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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L TECH CO.,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8

Jun 20,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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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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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专项核查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或“本保荐机构”)作为光 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力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 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 对光力科技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175号文核准,公司于2015年6 月23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 2,3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 股发行价人民币7.28元,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744.00万元,扣除发行费 用人民币2,806.43万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937.57万元。以上募 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瑞华 验字[2015]410300005号验资报告,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根据公司《招 股说明书》的披露,公司募集资金将用于以下项目的建设: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额(万元)
1 瓦斯与粉尘监控设备与系统改扩建项目 8,751.33 8,535.00
2 研发平台升级项目 5,405.08 5,405.08

二、拟延期募投项目截至目前的建设情况以及延期原因

1、“瓦斯与粉尘监控设备与系统改扩建项目”情况

本次拟延期募投项目为“瓦斯与粉尘监控设备与系统改扩建项目”。截至2018 年5月31日,“瓦斯与粉尘监控设备与系统改扩建项目”计划总投资金额 8,751.33万元,实际投资金额444.89万元,原计划建设完成时间为2018年5月底。 2、“瓦斯与粉尘监控设备与系统改扩建项目”延期完工的主要原因

本募投项目在前期虽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可行性分析受限于当前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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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市场环境变化等诸多不确定因素的影响。近年来,在国家去产能、供给侧 结构性改革等政策影响下,煤炭行业由持续低迷转为开始缓慢回升,目前国家“三 去一降一补”的调控政策在煤矿行业仍在继续全力推进实施中,同时,我国经济 面临转型,节能减排的任务更加严峻,各地将严格控制高耗能行业的发展,在一 定程度上会抑制煤炭需求的增速。在煤矿安全监控行业下游市场环境正在不断发 生诸多不确定变化的情况下,为了降低募集资金的投资风险,公司从项目的实际 情况出发,本着对投资者负责及有效使用募集资金的原则,对募集资金的使用采 取审慎态度,没有对“瓦斯与粉尘监控设备与系统改扩建项目”进行大规模的投 入。

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市场前景及实际建设情况,经过谨慎研究论 证,为了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决定将该项目延期至2020年6月底前完成。

三、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外部条件和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仅 涉及该项目投资进度的变化,未调整项目的总投资额和建设规模,未改变募集资 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建设内容,不影响项目原有的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设的 基本内容与原计划一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进行延期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四、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1、2018年6月2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 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2、2018年6月20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 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3、全体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1、光力科技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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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2、本次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变更,募投项 目的基本情况、实施主体、投资方向、投资总额以及建设规模均保持不变,本次 调整不会对项目的建设及投产产生实质性的影响,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的客观需要做出的,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保荐机构对光力科技“瓦斯与粉尘监控设备与系统改扩建项目”延期 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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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 募投项目延期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孙丕湖 任永刚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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