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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IANT AGM Information 2026

May 18,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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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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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巨大機械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ANNUAL MEE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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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一、開會程序... 1
二、會議議程... 2
三、議案內容及提案者... 3~9
報告事項... 3~6
承認事項... 7~8
討論事項... 9
臨時動議... 9
四、公司董事持股情形... 10
五、附件... 11~34
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書... 11
會計師查核報告... 12~33
公司章程修訂對照表... 34
六、附錄... 35~43
公司章程(修訂前)... 35~40
股東會議事規則... 41~43


巨大機械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一一五年股東常會開會程序

一、宣佈開會
二、主席致詞
三、報告事項
四、承認事項
五、討論事項
六、臨時動議
七、散會

1


巨大機械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常會議程

開會方式:實體股東會
時間:中華民國一一五年六月十八日(星期四)上午九時正
地點:台中市西屯區東大路一段999號(巨大總部)

一、開會如儀
二、主席致詞
三、報告事項:
(一) 一一四年度營業報告。
(二) 審計委員會查核一一四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三) 一一四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分派情形報告。

四、承認事項:
(一) 承認一一四年度決算表冊案。
(二) 承認一一四年度盈餘分配案。

五、討論事項:
討論本公司「公司章程」修訂案。

六、臨時動議
七、散會

2


報告事項

一、一一四年度營業報告

一一四年全球自行車產業仍處於庫存調整與需求放緩階段,加上美國關稅政策變動、地緣政治風險升高及匯率波動等外在環境因素交互影響,使市場復甦力道有限,也使整體營運環境面臨更高不確定性,經營挑戰顯著提升。隨著疫情期間的需求高峰逐漸退去,庫存清理進入尾聲,市場已回歸較為正常的運作節奏。集團代工業務表現回穩,且占比自一一三年的 26% 回升至 33% ,顯示代工客戶庫存調整已近尾聲,雖第四季因需求調整訂單而稍有下滑,全年代工營收微幅成長;至於自有品牌部分,全年整體表現呈現衰退,主要受到中國市場在過去 bicycle boom 所形成的高基期影響,於需求轉弱後出現銷售下滑。其他地區則因大幅折扣出清舊庫存,加上市場需求回溫速度較為遲緩,使整體表現受到影響。

集團持續致力於開發週期的縮短,提升產品上市速度,重回主流市場經營以應對市場快速變化。同時,製造供應專案推動歐洲新營運模式,透過減少零件持有成本與應付帳款,提升營運效率。放眼未來,自行車能同時成為綠色騎行以及健身運動最佳方案之一,我們相信持續推出創新產品、精進技術、提供高品質以及服務,即便有短期波動、調整,還是能為集團帶來中長期成長。

集團於一一三~一一四年首度入選道瓊永續新興市場指數(DJSI Emerging Markets)成分股,成為全球自行車產業首家入選企業,並在同業中排名前 6% 。集團亦在主要製造據點達成 22.48%~28.48% 減碳成果,提前超越一一九年既定目標,有效提升能源效率與營運成本結構。此外,氣候策略與勞動實踐等 ESG 項目獲得最高評級,有助降低營運風險並增強資本市場對集團的永續投資信心。透過永續材

3


料與低碳產品的導入,集團亦持續強化產品競爭力與市場復甦後的成長彈性。整體而言,永續與營運效益雙軌推動,為集團奠定穩健財務體質及中長期成長動能。

財務績效

巨大集團一一四年合併營收為新台幣(以下同)602.5億元,年減 15.5%,毛利率為 19.8%,較一一三年同期 19% 上升,主因新品上市提升毛利抵銷舊品折價出清的影響。營業費用主要投入於研發及數位工具優化,因營收規模下降使營業費用率提升至 18%,較一一三年 16.4% 增加,使營業利益縮減至新台幣10.8億元,年減 41.8%,稅前淨利新台幣13.8億元,年減 41.3%。因保守認列遞延所得稅資產與最低稅負制因應,稅率偏高,一一四年稅後淨利7.2億元,衰退 42.8%,每股稅後盈餘NT$ 1.84元。

技術發展

巨大集團持續以創新技術作為產品發展核心,並體現在旗艦產品的設計與工程突破上。一一四年推出與世界冠軍 Alan Hatherly 共同開發的 Anthem XC 登山車系列,採用全新車架設計與製程,並搭載升級版 FlexPoint Pro 避震系統,使後三角結構受力變形顯著降低,打造出捷安特歷來最輕量的 XC 競賽車款。

在頂級賽事技術之外,集團亦將研發能力延伸至青少年市場,推出具突破性的 Seek 青少年公路車。作為市場首款專為青少年設計的彎把公路車,Seek 全車重量僅 7.4 公斤,承襲公路車競賽 DNA,並依據青少年騎士身形需求開發專屬幾何設計。此產品不僅填補市場空白,亦榮獲 TAIPEI CYCLE d&i Awards 2026,展現巨大集團在創新研發、專屬幾何設計與品質控管上的實力。

在電動系統技術方面,巨大集團於一一四年全面升級 E+ System,透過 Smart Gateway 2.0 平台導入全新消費者導向 UI/UX 介面,並整合 Aegis 安全科技,包含電子鎖車、胎壓偵測、後方雷達

4


監測以及 Apple Find My 追蹤定位等功能,進一步提升電動自行車的智慧化與安全性。

在城市微型移動需求快速成長的趨勢下,Vida E+ 專案持續作為集團新世代微型移動平台的重要技術基礎。該平台整合自行車結構工程、電動系統整合與安全規範能力,打造兼具效率、安全與實用性的城市電動載具。新一代 Vida E+ 導入油門輔助(Throttle)功能,提升城市騎乘的便利性與舒適度,同時優化動力控制與系統穩定性,強化通勤與日常載物情境下的整體使用體驗。

品牌發展與行銷

巨大集團旗下擁有 Giant、Liv、momentum、CADEX 四大產品品牌,分別針對不同消費群眾提供專屬的自行車產品與服務。一一四年巨大集團在台灣國際品牌價值調查中,以品牌價值 6.14 億美元的成績名列「台灣最佳國際品牌第 9 名」,連續十七年入選前十大國際品牌,是健康運動產業中品牌價值最高的企業,持續保持其領先地位,展現品牌的韌性與靈活應對市場變化的實力。

巨大集團持續以 Giant、Liv 與 CADEX 三大品牌積極支持頂尖車隊與菁英選手,並在一一四年度於國際賽事中展現亮眼成績。在男子環法自行車賽中,集團贊助的 Team Jayco AlUla 表現卓越,Ben O'Connor 騎乘 Giant Propel 搭配 CADEX 輪組,奪下第十八站、亦為 2025 年環法賽皇后站的單站冠軍;女子組方面,Liv AlUla Jayco 車隊的 Mavi García 騎乘 Langma,勇奪隊史首座環法女子單站冠軍,締造重要里程碑。

越野領域亦傳來佳績。Giant Factory Off-Road Team 選手 Alan Hatherly 騎乘 Anthem,勇奪 XCO 世界冠軍並摘下 Lenzerheide 世界盃冠軍,展現產品於高強度競技環境中的可靠性能。頂尖運動員在世界舞台上的出色表現,不僅持續提升品牌能見度,更彰顯巨大集團自有品牌產品的卓越性能與全球領導地位。

5


企業發展與未來展望

巨大集團在全球有著最完整布局的供應鏈,因應全球在地化已具備彈性調整的能力,更積極加強各廠的總合附加價值。以Strategy、Service、Support的3S原則協助銷售公司成功,重新喚起消費者與經銷商的熱情與凝聚力。全球自行車產業仍具備長期發展優勢,未來將恢復增長勢頭。展望一一五年,全球自行車市場仍處於需求復甦初期階段。巨大集團將持續透過產品創新與全球市場布局,並強化供應鏈效率與營運管理,穩健推動企業長期發展。目標是在市場回升過程中,逐步恢復成長動能並提升競爭力。

董事長:劉湧昌 img-1.jpeg 經理人:劉素娟 img-2.jpeg 會計主管:潘巧莉 img-3.jpeg

二、審計委員會查核一一四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說明: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書,請參閱本手冊第11頁。

