际到账的有效申购资金划入新股申购资金验资专户。保荐人(主承销商)会 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及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对申购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核 查,并由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依申购资金的实 际到账资金确认有效申购,按每500股配一个申购号,对所有有效申购按时间顺 序连续配号,配号不间断,直到最后一笔申购,并将配号结果传到各证券交易 网点。凡资金不实的申购一律视为无效申购,将不予配号。
2012年1月11日(T+2日)向投资者公布配号结果。申购者应到原委托申购 的交易网点处确认申购配号。
(2)公布中签率
保荐人(主承销商)于2012年1月11日(T+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公布中签率。
(3)摇号抽签、公布中签结果
2012年1月11日(T+2日)上午在公证部门的监督下,由保荐人(主承销商) 和发行人主持摇号抽签,确认摇号中签结果,并于当日通过卫星网络将抽签结 果传给各证券交易网点。保荐人(主承销商)于2012年1月12日(T+3日)在《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公布中签结果。
(4)确认认购股数
申购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股数,每一中签号码只能认购500股。 4 、结算与登记
(1)2012年1月10日(T+1日)至2012年1月11日(T+2日)(共两个工作日), 全部申购资金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冻结在申购资金专户内,所冻结的资金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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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的利息,归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所有。有关申购资金冻结等事宜,遵从深交 所、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定。
(2)2012年1月11日(T+2日)摇号抽签。抽签结束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根据中签结果进行认购股数的确定和股东登记,并将有效认购结果发至各证 券交易网点。
(3)2012年1月12日(T+3日),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对未中签的申购款 予以解冻,并向各证券公司返还未中签部分的申购余款,再由各证券交易网点 返还投资者;同时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中签的认购款项划至保荐人(主承销 商)资金交收账户。保荐人(主承销商)在收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划转的认 购资金后,依据有关协议将该款项扣除承销费用等费用后划转到发行人指定的 银行账户。
(4)本次网上发行的新股登记工作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完成,中国结算 深圳分公司向保荐人(主承销商)或发行人提供股东名册。
五、发行费用
本次网下发行不向配售对象收取佣金、过户费和印花税等费用。向投资者 网上定价发行不收取佣金和印花税等费用。
六、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
1、发行人:西藏海思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俊民
住 所:西藏山南地区泽当镇香曲东路8号
电 话:(0893)783 4865
联系人:邓 翔
2、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住 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第A层
电 话:(010)6083 3600
联系人: 股票资本市场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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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 西藏海思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 1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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