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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angzhou KingTeller Technology Co., Ltd. —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22
Sep 22,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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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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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177 证券简称:*ST御银 公告编号:2022-051号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 议决议,定于2022年9月26日(周一)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2022 年8月26披露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现将本次股东大 会的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会议召集人:董事会,2022年8月25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
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2年9月26日(星期一)下午14:30-17:00。
-
(2)网络投票时间为: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9月 - - 26日9:15—9:25,9:30 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9月26日9:15至15:00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年度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现场投票或者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附件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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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授权他人出席现场投票。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 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 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 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9月21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2年9月21日)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 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如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疫 情影响确实无法现场参会的,将采取视频等方式出席股东大会。
(3)公司聘请的律师。如律师因疫情影响确实无法现场参会的,将采取视 频等方式见证股东大会。
8、会议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高唐路234号8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
|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1.00 | 《关于公司进行重大资产出售的议案》需逐项表决 | √作为投票对 象的子议案数: (10) |
| 1.01 | 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方式 | √ |
| 1.02 | 交易对方 | √ |
| 1.03 | 标的资产 | √ |
| 1.04 | 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 | √ |
| 1.05 | 支付方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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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6 | 标的资产自评估基准日至交割完成日期间损益的归属 | √ |
|---|---|---|
| 1.07 | 交割先决条件 | √ |
| 1.08 | 标的资产交割 | √ |
| 1.09 | 本次交易涉及的债权、债务的处理及员工安置 | √ |
| 1.10 | 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相关决议有效期 | √ |
| 2.00 |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 3.00 |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议案》 | √ |
| 4.00 | 《关于<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 |
| 5.00 | 《关于签订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相关协议的议案》 | √ |
| 6.00 | 《关于批准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有关的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 告及评估报告的议案》 |
√ |
| 7.00 |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 √ |
| 8.00 |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履行法定程序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 律文件有效性的议案》 |
|
| 9.00 |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 |
√ |
| 10.00 |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
√ |
| 11.00 |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议 案》 |
√ |
| 12.00 |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三 条规定情形的议案》 |
√ |
| 13.00 | 《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第十三条第(七)款的相关标准 的议案》 |
√ |
| 14.00 | 《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 评估目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公允性的议案》 |
√ |
| 15.00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相 关事宜的议案》 |
√ |
2、审议与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 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8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时报》和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3、有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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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提案(1)需逐项表决;上述所有提案均采取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需经出席 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的;上述所有提案为涉及影响中小投 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 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 予以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2年9月22日、9月23日8:30-11:30,14:00-17:00(采取信函、 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2年9月23日17:00之前送达,发送邮件或传真到公 司并请电话确认)。
-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高唐路234号8楼证券部,
-
邮政编码:510663,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 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 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 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 (见附件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 在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或传真至证券部),不接受电话登记。
5、公司股东参加会议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出席会议人员请携带有关股 东身份证明文件,以便验证入场。
6、为保障参会人员的健康安全,以及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公司鼓励和建议 股东优先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会议并行使表决权。股东或代理人如现场参 会,除携带相关证件外,请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并请遵守广州市天河区的防疫要 求。敬请各位股东支持和理解。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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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联系人:周用芳 陈穗娟
联系电话:020-29087848 联系传真:020-29087850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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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177”,投票简称为“御银投票”。
-
2、填报表决意见:投票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
-
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 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 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 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
1、投票时间:2022 年 9 月 26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
和 13:00—15:00。
-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为 2022 年 9 月 26 日 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最新《深圳证券交易所 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 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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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公司/本人作为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参加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公司/本人) 承担。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及股份性质: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22 年 月 日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各项提案的表决意见
| 提案 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1.00 | 《关于公司进行重大资产出售的议案》需逐项表决 |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10 | |||
| 1.01 | 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方式 | √ | |||
| 1.02 | 交易对方 | √ | |||
| 1.03 | 标的资产 | √ | |||
| 1.04 | 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 | √ | |||
| 1.05 | 支付方式 | √ | |||
| 1.06 | 标的资产自评估基准日至交割完成日期间损益的归属 | √ | |||
| 1.07 | 交割先决条件 | √ | |||
| 1.08 | 标的资产交割 | √ | |||
| 1.09 | 本次交易涉及的债权、债务的处理及员工安置 | √ | |||
| 1.10 | 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相关决议有效期 | √ | |||
| 2.00 |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
| 3.00 |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议案》 | √ | |||
| 4.00 | 《关于<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 | |||
| 5.00 | 《关于签订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相关协议的议案》 | √ | |||
| 6.00 | 《关于批准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有关的审计报告、备考审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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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 阅报告及评估报告的议案》 | |||||
|---|---|---|---|---|---|
| 7.00 |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填补措施的 议案》 |
√ | |||
| 8.00 |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履行法定程序完备性、合规性及提 交法律文件有效性的议案》 |
√ | |||
| 9.00 |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 |
√ | |||
| 10.00 |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
√ | |||
| 11.00 |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 的议案》 |
√ | |||
| 12.00 |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 管>第十三条规定情形的议案》 |
√ | |||
| 13.00 | 《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8 号—重大资产重组>第十三条第(七)款的 相关标准的议案》 |
√ | |||
| 14.00 | 《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 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公允性的议案》 |
√ | |||
| 15.00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重大资产出 售相关事宜的议案》 |
√ |
注:1、对于上述提案,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
框中打“√”为准,对同一事项表决提案,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做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
托。
-
2、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
-
3、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表决意见内作出明确投票意见指示;如果委托人不作具
体指示,视为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 4、法人股东须由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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