三、一一四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分派情形報告。

說明:
1、依本公司章程第27條規定『本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百分之六至百分之十二為員工酬勞,及提撥不高於百分之二為董事酬勞。…員工酬勞數額中,應提撥不低於百分之三十為基層員工之酬勞分配』。
2、本公司董事會通過提列員工酬勞7.1%計新台幣66,473,092元(其中含84.59%之基層員工酬勞新台幣56,232,530元),及董事酬勞2.0%計新台幣18,733,930元,均以現金方式發放。

6


承認事項

第一案 董事會提

案 由:一一四年度決算表冊案,提請 承認。

說明:本公司一一四年度財務報表,業經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蘇定堅會計師及蔣淑菁會計師查核簽證完竣,連同營業報告書送請審計委員會查核竣事,謹提請 承認。請參閱本手冊第12~33頁。

決議:

第二案 董事會提

案 由:一一四年度盈餘分配案,提請 承認。

說明:
1、本公司一一四年度稅前淨利為 851,489 仟元,預估營利事業所得稅為 128,160 仟元,稅後純益為 723,329 仟元。
2、本公司一一四年度盈餘分配,擬訂分配現金股利每股新台幣 1.8 元,現金股利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其畸零款合計數計入本公司之其他收入。俟股東常會通過後,授權董事長另訂除息基準日、發放日及其他相關事宜。(盈餘分配表請參閱下表)

7


8

巨大機構工業義傳有限公司
一一四年度盈餘分配表

單位:新台幣元

期初未分配盈餘 17,196,875,719
本期淨利 723,329,477
確定福利計畫再衡量數認列於保留盈餘 3,482,581
本期淨利加計調整數 726,812,058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10%) (註1) (72,681,206)
迴轉特別盈餘公積 (註2) 402,758,581
本期可供分配盈餘 1,056,889,433
累積未分配盈餘 18,253,765,152
分配項目
股東紅利-現金(每股1.8元) (705,717,711)
期末未分配盈餘 17,548,047,441

註1. 雖法定公積已達實收資本額,惟不影響盈餘分配及可降低未分配盈餘加徵稅額之考量下,選擇繼續提列法定公積。法定盈餘公積提列基礎以「本期稅後淨利」加計「本期稅後淨利以外項目計入當年度未分配盈餘之數額」
註2. 因其他權益項目為正數,依規定迴轉特別盈餘公積。
註:嗣後,若因貧回公司股份、轉讓庫藏股、員工行使認股權等,造成公司流通在外股數發生變動,致影響配息而需做調整,相關事宜授權董事長全訂定之。

董事長:劉湧昌
經理人:劉素娟
會計主管:潘巧莉

決議:


討論事項

董事會提

案 由:本公司「公司章程」修訂案,提請 公決。

說明:1、配合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董事會設置及行使職權應遵循事項要點」部分條文修正,上市公司獨立董事人數不得少於董事席次三分之一及公司實務運作,擬修訂「公司章程」第十八條之董事席次,由「本公司設董事九至十一人」,修訂為「本公司設董事九至十三人」。

2、公司章程修訂對照表請參閱本手冊第 34 頁。

決議:

臨時動議

散會

9


公司董事持股情形

  1. 全體董事最低應持有股數及股東名簿記載持有股數明細表
職稱 應持有股數 股東名簿登記股數
董事 15,682,615 67,030,472

※停止過戶日:一一五年四月二十日

  1. 董事持有股數明細表
職稱 姓名 股東名簿登記股數
董事長 劉湧昌 16,296,026
董事 劉素娟 5,685,724
董事 杜綉珍 15,690,668
董事 亞庇控股(股)公司 18,238,183
董事 元新投資(股)公司 4,632,863
董事 邱大鵬 3,408,751
董事 楊孟學 2,007,000
董事 邱大維 1,071,257
獨立董事 何春盛 0
獨立董事 鄒開蓮 0
獨立董事 張綺雯 0

※ 停止過戶日:一一五年四月二十日


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書

茲准

本公司董事會造送之民國一一四年度營業報告書、財務報表、盈餘分配表等各項表冊,其中財務報表業經委託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查核完竣,並出具查核報告。上述營業報告書、財務報表、盈餘分配表經由本審計委員會查核,認為尚無不符,爰依證券交易法及公司法規定報告如上,報請鑑查。

巨大機械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審計委員會召集人:

蔡倩曼

中華民國一一五年三月二十七日


Deloitte.

勤業眾信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110016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100號20樓

Deloitte & Touche

20F, Taipei Nan Shan Plaza

No. 100, Songren Rd.,

Xinyi Dist., Taipei 110016, Taiwan

Tel: +886 (2) 2725-9988

Fax: +886 (2) 4051-6888

www.deloitte.com.tw

會計師查核報告

巨大機械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公鑑:

查核意見

巨大機械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巨大集團)民國 114 年及 113 年 12 月 31 日之合併資產負債表,暨民國 114 年及 113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之合併綜合損益表、合併權益變動表與合併現金流量表,以及合併財務報表附註(包括重大會計政策彙總),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基於本會計師之查核結果及其他會計師之查核報告(請參閱其他事項段),上開合併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編製,足以允當表達巨大集團民國 114 年及 113 年 12 月 31 日之合併財務狀況,暨民國 114 年及 113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之合併財務績效及合併現金流量。

查核意見之基礎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受託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審計準則執行查核工作。本會計師於該等準則下之責任將於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表之責任段進一步說明。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依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與巨大集團保持超然獨立,並履行該規範之其他責任。基於本會計師之查核結果及其他會計師之查核報告,本會計師相信已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表示查核意見之基礎。

12


關鍵查核事項

關鍵查核事項係指依本會計師之專業判斷,對巨大集團民國 114 年度合併財務報表之查核最為重要之事項。該等事項已於查核合併財務報表整體及形成查核意見之過程中予以因應,本會計師並不對該等事項單獨表示意見。

茲對巨大集團民國 114 年度合併財務報表之關鍵查核事項敘明如下:

主要客戶銷貨收入之真實性

巨大集團民國 114 年度主要客戶銷貨收入占營業收入比例重大,由於來自主要客戶之銷貨收入金額相對其他客戶集中,故將其列為關鍵查核事項。有關收入認列之會計政策請參閱附註四。

本會計師針對上述事項已執行之主要查核程序如下:

  1. 瞭解與收入認列有關之內部控制,並測試其運作之有效性。
  2. 取得主要客戶交易明細並選樣測試,核對主要客戶原始訂單、出貨憑證及確認貨款收回情形。
  3. 檢視期後發生重大銷貨退回及折讓情形,以確認銷貨收入之發生。

其他事項

採權益法之被投資公司中,民國 114 及 113 年度微程式資訊股份有限公司之財務報表係由其他會計師查核,因此本會計師對上開合併財務報表所表示之意見中,有關上述公司採用權益法之投資及其認列之綜合損益總額,係依據其他會計師之查核報告認列。民國 114 年及 113 年 12 月 31 日,對上述被投資公司採用權益法之投資餘額分別為新台幣(以下同)207,597 仟元及 181,623 仟元,分別占合併資產總額之 0.3% 及 0.2%;民國 114 年及 113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對上述被投資公司所認列之綜合損益總額分別為 4,457 仟元及 32,221 仟元,分別占合併綜合損益總額之 0.4% 及 1.4%。

巨大機械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業已編製民國 114 及 113 年度之個體財務報表,並經本會計師出具無保留意見加其他事項段之查核報告在案,備供參考。

管理階層與治理單位對合併財務報表之責任

管理階層之責任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暨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編製允當表達之合併財務報表,且維持與合併財務報表編製有關之必要內部控制,以確保合併財務報表未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

13


於編製合併財務報表時,管理階層之責任亦包括評估巨大集團繼續經營之能力、相關事項之揭露,以及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採用,除非管理階層意圖清算巨大集團或停止營業,或除清算或停業外別無實際可行之其他方案。

巨大集團之治理單位(含審計委員會)負有監督財務報導流程之責任。

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表之責任

本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表之目的,係對合併財務報表整體是否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取得合理確信,並出具查核報告。合理確信係高度確信,惟依照審計準則執行之查核工作無法保證必能偵出合併財務報表存有之重大不實表達。不實表達可能導因於舞弊或錯誤。如不實表達之個別金額或彙總數可合理預期將影響合併財務報表使用者所作之經濟決策,則被認為具有重大性。

本會計師依照審計準則查核時,運用專業判斷及專業懷疑。本會計師亦執行下列工作:

