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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ocheng Mining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Feb 1,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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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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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000688 证券简称:国城矿业 公告编号: 2021-004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暨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乌兰察布市四子王旗人民政府(以下 简称“四子王旗政府”)及其下属平台公司四子王旗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源投 资”)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就公司在该地区的投资经营活动开展战略合作,同时,为支持 当地经济发展,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国源投资提供 1,000 万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用于支持 四子王旗地区矿产资源整合及地质环境治理。具体内容如下:

一、事项概述

公司多年以来专业从事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积极寻求矿产资源投资机会,乌兰察布地区 矿产资源丰富,已发现的矿有 80 多种,已探明储量的 49 种,四子王旗地区铜资源丰富,潜 在经济价值高。目前,四子王旗政府正积极推动当地矿产资源的整合,为支持当地发展,经 三方协商,公司向四子王旗政府下属平台公司国源投资提供借款 1,000 万元,用于当地矿山 资源的整合及地质环境治理,四子王旗政府则保证为本公司下一步在该地区的投资经营活动 提供政策支持和优惠政策,包括但不限于税收、土地、人才引进等方面。

2021 年 2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 权,审议通过《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暨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亦发表 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国源投资 2020 年度财务报表显示,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国源投资资产负债率未超过 70% ,公司本次向其提供财务资助的金额及连续十二个月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亦未超 过公司最近一期( 2019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10%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该事 项已获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与四子王旗政府、国源投资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财务资助不构成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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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被资助对象:四子王旗国源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信用代码: 9115092935310741X4

住所: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四子王旗乌兰花镇审计局楼内

成立时间: 2015 年 9 月 22 日

注册资本:壹亿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贾兰俊

主营业务:投融资及资产经营管理,资本运营,资产托管,股权管理。交通、能源、物

流、优势资源开发,城乡基础设施及配套项目开发等。

股权结构:四子王旗人民政府全额出资,实际控制人为四子王旗政府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 20201231 20191231
资产总额 530,894.79 513,180.85
负债总额 215,197.08 199,350.36
净资产 315,697.70 313,830.49
财务指标 2020年度 2019年度
营业收入 1,987.48 0.00
利润总额 1,742.71 39.08
净利润 1,307.03 39.08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上一会计年度向该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情况: 2019 年 12 月,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四子王旗政府、国源投资签署三方《战略合作协议》,并以自有资 金向国源投资提供 1000 万元人民币的借款,使用期限 12 个月。国源投资已于 2020 年 12 月 29 日归还本金及利息。具体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28 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签署战略 合作协议暨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2019-091 )。

是否失信被执行人情况:经查,国源投资非失信被执行人。

关联关系说明:四子王旗政府、国源投资与公司及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不存在关联关系,非公司关联方。

三、提供财务资助额度、期限及利率

财务资助额度:本次公司向国源投资提供财务资助金额为 1,00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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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资助用途:用于当地矿山资源的整合

财务资助期限:该资金使用期限为 12 个月,自 2021 年 2 月 1 日起至 2022 年 1 月 31 日。资 金实际发放日与起始日期不一致的,起始日以资金实际发放日为准。

财务资助利率:使用资金金额的 4.35%/ 年。使用费随资金一起结算,或可按照双方共 同认可的其他方式偿还。国源投资可提前偿还该笔资金,并按照实际使用期间向甲方结算资 金使用费。

四、风险及防范措施

国源投资系国有独资企业,具备履约能力,且国源投资保证按照约定期限及时偿还本息, 并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服务资金,不挪作他用,风险可控;四子王旗政府则保证按照约 定为甲方提供相关政策支持,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投资等领域。

五、战略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事项获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与四子王旗政府、国源投资签署了三方《战略合作协议》, 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乌兰察布市四子王旗人民政府

丙方:四子王旗国源投资有限公司

(一)合作目的

乌兰察布地区矿产资源丰富,已发现的矿中有 80 多种,已探明储量的 49 种,四子王 旗地区铜资源丰富,潜在经济价值高,乙方正在积极推动当地矿产资源的整合及地质环境治 理。甲方主要从事有色金属采选业务及矿产资源的综合循环利用,为支持乙方对当地矿产资 源的整合及地质环境治理,甲方特向乙方平台公司丙方提供借款 1,000 万元的资金用于当地 矿山资源的整合、地质环境治理,乙方保证为甲方下一步在该地区的投资、经营活动提供政 策支持和优惠政策,包括不限于税收、土地、人才引进等方面。

(二)合作内容

1 、在本协议签署生效后甲方向丙方提供借款资金人民币 10,000,000.00 元(壹仟万元 整),该资金用于对当地矿产资源的先期整合治理。该资金使用期限为 12 个月, 2021 年 2 月 1 日起至 2022 年 1 月 31 日,起始日以资金实际发放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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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协议项下资金使用费为使用资金金额的 4.35%/ 年。使用费随资金一起结算,或可按 照双方共同认可的其他方式偿还。丙方可提前偿还该笔资金,并按照实际使用期间向甲方结 算资金使用费。

  • 2 、乙方为甲方在当地经营、投资等活动提供政策支持,包括但不限于及时提供招商引

  • 资信息、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税收优惠等。

3 、对乙方所辖区域需整合、重整、重组的矿产资源,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应优先考虑 甲方或其指定方参与。

(三)合作原则

  • 1 、甲、乙、丙三方的合作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规章,在任何情况下,

  • 都不得违法、违规和有损国家利益、公众利益以及合作双方的利益。

  • 2 、甲、乙、丙三方在本协议项下的合作应本着社会效益和经济利益并重,资源共享、

  • 平等互利。

(四)保证条款

  • 1 、甲方按照约定及时向丙方提供资金支持,丙方按照约定期限及时偿还本息。

  • 2 、丙方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服务资金,不挪作他用,不用服务资金进行违法

  • 活动。

  • 3 、乙方保证按照约定为甲方提供相关政策支持,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投资等领域。

  • (五)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三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 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六、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向国源投资提供财务资助,主要本着社会效益和经济利益并重, 资源共享、平等互利原则,本次战略合作有利于本公司寻求矿产资源投资机会,有利于促进 当地经济发展和推动当地矿产资源的整合。本次提供资助资金系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生 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被资助方国源投资系国有独资企业,具备履约能力,董事会认为本次 财务资助事项风险可控。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向国源投资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促进四子王旗地区的发展,并有利于公司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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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地区开展经营、投资等活动,未损害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被资助对象系乌兰察布 市四子王旗政府全额出资公司,风险可控;董事会在审议财务资助事项时,表决程序合法、 有效,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本次战略协议签订及向其国源投资 提供 1,000 万元的财务资助。

八、上市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对国源提供财务资助的 1,000 万元外,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 务资金金额 0 元,逾期未收回的金额为 0 元。

特此公告。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2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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