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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L TECH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6

Mar 28,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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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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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郑州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

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 [2012]44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 关规定,郑州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 制了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5]1175 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2300 万股,发行价格为 7.28 元 / 股,发行募集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 167,44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28,064,277.20 元,本 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39,375,722.80 元。以上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 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瑞华验字 [2015]410300005 号验资报告,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130,704,568.50(包含利息收 入)。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于 2012 年 9 月 28 日首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郑州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并经 2012 年 10 月 15 日召开的 2012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批准通过。后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 修订)》、《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公司对管理办法进行了修改,并经 2015 年 11 月 30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 2015 年 12 月 16 日召开的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一直以来,公司严格按照管理办法进行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不 存在违反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的情形。

郑州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及保荐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光大银行郑州 纬五路支行、浦发银行郑州高新区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该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报告期内,公司与保荐人、上述商业银行严格履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 协议》约定的义务,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对募集资 金的使用,公司严格履行相应的申请和审批程序,同时及时通知保荐人,随时接 受保荐代表人的监督,未发生违反协议有关约定的情况。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130,704,568.50 元,全部 为活期存款。

单位:人民币元

单位:人民币元
专户银行名称 初始存放金额 利息收入净额 已使用金额 存储余额
光大银行郑州纬五
路支行
62,090,000.00 251,067.93 15,727,047.90 46,614,020.03
浦发银行郑州高新
区支行
85,350,000.00 599,135.46 1,858,586.99 84,090,548.47
合计 147,440,000.00 850,203.39 17,585,634.89 130,704,568.50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15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不存在违规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募集资金的情况。本公司及时、真实、准确、 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相关信息,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郑州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六、其他情况

公司 2015 年 7 至 12 月承诺投资项目已发生额 1,198.61 万元,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该金额尚未从募集资金户支出。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郑州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三月二十八日

郑州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5 年度

编制单位:郑州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募集资金总额 募集资金总额 16,744.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955.56 955.56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不适用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955.56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不适用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 是否
已变
更项

(含
部分

更)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总额(1) 本年
度投
入金
截至
期末
累计
投入
金额
(2)
截至
期末
投资
进度
(%)
(3)=
(2)/(1)
项目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日期
本年
度实
现的
效益
是否
达到
预计
效益
项目
可行
性是
否发
生重
大变
1、瓦斯与粉尘监控设备与
系统改扩建项目

8,535.00

8,535.00

185.8
6
185.8
6
2.18 2017 年5 月1 日

适用

2、研发平台升级项目
5,405.08
5,405.08 769.7
0
769.7
0
14.24 2017 年5 月1 日

适用

郑州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合计 13,940.08 13,940.08
955.5
6
955.5
6
6.85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15年8月2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置换先期已投入募
投项目的自筹资金9,555,634.89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
并出具了《关于郑州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
投项目的专项审核报告》(瑞华核字41030011号) 。截止2015年
10月10日,公司已经完成上述募集资金的置换工作。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进行存放和管理。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公司2015 年7 至12 月承诺投资项目已发生额1,198.61 万元,该
金额公司尚未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