  1. 辨認並評估合併財務報表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對所評估之風險設計及執行適當之因應對策;並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查核意見之基礎。因舞弊可能涉及共謀、偽造、故意遺漏、不實聲明或踰越內部控制,故未偵出導因於舞弊之重大不實表達之風險高於導因於錯誤者。

  2. 對與查核攸關之內部控制取得必要之瞭解,以設計當時情況下適當之查核程序,惟其目的非對巨大集團內部控制之有效性表示意見。

  3. 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會計政策之適當性,及其所作會計估計與相關揭露之合理性。

  4. 依據所取得之查核證據,對管理階層採用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適當性,以及使巨大集團繼續經營之能力可能產生重大疑慮之事件或情況是否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作出結論。本會計師若認為該等事件或情況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則須於查核報告中提醒合併財務報表使用者注意合併財務報表之相關揭露,或於該等揭露係屬不適當時修正查核意見。本會計師之結論係以截至查核報告日所取得之查核證據為基礎。惟未來事件或情況可能導致巨大集團不再具有繼續經營之能力。

  5. 評估合併財務報表(包括相關附註)之整體表達、結構及內容,以及合併財務報表是否允當表達相關交易及事件。

14


  1. 對於巨大集團內組成個體之財務資訊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對合併財務報表表示意見。本會計師負責集團查核案件之指導、監督及執行,並負責形成巨大集團查核意見。

本會計師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包括所規劃之查核範圍及時間,以及重大查核發現(包括於查核過程中所辨認之內部控制顯著缺失)。

本會計師亦向治理單位提供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遵循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中有關獨立性之聲明,並與治理單位溝通所有可能被認為會影響會計師獨立性之關係及其他事項(包括相關防護措施)。

本會計師從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中,決定對巨大集團民國 114 年度合併財務報表查核之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於查核報告中敘明該等事項,除非法令不允許公開揭露特定事項,或在極罕見情況下,本會計師決定不於查核報告中溝通特定事項,因可合理預期此溝通所產生之負面影響大於所增進之公眾利益。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會計師蘇定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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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師 蔣淑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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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定堅

蔣淑菁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金管證審字第 1070323246 號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金管證審字第 1000028068 號

中華民國 115 年 3 月 27 日


巨大機器人

民國

1980年1月

單位:新台幣仟元

代碼 資產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金額 % 金額 %
流動資產
1100 現金及約當現金(附註四及六) $ 12,298,072 18 $ 13,998,819 18
111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附註四及七) - - 50 -
1136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附註四、九及三二) 722,948 1 220,139 -
1150 應收票據(附註四、十及二四) 254,129 - 109,018 -
1170 應收帳款淨額(附註四、十、二四、三一及三二) 9,189,673 13 10,694,425 14
1200 其他應收款(附註十及三一) 337,536 - 165,310 -
1220 本期所得稅資產(附註四及二六) 581,713 1 331,110 1
1310 存貨(附註四及十一) 20,241,818 29 26,290,073 33
1470 其他流動資產(附註四、十四及二四) 1,997,486 3 2,612,266 3
11XX 流動資產總計 45,623,375 65 54,421,210 69
非流動資產
1517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附註四及八) 27,919 - 30,005 -
1535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附註四及九) 3,773,280 6 3,963,915 5
1550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附註四及十三) 222,969 - 193,990 -
1600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附註四、十五及三一) 12,348,298 18 12,684,570 16
1755 使用權資產(附註四及十六) 3,130,007 5 3,432,830 4
1805 商譽(附註四) 75,792 - 70,288 -
1821 其他無形資產(附註四及十七) 850,358 1 849,836 1
1840 遞延所得稅資產(附註四及二六) 2,951,171 4 2,854,118 4
1915 預付設備款 521,729 1 355,444 1
1975 淨確定福利資產-非流動(附註四及二二) 112,234 - 75,306 -
1995 其他非流動資產 110,955 - 102,654 -
15XX 非流動資產總計 24,124,712 35 24,612,956 31
1XXX 資產總計 $ 69,748,087 100 $ 79,034,166 100
代碼負債及權益
流動負債
2100 短期銀行借款(附註十八及三二) $ 7,370,538 10 $ 13,410,792 17
212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流動(附註四及七) 144,265 - 49,445 -
2150 應付票據 1,355,008 2 1,340,986 2
2170 應付帳款(附註三一) 4,092,096 6 4,401,458 6
2219 其他應付款(附註二十及三一) 8,864,596 13 9,094,500 11
2230 本期所得稅負債(附註四及二六) 397,383 1 683,099 1
2250 負債準備-流動(附註四及二一) 370,853 - 334,053 -
2280 租賃負債-流動(附註四及十六) 571,412 1 626,222 1
2320 一年內到期之長期銀行借款及應付公司債(附註十八及十九) 854,357 1 4,368,836 6
2399 其他流動負債(附註二四) 654,654 1 734,002 1
21XX 流動負債總計 24,675,162 35 35,043,393 45
非流動負債
2540 長期銀行借款(附註十八) 3,745,782 6 3,022,870 4
2570 遞延所得稅負債(附註四及二六) 2,235,077 3 2,034,896 3
2580 租賃負債-非流動(附註四及十六) 1,058,917 2 1,182,831 1
2630 遞延收入-非流動(附註四及十八) 909,331 1 916,396 1
2670 其他非流動負債(附註四及二一) 106,806 - 96,231 -
25XX 非流動負債總計 8,055,913 12 7,253,224 9
2XXX 負債總計 32,731,075 47 42,296,617 54
歸屬於本公司業主之權益
3110 普通股股本 3,920,654 5 3,920,646 5
3200 資本公積 4,806,157 7 4,766,678 6
保留盈餘
3310 法定盈餘公積 7,008,728 10 6,876,907 9
3320 特別盈餘公積 1,308,238 2 1,984,825 2
3350 未分配盈餘 17,923,688 26 17,514,653 22
3400 其他權益 ( 905,479) ( 1) ( 1,308,238) ( 2)
31XX 本公司業主之權益總計 34,061,986 49 33,755,471 42
36XX 非控制權益 2,955,026 4 2,982,078 4
3XXX 權益總計 37,017,012 53 36,737,549 46
負債與權益總計 $ 69,748,087 100 $ 79,034,166 100

董事長:劉浦昌

後附之附註係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經理人:劉素娟

會計主管:潘巧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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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大機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合併成立一週

1998年12月31日

民國114年及115年12月31日至12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惟

每股盈餘為元

代碼 114年度 113年度
金額 % 金額 %
4000 營業收入(附註四、二四及三一) $ 60,253,963 100 $ 71,278,772 100
5000 營業成本(附註十一、二五及三一) 48,316,713 80 57,744,734 81
5900 營業毛利 11,937,250 20 13,534,038 19
營業費用(附註二五及三一)
6100 推銷費用 7,595,163 13 7,752,287 11
6200 管理費用 2,036,124 3 2,500,611 3
6300 研究發展費用 1,323,968 2 1,424,074 2
6450 預期信用減損迴轉利益(附註四及十) ( 99,159) - ( 1,419) -
6000 營業費用合計 10,856,096 18 11,675,553 16
6900 營業淨利 1,081,154 2 1,858,485 3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7050 財務成本(附註二五) ( 659,092) ( 1) ( 1,087,640) ( 2)
7060 採用權益法之關聯企業損益份額(附註十三) 7,730 - 29,604 -
7100 利息收入 367,168 - 644,199 1
7190 其他收入(附註十八、二五及三一) 520,264 1 661,264 1
7130 其他利益及損失(附註十五、十九及二五) 67,224 - 251,110 -
7000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 303,294 - 498,537 -
7900 稅前淨利 1,384,448 2 2,357,022 3
7950 所得稅費用(附註四及二六) 518,046 1 876,918 1
8200 本年度淨利(接次頁) 866,402 1 1,480,104 2

(承前頁)

代碼 114年度 113年度
金額 % 金額 %
其他綜合損益(附註四)
8310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11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
(附註二二) $ 4,353 - $ 67,741 -
8316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
未實現評價損益 ( 2,086) - 6,568 -
8320 採用權益法之關聯企業其他綜合損益份額 ( 322) - 682 -
8349 與不重分類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
(附註二六) ( 871) - ( 13,548) -
1,074 - 61,443 -
8360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61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468,094 1 958,622 1
8370 採用權益法之關聯企業其他綜合損益份額 ( 87) - 622 -
8399 與可能重分類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
(附註二六) ( 101,313) - ( 167,933) -
366,694 1 791,311 1
8300 本年度其他綜合損益(稅後淨額) 367,768 1 852,754 1
8500 本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 1,234,170 2 $ 2,332,858 3
淨利歸屬於:
8610 本公司業主 $ 723,329 1 $ 1,264,013 2
8620 非控制權益 143,073 - 216,091 -
8600 $ 866,402 1 $ 1,480,104 2

