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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lobal Infotech Co.,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4
Apr 8,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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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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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465 证券简称:高伟达 公告编号:2024-005
高伟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高伟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 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3 月 25 日以邮件方式 发出。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 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 5 名,实际参加董事 5 名。本次会议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 公司董事长于伟主持。
本次会议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 > 全文和摘要的议案》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年度报告的内容和 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 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2023 年年度报告》 全文和摘要于 2024 年 4 月 9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 站。
表决结果: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已审议并通过本议案。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董事会报告 > 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潘红、夏鹏以及报告期内任期届满离任的独立 董事钱英、郑建明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 告》,四位独立董事将在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公司董事会依据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 的报告》,对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董 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2023 年度董事会报告》《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 项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 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四、 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 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已审议并通过本议案。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 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的议案》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3 年度合 并会计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8,712,464.09 元,其 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6,897,481.17 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 - 司合并报表可分配利润-171,440,045.98 元,母公司可分配利润为 276,839,322.39 元。根据利润分配应以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及合并 财务报表的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76,839,322.39 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鉴于 2023 年度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负, 不具备分红的条件, 同时结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定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亦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已审议并通过本议案。
表决结果: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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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 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的议案》
- 表决结果: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已发表同意意见。
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已审议并通过本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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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公司监事会发表意见,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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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七、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资金,增加公司收益,在不影响 公司主营业务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含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 资金不超过 1 亿元人民币的额度内购买低风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的理财产品,该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额度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并授权公司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具体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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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已审议并通过本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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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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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 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 称“《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 市审核规则》(以下简称“《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关 于做好创业板上市公司适用再融资简易程序相关工作的通知》等相关 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 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 20%的股票,授权期 限为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 之日止。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以下内容:
1、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 称“小额快速融资”)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注册管理办法》《审核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 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2、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 年末净资产 20%的中国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 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 30%。
- 3、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 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 不超过 35 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 境外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 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 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
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 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4、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1)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 = 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 定价基 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 易总量);
(2)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 转让。发行对象属于《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 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 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 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本次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 发生变化。
5、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 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 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 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6、决议有效期
决议有效期为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4 年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7、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 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8、上市地点
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9、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 但不限于:
(1)办理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申报事宜,包括制作、修改、签 署并申报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2)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股东大会决议及《公 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有权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 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募 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他与小额快速融资 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决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发行时机等;
(3)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 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及本次发行上市申报材料,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 与发行上市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 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 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 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 等);
(5)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 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6)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 关的其他事宜;
(7)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完成后,根据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结 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他相关部门 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新增股份登记托管等相关事宜;
(8)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 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 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 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并全权处 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9)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小额快速融资难以实施、 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小额快速政策 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延期实施,或者按照 新的小额快速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10)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 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11)办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其他事宜。
表决结果: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 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 告的议案》
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履职情况进行了 评估并出具了相关报告,董事会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在 2023 年工作勤勉尽责,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出具的审计报 告及其他报告真实、准确、公允,相应资质合规有效。
表决结果: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已审议并通过本议案。
《关于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董事会审 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 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 审议通过《关于制订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 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聘任(含选聘、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 工作,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利益,提高审计工作和财务信息的质量,保 证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连续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审议通过《高伟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表决结果: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高伟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具体内容详 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十一、 审议《关于董事 2023 年度薪酬方案执行情况和 2024 年 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2023 年度公司向董事发放薪酬/津贴(含税)情况详见巨潮资讯 网《2023 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公司治理”之“七、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情况”相关内容。
根据《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绩效考核等相关制度,结合 2023 年 度公司实际情况及董事在公司的履职情况,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审议,2024 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如下: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 按其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外,不领取董事津贴;公司独 立董事津贴为每人 15 万元人民币(税后);上述薪酬所涉及的个人所 得税均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审议通过;因该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董事会全体成员对此回避表决, 故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薪酬方案执行情况 和 2024 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 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薪酬方案执行情 况和 2024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2023 年度公司向高级管理人员发放薪酬/津贴(含税)情况详见 巨潮资讯网《2023 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公司治理”之“七、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相关内容。
根据《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绩效考核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 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同意 2024 年度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方案如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根据其在公司的任职履 责情况、岗位重要性、岗位职级等,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业绩情况等 方面综合确定;上述薪酬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均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联董 事秦开宇回避表决。
《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薪酬方案执行情况 和 2024 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 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三、 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 准备的议案》
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2023 年末公司对各类资 产进行了清查,并进行分析和评估,经资产减值测试,公司认为部分 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 策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2023 年度各项资产计提或转回减值准备 共计 330.87 万元。本次计提相关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 了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 具合理性。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相关意见。
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已审议并通过本议案。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于 2023 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详 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十四、 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7 日下午 14:00 在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 28 号院 2 号楼国樽赢地中心 A 座 E 层会议室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 大会。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股东大会通知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 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高伟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