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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angzhou Echom Sci.&Tech.Co.,Ltd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22

May 13,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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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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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20 证券简称:毅昌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9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

独立董事沈肇章先生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声明

1.本次征集表决权为依法公开征集,征集人沈肇章公司符合《证 券法》第九十条、《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三十一条、《公开征 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 第三条规定的征集条件;

2.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征集人沈肇章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 份。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广 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独立董事沈 肇章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2年5月31日 召开的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 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公告所述内

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公告的内容不负有 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本次征集表决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沈肇章先生,其基 本情况如下:

沈肇章,男,中国国籍,出生于1964年,博士学位。现任暨南大 学经济学院财税系教授、研究生导师, 2019年10月至今担任公司独 立董事,另外担任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因赛品牌营 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征集人目前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 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不存在《公司 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征集人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征集表决权涉及的提 案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

本次征集表决权基于征集人作为独立董事的职责,且已获得公司 其他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征集表决权为依法公开征集,且以无偿方式 进行,征集人承诺不存在《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不得作为征集人 公开征集表决权的情形,并承诺自征集日至行权日期间持续符合作为 征集人的条件。征集人保证本公告所述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保 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表决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二、征集表决权的具体事项

1.征集人就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以下议案向

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表决权:

议案 1:《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

议案 2:《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 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所披露的《关于召 开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征集主张

征集人沈肇章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3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对《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均投了 赞成票,并对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3.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1)征集期限:自 2022 年 5 月 29 日至 2022 年 5 月 30 日的 (9:00-12:00、14:00-17:00)。

(2)征集表决权的确权日:2022 年 5 月 24 日

(3)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 动。

(4)征集程序和步骤

第一步: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其应按本公告附件确 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第二步:签署授权委托书并按要求提交以下相关文件:

①委托表决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 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相关文件应 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②委托表决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 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

③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 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 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第三步:委托表决股东按上述第二步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 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挂号信函/特快专 递方式并按本公告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函/特快专递方式送达 的,以公司证券部收到时间为准。

委托表决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

为:

邮寄地址: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科丰路 29 号 收件人:赵璇

电话:020-32200889 传真:020-32200775 邮政编码:510663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表决的股东的联系 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 ” 权委托书 。

第四步:由公司聘请的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见证的 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将对法人股东和个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示的 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 集人。经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①已按本公告附件规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 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的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②已按本公告确定的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③已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本公告指定的地址;

④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公司股东名册记载的内容相 符。

(5)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但其授 权内容不相同的,以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 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对同一事项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的(含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以最后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 下办法处理:

①委托表决的股东于征集人代为行使表决权之前以书面方式明 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撤销后征集人不得代为行使表决权。;

②委托表决的股东未在征集人代为行使表决权之前以书面方式 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但出席股东大会并在受托人代为行使 表决权之前自主行使表决权的,视为已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

③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 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 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④、征集对象:截至 2022 年 5 月 24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 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特此公告。

征集人:沈肇章 2022年5月13日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委托书

附件: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 为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 了解。

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征集委托投票 权公告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 书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沈肇章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备注该列打
议案编码 议案名称 勾的栏目可 同意 反对 弃权
以投票
1.00 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2.00 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
3.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 ” “ ” “ ” (说明:对于每一议案均设 同意 、 反对 、 弃权 三个选项,投票时请在表决 意见对应栏中打“√”,对于同一议案,只能在一处打“√”,多选或漏选视为 弃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联系方式:

委托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