(接次頁)


(承前頁)

114年度 113年度
代碼 金額 % 金額 %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
8710 本公司業主 $ 1,129,570 2 $ 1,994,808 3
8720 非控制權益 104,600 - 338,050 -
8700 $ 1,234,170 2 $ 2,332,858 3
每股盈餘(附註二七)
9750 基本 $ 1.84 $ 3.22
9850 稀釋 $ 1.84 $ 3.21

後附之附註係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董事長:劉湧昌
經理人:劉素娟
會計主管:潘巧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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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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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代 绩 普通股股本 资本公检 保 留 监 修 2020年普通股股本增速增长率 普通股股本增速增长率
法定监察公检 特别监察公检 未分配监察 不定价金额监察
A1 $ 3,920,646 $ 4,726,957 $ 6,531,622 $ 1,904,900 $ 18,581,965 ($ 1,980,336) ($ 4,489) $ 33,681,265
112年度监察指标及分配
B1 法定监察公检 - - 345,285 - ( 345,285) - -
B3 特别监察公检 - - - 79,925 ( 79,925) - -
B5 本公司股東现金股利 - - - - ( 1,960,323) - ( 1,960,323)
C7 採用權益法因利之關聯企業之變動數 - 39,721 - - - - 39,721
Q1 處分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 - - - - 15 - ( 15)
D1 113年度净利 - - - - 1,264,013 - 1,264,013
D3 113年度稅後其他綜合損益 - - - - 54,193 672,352 4,250
D5 113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 - - - 1,318,206 672,352 4,250
Z1 113年12月31日餘額 3,920,646 4,766,678 6,876,907 1,984,825 17,514,653 ( 1,307,984) ( 254)
113年度监察指标及分配
B1 法定监察公检 - - 131,821 - ( 131,821) - -
B3 回轉特別监察公检 - - - ( 676,587) 676,587 - -
B5 本公司股東現金股利 - - - - ( 862,542) - ( 862,542)
C7 採用權益法因利之關聯企業之變動數 - 39,289 - - - - 39,289
I1 公司債務插為普通股 8 190 - - - - 198
D1 114年度净利 - - - - 723,329 - 723,329
D3 114年度稅後其他綜合損益 - - - - 3,482 405,167 ( 2,408)
D5 114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 - - - 726,811 405,167 ( 2,408)
O1 子公司股東現金股利 - - - - - - ( 131,652)
Z1 114年12月31日餘額 $ 3,920,654 $ 4,806,157 $ 7,008,728 $ 1,308,238 $ 17,923,688 ($ 902,817) ($ 2,662)

復附之附註係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會計主管:潘巧莉

王大典

王大典

12月31日

王大典

12月131日

王大典

12月131日


巨大機械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股東流量表

民國114年及12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代碼 114年度 113年度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A10000 本年度稅前淨利收益費損項目 $ 1,384,448 $ 2,357,022
A20100 折舊費用及攤銷費用 2,554,073 2,535,995
A20300 預期信用減損迴轉利益 ( 99,159) ( 1,419)
A2040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及負債之淨損失 90,885 137,698
A21000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損失 57,274 -
A20900 財務成本 659,092 1,087,640
A21200 利息收入 ( 367,168) ( 644,199)
A21300 股利收入 ( 49) ( 32)
A22300 採用權益法之關聯企業損益份額 ( 7,730) ( 29,604)
A22500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淨損失 11,729 13,458
A22600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減損損失 9,405 -
A23700 存貨跌價及呆滯損失(回升利益) ( 463,722) 1,914,374
A24100 未實現外幣兌換淨損失(利益) 59,425 ( 109,082)
A29900 遞延收入 ( 51,648) ( 45,120)
A29900 租賃修改損失(利益) 17 ( 1,928)
A30000 營業資產及負債之淨變動數
A31130 應收票據 ( 139,505) 18,592
A31150 應收帳款 2,909,330 1,048,520
A31180 其他應收款 ( 31,735) 45,702
A31200 存 貨 7,137,635 7,319,551
A31240 其他流動資產 ( 493,482) ( 146,474)
A32130 應付票據 9,769 ( 115,153)
A32150 應付帳款 ( 321,402) 401,710
A32180 其他應付款 ( 327,307) ( 150,495)
A32200 負債準備 42,407 ( 49,388)
A32230 其他流動負債 ( 87,857) 45,290
A32240 淨確定福利資產 ( 32,575) ( 77,920)
A33000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入 12,502,150 15,554,738
A33100 收取之利息 239,904 693,239
A33300 支付之利息 ( 587,793) ( 1,044,572)
A33500 支付之所得稅 ( 1,006,086) ( 3,054,032)
AAAA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11,148,175 12,149,373

(接次頁)


(承前頁)

代碼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114年度 113年度
B00020 處分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 $ 37,871
B00040 取得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 622,690) ( 4,663,438)
B00050 處分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316,992 1,606,862
B00100 取得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260,781) ( 89,991)
B00200 處分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313,404 -
B02700 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1,088,344) ( 1,061,617)
B02800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價款 82,960 102,103
B04500 取得無形資產 ( 172,948) ( 686,117)
B05350 取得使用權資產 - ( 420,736)
B06800 其他非流動資產增加 ( 2,210) ( 3,512)
B07100 預付設備款增加 ( 542,350) ( 347,399)
B07600 收取之股利 17,821 8,918
B09900 取得政府補助款 17,719 57,188
BBBB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 1,940,427) ( 5,459,868)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C05700 支付非控制權益現金股利 ( 131,652) -
C00200 短期銀行借款淨減少 ( 6,422,281) ( 5,053,744)
C01300 償還公司債 ( 3,999,800) -
C01600 舉借長期銀行借款 2,489,487 16,580
C01700 償還長期銀行借款 ( 1,402,996) ( 432,086)
C04020 租賃負債本金償還 ( 501,044) ( 410,269)
C04400 其他非流動負債增加(減少) ( 193) 7,735
C04500 發放現金股利 ( 862,542) ( 1,960,323)
CCCC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 10,831,021) ( 7,832,107)
DDDD 匯率變動對現金及約當現金之影響 ( 77,474) 349,106
EEEE 本年度現金及約當現金淨減少 ( 1,700,747) ( 793,496)
E00100 年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13,998,819 14,792,315
E00200 年底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12,298,072 $ 13,998,819

後附之附註係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董事長:劉湧昌
經理人:劉素娟
會計主管:潘巧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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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loitte.

勤業眾信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110016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100號20樓

Deloitte & Touche

20F, Taipei Nan Shan Plaza

No. 100, Songren Rd.,

Xinyi Dist., Taipei 110016, Taiwan

Tel: +886 (2) 2725-9988

Fax: +886 (2) 4051-6888

www.deloitte.com.tw

會計師查核報告

巨大機械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公鑑:

查核意見

巨大機械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民國 114 年及 113 年 12 月 31 日之個體資產負債表,暨民國 114 年及 113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之個體綜合損益表、個體權益變動表與個體現金流量表,以及個體財務報表附註(包括重大會計政策彙總),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基於本會計師之查核結果及其他會計師之查核報告(請參閱其他事項段),上開個體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足以允當表達巨大機械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民國 114 年及 113 年 12 月 31 日之個體財務狀況,暨民國 114 年及 113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之個體財務績效及個體現金流量。

查核意見之基礎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受託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審計準則執行查核工作。本會計師於該等準則下之責任將於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表之責任段進一步說明。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依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與巨大機械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保持超然獨立,並履行該規範之其他責任。基於本會計師之查核結果及其他會計師之查核報告,本會計師相信已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表示查核意見之基礎。

23


關鍵查核事項

關鍵查核事項係指依本會計師之專業判斷,對巨大機械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民國 114 年度個體財務報表之查核最為重要之事項。該等事項已於查核個體財務報表整體及形成查核意見之過程中予以因應,本會計師並不對該等事項單獨表示意見。

茲對巨大機械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民國 114 年度個體財務報表之關鍵查核事項敘明如下:

