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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ESGYING DIGITAL ENERGY TECHNOLOGY CO.,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4
Apr 28,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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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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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绿能慧充数字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人”)作为绿能慧 充数字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能慧充”或“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 求,对《绿能慧充数字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 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
本督导期为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保荐人出具如下核查意 见:
一、绿能慧充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
1、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
绿能慧充本部、下属铁路运营分公司、全资子公司绿能慧充数字技术有限公 司、上海农仁网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新疆绿能大明矿业资源有限公司、中创航 空科技(浙江)有限公司。
2、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 2、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 |
|---|---|
| 指标 | 占比(%)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 100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 | 100 |
- 3、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企业文化、社会责任、资金管理、存货管理、销售管 理、采购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工程项目管理、无形资产管理、长期股权投资、 预算管理、成本费用管理、筹资管理、担保管理、合同协议管理、财务报告编制
与披露、内部审计监督及评价、人力资源政策管理、信息系统一般控制、关联交 易管理等重要业务领域。
- 4、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市场风险。
- 5、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
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在重大遗漏
不存在。
- 6、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不存在。
- 7、其他说明事项
无。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 制管理手册》《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办法》《内部控制评价》《内部审计制度》和 《风险控制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文件,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 1、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不存在。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 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 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 指标名称 |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
|---|---|---|---|
| 营业收入 | 缺陷总体影响水平高于重要性水平(营业收入的0.5%)。 | 缺陷总体影响水平低于重要性水平(营业收入的0.5%),但高于一般性水平(营业收入的0.1%)。 | 缺陷总体影响水平低于一般性水平(营业收入的0.1%)。 |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 | |
|---|---|
| 重大缺陷 | 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 |
| 无效; | |
| 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 | |
| 重要缺陷 | 施、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 |
| 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 |
| 一般缺陷 | 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
3、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 指标名称 |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
|---|---|---|---|
| 资产损失金额 | 500万元(含)以上 | 50万(含)--500万元 | 50万元以下 |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 缺陷性质 | 定性标准 |
|---|---|
| 违犯国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程序不科学、制度缺失可能导 | |
| 重大缺陷 | 致系统性失效、重大或重要缺陷不能得到整改、其他对公司负面影响重大 |
| 的情形。 | |
| 重要缺陷 | 其他情形按影响程度分别确定为重要缺陷或一般缺陷。 |
| 一般缺陷 | 其他情形按影响程度分别确定为重要缺陷或一般缺陷。 |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
(1)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2)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3)一般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
- (4)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
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不适用。
- (5)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
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不适用。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2)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3)一般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
(4)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 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不适用。
(5)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 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不适用。
二、管理层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及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意见
根据《绿能慧充数字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 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 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公 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 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绿能慧充数字能源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绿能慧充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 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
三、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2024 年度,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较为完善,现有的内 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 企业业务及管理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绿能慧充数字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执行的 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