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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LARUN TECHNOLOGY CO.,LTD — Regulatory Filings 2018
Apr 26,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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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tory Fil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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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562 证券简称:国睿科技 公告编号:2018-009
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销售产品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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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关联交易金额26,215.48 万元,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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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关联交易的发生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对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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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人及该类关联交易形成依赖。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近期,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南京恩瑞特实 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恩瑞特)拟与南京轨道交通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南京轨道)签订福州市轨道交通2 号线工程信号系统采购项目合同。
2016 年,恩瑞特与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四研究所(简称十四所)、南 京轨道、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地铁运营有限责任公司组成联合体, 共同参与福州市轨道交通2 号线机电设备PPP 项目的投标。联合体于2016 年12 月收到《中标通知书》,确认中标该项目。联合体各方与福州市城市地铁有限责 任公司联合出资设立了项目公司福州中电科轨道交通有限公司,恩瑞特出资人民 币2632.05 万元,参股比例为2%。恩瑞特作为联合体成员及项目公司投资方, 在满足招标文件相关要求的前提下,可以通过自承包方式直接承包福州PPP 项目 中的轨道交通信号系统项目。
根据福州PPP 项目的进展,近期恩瑞特拟与南京轨道签订福州市轨道交通2 号线工程信号系统采购项目合同(南京轨道受项目公司福州中电科轨道交通有限 公司委托与恩瑞特签订本合同)。恩瑞特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南京轨道是公司 控股股东十四所的控股子公司,本次交易构成了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金额26,215.48 万元,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恩瑞特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南京轨道是公司控股股东十四所的控股子公司, 本次交易构成了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南京轨道交通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文明,注册资本:30000 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南京市麒麟 科技创新园(生态科技城)东麒路666 号,经营范围:轨道交通投资、建设;轨 道交通工程和市政工程的设计、咨询、监理、施工与承包;通信、综合自动化、 牵引等轨道交通设备及相关产品硬件和软件设计、开发、生产、系统集成、销售、 安装、调试、运营和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定 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南京轨道自2011 年成立以来,通过总承包模式承揽了多项工程项目,包括 宁天城际一期工程BT 总承包项目、南京麒麟科技创新园现代有轨电车1 号线BT 总承包项目、南京河西新城有轨电车1 号线BT 总承包项目、南京地铁机场线通 信系统总包项目、哈尔滨市轨道交通2 号线一期工程BOT 总承包项目等。2017 年末,南京轨道总资产11.15 亿元,净资产4.70 亿元,2017 年度营业收入11.29 亿元,净利润0.66 亿元。
十四所直接持有南京轨道44.64%的股权,通过全资子公司国睿集团有限公 司持有南京轨道7.67%的股权,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其52.31%的股权,是南京轨 道的控股股东。恩瑞特是南京轨道的合格供应商,南京轨道与恩瑞特存在业务往 来。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本关联交易属于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产品,交易价格参考独 立第三方市场价格确定。
合同主要条款如下:
(1)依据《福州市轨道交通2 号线机电设备PPP 项目采购文件》中特许经 营协议、投标文件中《福州市轨道交通2 号线机电设备PPP 项目技术文件》及福 州中电科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委托签署福州市轨道交通2 号线机电设 备PPP 项目信号系统合同的函”,由恩瑞特自承包信号系统项目,并由南京轨道 作为买方签署信号系统采购合同。
(2)项目内容:福州市轨道交通2 号线工程信号系统设备、备品备件、专 用工具的供货及服务。
(3)合同工期:全线试运行日期:2019 年1 月31 日;全线试运营日期: 2019 年5 月1 日;总工期:13 个月。
(4)合同价为:262,154,808.00 元;其中:设备费为:196,587,691.00 元,服务费为:57,684,400.00 元,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器具费:7,882,717.00 元。
四、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属于公司的主营业务范围,是公司积极开拓轨道交通信号系统 业务的成果,有利于进一步促进公司轨道交通相关业务的发展。合同签订后,将 在项目实施阶段形成销售收入,对公司的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的发生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人 及该类关联交易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4 月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