主要客戶銷貨收入之真實性

巨大機械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民國 114 年度主要客戶銷貨收入占營業收入比例重大,由於來自主要客戶之銷貨收入金額相對其他客戶集中,故將其列為關鍵查核事項。有關收入認列之會計政策請參閱附註四。

本會計師針對上述事項已執行之主要查核程序如下:

  1. 瞭解與收入認列有關之內部控制,並測試其運作之有效性。
  2. 取得主要客戶交易明細並選樣測試,核對主要客戶原始訂單、出貨憑證及確認貨款收回情形。
  3. 檢視期後發生重大銷貨退回及折讓情形,以確認銷貨收入之發生。

其他事項

採權益法之被投資公司中,民國 114 及 113 年度微程式資訊股份有限公司之財務報表係由其他會計師查核,因此本會計師對上開個體財務報表所表示之意見中,有關上述公司採用權益法之投資及其認列之綜合損益總額,係依據其他會計師之查核報告認列。民國 114 年及 113 年 12 月 31 日,對上述被投資公司採用權益法之投資餘額分別為新台幣(以下同)207,597 仟元及 181,623 仟元,分別占個體資產總額 0.5% 及 0.4%;民國 114 年及 113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對上述被投資公司所認列之綜合損益總額分別為 4,457 仟元及 32,221 仟元,分別占個體綜合損益總額 0.4% 及 1.6%。

管理階層與治理單位對個體財務報表之責任

管理階層之責任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允當表達之個體財務報表,且維持與個體財務報表編製有關之必要內部控制,以確保個體財務報表未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

24


於編製個體財務報表時,管理階層之責任亦包括評估巨大機械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相關事項之揭露,以及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採用,除非管理階層意圖清算巨大機械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或停止營業,或除清算或停業外別無實際可行之其他方案。

巨大機械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之治理單位(含審計委員會)負有監督財務報導流程之責任。

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表之責任

本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表之目的,係對個體財務報表整體是否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取得合理確信,並出具查核報告。合理確信係高度確信,惟依照審計準則執行之查核工作無法保證必能偵出個體財務報表存有之重大不實表達。不實表達可能導因於舞弊或錯誤。如不實表達之個別金額或彙總數可合理預期將影響個體財務報表使用者所作之經濟決策,則被認為具有重大性。

本會計師依照審計準則查核時,運用專業判斷及專業懷疑。本會計師亦執行下列工作:

  1. 辨認並評估個體財務報表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對所評估之風險設計及執行適當之因應對策;並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查核意見之基礎。因舞弊可能涉及共謀、偽造、故意遺漏、不實聲明或踰越內部控制,故未偵出導因於舞弊之重大不實表達之風險高於導因於錯誤者。

  2. 對與查核攸關之內部控制取得必要之瞭解,以設計當時情況下適當之查核程序,惟其目的非對巨大機械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性表示意見。

  3. 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會計政策之適當性,及其所作會計估計與相關揭露之合理性。

  4. 依據所取得之查核證據,對管理階層採用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適當性,以及使巨大機械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可能產生重大疑慮之事件或情況是否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作出結論。本會計師若認為該等事件或情況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則須於查核報告中提醒個體財務報表使用者注意個體財務報表之相關揭露,或於該等揭露係屬不適當時修正查核

25


意見。本會計師之結論係以截至查核報告日所取得之查核證據為基礎。惟未來事件或情況可能導致巨大機械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不再具有繼續經營之能力。

  1. 評估個體財務報表(包括相關附註)之整體表達、結構及內容,以及個體個體財務報表是否允當表達相關交易及事件。

  2. 對於巨大機械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內組成個體之財務資訊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對個體財務報表表示意見。本會計師負責查核案件之指導、監督及執行,並負責形成巨大機械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查核意見。

本會計師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包括所規劃之查核範圍及時間,以及重大查核發現(包括於查核過程中所辨認之內部控制顯著缺失)。

本會計師亦向治理單位提供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遵循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中有關獨立性之聲明,並與治理單位溝通所有可能被認為會影響會計師獨立性之關係及其他事項(包括相關防護措施)。

本會計師從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中,決定對巨大機械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民國 114 年度個體財務報表查核之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於查核報告中敘明該等事項,除非法令不允許公開揭露特定事項,或在極罕見情況下,本會計師決定不於查核報告中溝通特定事項,因可合理預期此溝通所產生之負面影響大於所增進之公眾利益。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會計師蘇定堅

img-6.jpeg

會計師蔣淑菁

img-7.jpeg

許定安

黃淑菁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金管證審字第 1070323246 號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金管證審字第 1000028068 號

中華民國 115 年 3 月 27 日

26


巨人

民國11

114年12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113年12月31日

代碼 資產 金額 % 金額 %
流動資產
1100 現金及約當現金(附註四及六) $ 634,501 1 $ 5,499,995 12
111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附註四及七) - - 50 -
1136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附註四、九及三一) 25,900 - - -
1170 應收帳款-非關係人淨額(附註四、十及二四) 698,637 2 866,707 2
1180 應收帳款-關係人(附註四、二四及三十) 1,696,213 4 2,038,680 4
1200 其他應收款(附註十及三十) 1,795,058 4 281,613 1
1220 本期所得稅資產(附註四及二六) 211,869 1 236,057 1
1310 存貨(附註四及十一) 2,694,045 6 2,831,212 6
1470 其他流動資產(附註十三) 85,454 - 109,222 -
11XX 流動資產總計 7,841,677 18 11,863,536 26
非流動資產
1517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附註四及八) 27,919 - 30,005 -
1550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附註四及十二) 29,993,093 68 27,994,712 61
1600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附註四及十四) 3,532,863 8 3,784,209 8
1755 使用權資產(附註四及十五) 295,296 1 259,245 1
1760 投資性不動產(附註四及十六) 186,329 1 188,853 -
1821 其他無形資產(附註四、十七及三十) 615,910 1 577,692 1
1840 遞延所得稅資產(附註四及二六) 1,205,292 3 1,183,377 3
1915 預付設備款 118,789 - 58,344 -
1975 淨確定福利資產-非流動(附註四及二二) 110,595 - 73,258 -
1990 其他非流動資產 10,860 - 12,375 -
15XX 非流動資產總計 36,096,946 82 34,162,070 74
1XXX 資產總計 $43,938,623 100 $46,025,606 100
代碼負債及權益
流動負債
2100 短期銀行借款(附註十八) $ 602,128 2 $ - -
212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流動(附註四及七) 144,265 - 49,445 -
2150 應付票據 537 - 636 -
2170 應付帳款-非關係人 1,317,289 3 1,499,997 3
2180 應付帳款-關係人(附註三十) 474,876 1 424,073 1
2219 其他應付款(附註二十及三十) 1,882,210 4 2,792,573 6
2230 本期所得稅負債(附註四及二六) 193,350 1 635,923 2
2250 負債準備-流動(附註四及二一) 102,615 - 81,819 -
2280 租賃負債-流動(附註四及十五) 7,763 - 6,702 -
2320 一年內到期之長期銀行借款及應付公司債(附註十八及十九) 852,035 2 4,219,264 9
2399 其他流動負債(附註二四) 87,783 - 82,194 -
21XX 流動負債總計 5,664,851 13 9,792,626 21
非流動負債
2540 長期銀行借款(附註十八) 2,189,137 5 629,810 1
2570 遞延所得稅負債(附註四及二六) 1,694,412 4 1,567,397 4
2580 租賃負債-非流動(附註四及十五) 289,354 - 253,206 1
2630 遞延收入-非流動(附註四及十八) 15,735 - 27,096 -
2650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管轄(附註四及十二) 23,148 - - -
25XX 非流動負債總計 4,211,786 9 2,477,509 6
2XXX 負債總計 9,876,637 22 12,270,135 27
權益
3110 普通股股本 3,920,654 9 3,920,646 9
3200 資本公積 4,806,157 11 4,766,678 10
保留盈餘
3310 法定盈餘公積 7,008,728 16 6,876,907 15
3320 特別盈餘公積 1,308,238 3 1,984,825 4
3350 未分配盈餘 17,923,688 41 17,514,653 38
3400 其他權益 ( 905,479) ( 2) ( 1,308,238) ( 3)
3XXX 權益總計 34,061,986 78 33,755,471 73
負債及權益總計 $43,938,623 100 $46,025,606 100

