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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ANGDONG GOLDEN DRAGON DEVELOPMENT INC. —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24
Apr 29,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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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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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12 证券简称:锦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4-42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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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东大会届次: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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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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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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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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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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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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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15日(星期三)14:5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 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9:15~9:25,9:30~11:30和13: 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5月1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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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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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出席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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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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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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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 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 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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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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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聘请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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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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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清远市新城八号区方正二街1号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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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大厦六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
|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
||
| 100 | 总议案:全部下述二个提案 | √ |
| 1.00 | 《关于修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议案》 | √ |
| 2.00 | 《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调整为无息借款暨关联交易 事项的议案》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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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对多项提案设置“总议案”,对应的提案编码为100。 上述第2项提案为涉及关联交易的提案,关联股东将在本次股东 大会上回避对该提案的表决,并且不能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上述第2项提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 东)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 果公开披露。
2.披露情况:
上述第1项提案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刊登和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第九届董事 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24)。
上述第2项提案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刊登和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第九届董事 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27)。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股权登记日的股份 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因故不能出席者,可亲自签署个人授权委托书委 托代理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代理人应出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 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 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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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登记时间:2024年5月9日、10日9:00~11:30,14:3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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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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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登记地点:广东省清远市新城八号区方正二街1号锦龙大厦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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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董事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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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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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东省清远市新城八号区方正二街1号锦龙大厦十楼 邮政编码:511518
联系人:潘威豪
- 电话:0763-3369393
传真:0763-3362693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 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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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票代码:36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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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票简称:锦龙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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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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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 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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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 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 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现场股东 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现场股东大 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 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 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根据页面提示进行投票。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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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 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委托方(签字或盖章):
委托方居民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方持股数: 委托方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有效期限:
委托人对下述提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 提案 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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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0 | 总议案:全部下述二个提案 | √ | |||
| 1.00 | 《关于修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议 案》 |
√ | |||
| 2.00 | 《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调整为无息借款暨关联 交易事项的议案》 |
√ |
若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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