董事長:劉湧昌

後附之附註係本個體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經理人:劉素娟

會計主管:潘巧莉

工業通


巨大機構金融服務有限公司

保健部合規公共

民國114年及115年11月31日至12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惟

每股盈餘為元

代碼 114年度 113年度
金額 % 金額 %
4000 營業收入(附註四、二四及三十) $ 13,542,323 100 $ 15,081,204 100
5000 營業成本(附註十一、二五及三十) 12,832,012 95 14,947,979 99
5900 營業毛利 710,311 5 133,225 1
5920 與子公司之已實現銷貨利益 726,074 5 859,037 6
5950 已實現營業毛利 1,436,385 10 992,262 7
營業費用(附註二五及三十)
6100 推銷費用 806,967 6 762,891 5
6200 管理費用 1,058,211 8 914,887 6
6300 研究發展費用 522,979 4 585,555 4
6450 預期信用減損迴轉利益(附註四及十) (196,361) (2) (181,505) (1)
6000 營業費用合計 2,191,796 16 2,081,828 14
6900 營業淨損 (755,411) (6) (1,089,566) (7)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7030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損失(附註十九) (57,274) - - -
7050 財務成本(附註二五) (119,048) (1) (92,652) (1)
7070 採用權益法之子公司及關聯企業損益份額(附註十二) 1,346,833 10 2,192,314 14
7100 利息收入(附註三十) 114,179 1 296,886 2
7120 權利金收入(附註三十) 167,795 1 324,378 2
7190 其他收入(附註十六、十八及三十) 125,107 1 146,612 1

(接次頁)


(承前頁)

114年度 113年度
代碼 金額 % 金額 %
7230 外幣兌換淨利益 $ 134,077 1 $ 395,575 3
7590 其他支出(附註十六) ( 13,884) - ( 4,416) -
7635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及負債淨損失 ( 90,885) ( 1) ( 143,075) ( 1)
7000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 1,606,900 12 3,115,622 20
7900 稅前淨利 851,489 6 2,026,056 13
7950 所得稅費用(附註四及二六) 128,160 1 762,043 5
8200 本年度淨利 723,329 5 1,264,013 8
其他綜合損益(附註四)
8310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11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
(附註二二) 4,790 - 66,730 -
8316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
未實現評價損益 ( 2,086) - ( 860) -
8330 採用權益法之子公司及關聯企業之其他綜合損益份額 ( 672) - 5,919 -
8349 與不重分類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
(附註二六) ( 958) - ( 13,346) -
1,074 - 58,443 -
8360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61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506,567 4 839,663 6
8370 採用權益法之關聯企業之其他綜合損益份額 ( 87) - 622 -

(接次頁)


(承前頁)

114年度 113年度
代碼 金額 % 金額 %
8399 與可能重分類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附註二六) ($ 101,313) (1) ($ 167,933) (1)
405,167 3 672,352 5
8300 本年度其他綜合損益(稅後淨額) 406,241 3 730,795 5
8500 本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 1,129,570 8 $ 1,994,808 13
每股盈餘(附註二七)
9750 基 本 $ 1.84 $ 3.22
9850 稀 釋 $ 1.84 $ 3.21

後附之附註係本個體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董事長:劉湧昌
經理人:劉素娟
會計主管:潘巧莉

30


12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img-0.jpeg

代碼 普通股股本 (附註二三) 資本公積 (附註十二及二三) 保留 蓋餘(附註二三) 國外營運機構 財務報表描算 之兌換差額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本實現評價損益 權益總計
法定蓋餘公積 特別蓋餘公積 未分配蓋餘
A1 113年1月1日餘額 $ 3,920,646 $ 4,726,957 $ 6,531,622 $ 1,904,900 $ 18,581,965 ($ 1,980,336) ($ 4,489) $ 33,681,265
112年度蓋餘指撥及分配
B1 法定蓋餘公積 - - 345,285 - (345,285) - - -
B3 特別蓋餘公積 - - - 79,925 (79,925) - - -
B5 現金股利 - - - - (1,960,323) - - (1,960,323)
C7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之變動數 - 39,721 - - - - - 39,721
Q1 處分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 - - - - 15 - (15) -
D1 113年度淨利 - - - - 1,264,013 - - 1,264,013
D3 113年度稅後其他綜合損益 - - - - 54,193 672,352 4,250 730,795
D5 113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 - - - 1,318,206 672,352 4,250 1,994,808
Z1 113年12月31日餘額 3,920,646 4,766,678 6,876,907 1,984,825 17,514,653 (1,307,984) (254) 33,755,471
113年度蓋餘指撥及分配
B1 法定蓋餘公積 - - 131,821 - (131,821) - - -
B3 短轉特別蓋餘公積 - - - (676,587) 676,587 - - -
B5 現金股利 - - - - (862,542) - - (862,542)
C7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之變動數 - 39,289 - - - - - 39,289
I1 公司債轉換為普通股 8 190 - - - - - 198
D1 114年度淨利 - - - - 723,329 - - 723,329
D3 114年度稅後其他綜合損益 - - - - 3,482 405,167 (2,408) 406,241
D5 114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 - - - 726,811 405,167 (2,408) 1,129,570
Z1 114年12月31日餘額 $ 3,920,654 $ 4,806,157 $ 7,008,728 $ 1,308,238 $ 17,923,688 ($ 902,817) ($ 2,662) $ 34,061,986

13

競運人:劉素娟

會計主管:潘巧莉

星事長:劉清昌


巨大機械人工智能有限公司

個經理部

民國114年及113年年月日至12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代碼 114年度 113年度
A10000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本年度稅前淨利收益費損項目 $ 851,489 $2,026,056
A20100 折舊費用及攤銷費用 665,457 709,830
A20300 預期信用減損迴轉利益 ( 196,361) ( 181,505)
A2040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及負債之淨損失 90,885 143,075
A21000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損失 57,274 -
A20900 財務成本 119,048 92,652
A21200 利息收入 ( 114,179) ( 296,886)
A21300 股利收入 ( 49) ( 32)
A22400 採用權益法之子公司及關聯企業損益之份額 ( 1,346,833) ( 2,192,314)
A22500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淨損失 256 776
A23700 存貨跌價及呆滯損失(回升利益) ( 34,925) 224,495
A24000 與子公司未實現銷貨利益 ( 726,074) ( 859,037)
A24100 未實現外幣兌換淨利益 ( 136,275) ( 150,619)
A24600 提列(迴轉)負債準備 20,796 ( 30,623)
A29900 租賃修改利益 - ( 1,767)
A30000 營業資產及負債之淨變動數
A31150 應收帳款 727,642 3,763,179
A31180 其他應收款 128,327 72,128
A31200 存 貨 172,092 1,153,233
A31240 其他流動資產 23,768 110,817
A32130 應付票據 ( 99) 636
A32150 應付帳款 ( 137,013) 102,937
A32180 其他應付款 ( 988,640) 373,463
A32230 其他流動負債 5,474 ( 87,993)
A32240 淨確定福利資產 ( 32,547) ( 10,180)
A33000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入(出) ( 850,487) 4,962,321
A33100 收取之利息 66,383 331,257

(接次頁)


(承前頁)

代碼 114年度 113年度
A33300 支付之利息 ($ 46,461) ($ 39,210)
A33500 支付之所得稅 ( 543,715) ( 2,059,346)
AAAA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出) ( 1,374,280) 3,195,022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B00100 取得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44,141) ( 95,368)
B00200 處分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100,551 -
B00040 取得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 25,900) -
B01800 取得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 ( 4,830)
B02700 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59,239) ( 84,715)
B02800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價款 1,972 -
B04300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增加 ( 1,673,480) ( 200,000)
B04400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減少 200,000 4,122,868
B04500 取得無形資產 ( 118,992) ( 505,345)
B06800 其他非流動資產減少 1,514 1,811
B07100 預付設備款增加 ( 290,017) ( 192,108)
B07600 收取子公司及關聯企業股利 731,652 4,268,689
B07600 收取其他股利 49 32
BBBB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出) ( 1,176,031) 7,311,034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C00100 短期銀行借款增加 702,128 500,000
C00200 短期銀行借款減少 ( 100,000) ( 3,800,000)
C01300 償還公司債 ( 3,999,800) -
C01600 舉借長期銀行借款 2,400,000 -
C01700 償還長期銀行借款 ( 354,119) ( 370,057)
C04020 租賃負債本金償還 ( 11,969) ( 10,952)
C04500 發放現金股利 ( 862,542) ( 1,960,323)
C05400 取得子公司股權 ( 88,881) ( 96,990)
CCCC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 2,315,183) ( 5,738,322)
EEEE 本年度現金及約當現金淨增加(減少) ( 4,865,494) 4,767,734
E00100 年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5,499,995 732,261
E00200 年底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634,501 $5,499,995

後附之附註係本個體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董事長:劉湧昌
經理人:劉素娟
會計主管:潘巧莉

33


巨大機械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訂對照表

修正後 修正前 修訂理由
第 十八 條:本公司設置事九至十三人,採候選人提名制度,由股東會就董事候選人名單中選任之,任期均為三年,連選得連任。 第 十八 條:本公司設置事九至十一人,採候選人提名制度,由股東會就董事候選人名單中選任之,任期均為三年,連選得連任。 配合上市公司獨立董事人數不得少於董事席次三分之一及公司實務運作
第三十一條:本章程訂立於民國六十一年十月十三日。……第四十三次修正於民國一〇八年六月二十一日。第四十四次修正於民國一〇九年六月十九日。第四十五次修正於民國一一〇年七月八日。第四十六次修正於民國一一一年六月二十三日。第四十七次修正於民國一一四年六月二十三日。第四十八次修正於民國一一五年六月十八日。 第三十一條:本章程訂立於民國六十一年十月十三日。……第四十三次修正於民國一〇八年六月二十一日。第四十四次修正於民國一〇九年六月十九日。第四十五次修正於民國一一〇年七月八日。第四十六次修正於民國一一一年六月二十三日。第四十七次修正於民國一一四年六月二十三日。 增訂修訂日期

34


35

巨大機械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股份有限公司之規定組織之,定名為巨大機械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稱定名為Giant Manufacturing Co.,Ltd.。

第二條:本公司所營事業如下:

  • 投資經營下列產品之研究、設計、開發、製造及銷售:自行車相關整合關鍵零組件及配件之研發及技術服務。
  • 上述產品所屬營業項目及代碼:
  • 一、I501010 產品設計業。
  • 二、F401021 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輸入業。
  • 以下限科學工業園區外經營。
  • 三、CA04010 表面處理業。
  • 四、CB01010 機械設備製造業。
  • 五、CB01990 其他機械製造業。
  • 六、CC01010 發電、輸電、配電機械製造業。
  • 七、CD01010 船舶及其零件製造業。
  • 八、CD01030 汽車及其零件製造業。
  • 九、CD01040 機車及其零件製造業。
  • 十、CD01050 自行車及其零件製造業。
  • 十一、CD01060 航空器及其零件製造業。
  • 十二、CF01011 醫療器材製造業。
  • 十三、CH01010 體育用品製造業。
  • 十四、F109070 文教、樂器、育樂用品批發業。
  • 十五、F114040 自行車及其零件批發業。
  • 十六、F209060 文教、樂器、育樂用品零售業。
  • 十七、F214040 自行車及其零件零售業。
  • 十八、F401010 國際貿易業。
  • 十九、JA02030 自行車修理業。
  • 二十、F108031 醫療器材批發業。
  • 二十一、F208031 醫療器材零售業。
  • 二十二、F113070 電信器材批發業。
  • 二十三、C302010 織布業。
  • 二十四、C303010 不織布業。
  • 二十五、C801100 合成樹脂及塑膠製造業。

二十六、C901020 玻璃及玻璃製品製造業。
二十七、C901060 耐火材料製造業。
二十八、F207200 化學原料零售業。
二十九、F107200 化學原料批發業。
三十、G801010 倉儲業
三十一、IZ06010 理貨包裝業
三十二、ZZ99999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第三條:本公司經董事會決議通過後得為對外保證。
第三條之一:本公司所有轉投資總額得超過實收股本百分之四十。
第四條:本公司設於中部科學工業園區,必要時經董事會之決議,得於其他各地點設立分支機構。
第五條:本公司之公告方式依照公司法第二十八條規定辦理。

第二章 股份

第六條:本公司資本額定為新台幣肆拾玖億伍仟萬元,分為肆億玖仟伍佰萬股,每股新台幣壹拾元。本公司股份為普通股,授權由董事會分次發行之。
第七條:本公司股票概為記名式,由代表公司之董事簽名或蓋章,並經依法得擔任股票發行簽證人之銀行簽證後發行之;本公司發行股份得採用無實體發行,但應洽證券集中保管事業機構辦理。
第八條:股東應將其真實姓名、住所報明本公司,並填具印鑑卡送交本公司存查,印鑑如有遺失,依主管機關頒佈之「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規定辦理。
第九條:股份轉讓時應由轉讓人、受讓人加蓋印鑑填具股份轉讓申請書向本公司申請過戶,並將受讓人姓名記載於公司股東名簿,否則不得以其轉讓對抗公司,其因繼承關係請求更名者,應由繼承人提出合法證明文件送核。
第十條:本公司股票事務處理辦法,悉依有關法令及主管機關之規定辦法。
第十一條:每屆股東常會前六十日內,臨時會前三十日內或公告決定分派股息及紅利或其他利益之基準日前五日內停止股票過戶。

第三章 股東會

第十二條:股東會分常會及臨時會兩種,常會每年召開一次,於每會計年度終了後六個月內召開,臨時會於必要時依法召集之。
本公司股東會開會時,得以視訊會議或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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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式為之。

第十三 條:股東因故不能出席股東會時得出具委託書載明授權範圍委託代理人出席,其代理不限於本公司之股東,但一股東以出具一委託書,並以委託一人為限,應於股東會開會五日前寄達公司,一人同時受二人以上股東委託時,除公司法或其他相關法令另有規定外,其代理之表決權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表決權之百分之三,超過之表決權不予計算,委託書之使用依主管機關頒佈之公開發行公司出席股東會使用委託書規則辦理。

第十四 條:股東會由董事會召集者,其主席依第二〇八條第三項規定辦理;由董事會以外之其他召集權人召集者,主席由該召集權人擔任之,召集權人有二人以上時,應互推一人擔任之。

第十五 條:本公司股東除法令另有規定外,每股有一表決權。

第十六 條:股東會之決議除公司法另有規定外,應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之股東出席,以出席之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行之,出席股東不滿前項定額,而有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一以上股東出席時,得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為假決議,並將假決議通知各股東於一個月內再行召集股東會,如仍有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一以上股東出席,並經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視同前項之決議。

第十七 條:股東會之決議事項,應作成議事錄,由主席簽名或蓋章,並於會後二十日內將議事錄分發各股東。議事錄之分發,得以公告方式為之。上項議事錄連同出席股東之出席簽到卡及代理出席委託書一併保存於本公司。保存期限依公司法第一八三條規定辦理。

第四章 董事及審計委員會

第十八 條:本公司設董事九至十一人,採候選人提名制度,由股東會就董事候選人名單中選任之,任期均為三年,連選得連任。

第十八 條之一:本公司上述董事名額中,獨立董事人數不得少於3人,且不得少於董事席次五分之一,由股東會就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中選任之。有關獨立董事之專業資格、持股、兼職限制、提名與選任方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依證券主管機關之相關規定辦理。

第十九 條:董事缺額達三分之一時,董事會應依法召開股東會補選之,但補選就任之董事任期以補足原任之期限為限。

第二十條:董事組織董事會,董事長之選任,應由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出席董事過半數之同意,由董事互選一人為董事長,依照法令章程及股東會之決議執行本公司一切事務,對外代表本公司。

第二十一條:本公司經營方針及其他重要事項以董事會決議之,除每屆第一次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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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會,由所得選票最多之董事召集外,其餘由董事長召集之並任為主席,董事長不能行使職務時指定一位董事召集之並任主席,未指定時由董事互推一人召集之並任主席。

第二十二條:董事會最少每季開會一次,臨時董事會得隨時召集之。董事會之決議,除公司法另有規定外,應有過半數董事之出席,以出席董事過半數之同意行之。董事因故不能出席時,得出具委託書,並列舉召集事由之授權範圍,委託其他出席董事代理之,但每一董事以代理一人為限。董事會開會時,如以視訊會議為之,其董事以視訊參與會議者,視為親自出席。決議事項應作成議事錄,依公司法第一八三條規定辦理。

第二十二條之一:董事會之召集,應載明事由,於七日前書面通知各董事。但遇有緊急情事時,得隨時召集之。前項之召集得以書面、傳真或電子方式通知之。

第二十三條:本公司依據證券交易法第十四條之四規定設置審計委員會,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其中一人擔任召集人,且至少一人具備會計或財務專長。

審計委員會及其成員,依公司法、證券交易法暨其他法令規定負責執行監察人之職權。

第二十四條:董事得按月酌支報酬,其報酬授權董事會依其對公司營運參與程度及貢獻之價值議定之;員工按月支付薪資,不論盈虧皆支給之。

第二十四條之一:本公司得為董事購買責任保險,以降低董事因依法執行職務導致被股東或其他關係人控訴之風險。

本公司重要職員得比照辦理。

第五章 經理人

第二十五條:本公司依營運需要設集團總裁及總經理各一人,副總經理及顧問各若干人,其委任、解任、報酬及職權,由董事會依法決定之。

第六章 決算盈餘分配

第二十六條:本公司每會計年度終了,由董事會應編造下列表冊,依法提請股東會承認。

  • 一、營業報告書
  • 二、財務報表
  • 三、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

第二十七條:本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百分之六至百分之十二為員工酬勞,及提撥不高於百分之二為董事酬勞。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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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彌補數額。

前項員工酬勞得以股票或現金為之,其給付對象得包含符合一定條件之從屬公司員工。

員工酬勞數額中,應提撥不低於百分之三十為基層員工之酬勞分配。前述規定應由董事會決議行之,並報告股東會。

第二十七條之一:本公司年度決算如有盈餘,依法繳納稅捐,彌補累積虧損後,再提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時,得不再提列,其餘再依法令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餘額,併同累積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股東股息紅利。

本公司股利政策,係配合目前及未來之發展計畫、考量投資環境、資金需求及國內外競爭狀況,並兼顧股東利益等因素,每年就本期可供分配盈餘提撥不低於百分之二十分配股東股息紅利,分配股東股息紅利時,得以現金或股票方式為之,其中現金股利不低於股利總額的百分之二十。

第二十八條:公積金提存已達股本總額時,得經股東會決議截止提存。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九條:本章程未盡事宜悉遵照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之規定辦理。

第三十條:本公司組織規章及辦事細則由董事會另訂之。

第三十一條:本章程訂立於民國六十一年十月十三日。

第一次修正於民國六十二年四月三十日。

第二次修正於民國六十二年十一月四日。

第三次修正於民國六十四年四月七日。

第四次修正於民國六十五年二月五日。

第五次修正於民國六十七年二月十二日。

第六次修正於民國七十年七月十日。

第七次修正於民國七十一年八月一日。

第八次修正於民國七十二年六月十五日。

第九次修正於民國七十三年五月三十一日。

第十次修正於民國七十四年五月三十一日。

第十一次修正於民國七十五年五月三十一日。

第十三次修正於民國七十七年四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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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次修正於民國七十八年四月七日。

第十七次修正於民國七十八年十一月一日。

第十八次修正於民國七十九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第十九次修正於民國八十年六月二十五日。

第二十次修正於民國八十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第二十一次修正於民國八十一年六月二日。

第二十二次修正於民國八十二年四月二十二日。

第二十三次修正於民國八十三年五月二十一日。

第二十四次修正於民國八十五年五月二十五日。

第二十五次修正於民國八十六年五月三十一日。

第二十六次修正於民國八十七年五月二十九日。

第二十七次修正於民國八十八年五月二十八日。

第二十八次修正於民國八十九年六月二日。

第二十九次修正於民國九十年五月三日。

第三十次修正於民國九十一年六月二十一日。

第三十一次修正於民國九十二年五月三十日。

第三十二次修正於民國九十三年六月十五日。

第三十三次修正於民國九十五年六月二十三日。

第三十四次修正於民國九十六年六月十五日。

第三十五次修正於民國九十八年六月十六日。

第三十六次修正於民國九十九年六月二十五日。

第三十七次修正於民國一〇〇年六月十五日。

第三十八次修正於民國一〇一年六月二十二日。

第三十九次修正於民國一〇三年六月二十三日。

第四十次修正於民國一〇五年六月二十二日。

第四十一次修正於民國一〇六年六月二十二日。

第四十二次修正於民國一〇七年六月二十二日。

第四十三次修正於民國一〇八年六月二十一日。

第四十四次修正於民國一〇九年六月十九日。

第四十五次修正於民國一一〇年七月八日。

第四十六次修正於民國一一一年六月二十三日。

第四十七次修正於民國一一四年六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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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大機械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

一〇七年六月二十二日修訂

壹、目的

為使股東會議之召開有依循之標準,而能順利進行。

貳、適用範圍

本公司全體股東

參、職責及任務

一、本公司股東會議議事依本規則行之。

二、公司應設簽名簿供出席股東(或代理人)簽到,或由出席股東(或代理人)繳交簽到卡以代簽到。

出席股數依簽名簿或繳交之簽到卡,加計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之股數計算之。

三、股東會之出席及表決,應以股份為計算基準。

股東會之決議,對無表決權股東之股份數,不算入已發行股份之總數。

股東每股有一表決權;但受限制或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九條第二項所列無表決權者,不在此限。

本公司召開股東會時,應採行以電子方式並得採行以書面方式行使其表決權;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時,其行使方法應載明於股東會召集通知。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之股東,視為親自出席股東會。但就該次股東會之臨時動議及原議案之修正,視為棄權,故本公司宜避免提出臨時動議及原議案之修正。

四、股東會之主席除公司法另有規定外,由董事長擔任之,董事長請假或因故不能行使職權時,由副董事長代理之,無副董事長或副董事長亦請假或因故不能行使職權時,由董事長指定常務董事一人代理之,其未設常務董事者,指定董事一人代理之,董事長未指定代理人者,由常務董事或董事互推一人代理之。

五、公司得指派所委任之律師、會計師或相關人員列席股東會。辦理股東會之會務人員應佩戴識別證或臂章。

六、公司應將股東會之開會過程全程錄音或錄影,並至少保存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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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已屆開會時間,主席應即宣布開會,惟未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之股東出席時,主席得宣布延後開會,其延後次數以二次為限,延後時間合計不得超過一小時。延後二次仍不足額而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一以上股東出席時,得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為假決議。

前項進行假決議後,如出席股東(或代理人)所代表之股數已足法定數額時,主席得將作成之假決議提請大會追認。

八、股東會之議程由董事會訂定之,會議應依排定之議程進行,非經決議不得變更之。

前項排定之議程於議事(含臨時動議)未終結前,非經決議,主席不得逕行宣佈散會。

會議經決議散會後,股東不得另推選主席於原址或另覓場所續行開會。

九、股東會召開之地點,應於本公司所在地或便利股東出席且適合股東會召開之地點為之,會議開始時間不得早於上午九時或晚於下午三時。

十、出席股東(或代理人)發言前,須先填具發言條載明發言要旨、股東戶號(或出席證編號)及戶名,由主席定其發言順序。

出席股東(或代理人)僅提發言條而未發言者,視為未發言,發言內容與發言條記載不符者,以經確認之發言內容為準。

出席股東發言時,其他股東除經徵得主席及發言股東同意外,不得發言干擾,違反者主席應予制止。

十一、任一議案每一股東(或代理人)發言,非經主席之同意不得超過兩次,每次不得超過五分鐘。

股東發言違反前項規定或超出議題範圍者,主席得制止其發言。

十二、政府或法人為股東時,出席股東會之代表人不限於一人。法人受託出席股東會時,該法人僅得指派一人代表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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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股東指派二人以上之代表出席股東會時,同一議案僅得推由一人發言。

十三、出席股東發言後,主席得親自或指定相關人員答覆。

十四、主席對議案之討論,認為已達可付表決之程度時,得宣布停止討論,提付表決。

十五、議案表決之監票及計票等工作人員,由主席指定之,但監票人員應具有股東身份。表決之結果,應當場報告,並做成記錄。

十六、會議進行中,主席得酌定時間並宣布休息。

十七、議案之表決,除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另有規定外,以出席股東(或代理人)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通過之。表決時,應逐案由主席或其指定人員宣佈出席股東之表決權總數後,由股東逐案進行投票表決,並於股東會召開後當日,將股東同意、反對及棄權之結果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

十八、同一議案有修正案或替代案時,由主席定其表決之順序。如其中一案已獲通過時,其他議案即視為否決,勿庸再行表決。

十九、主席得指揮糾查員(或保全人員)協助維持會場秩序。糾查員(或保全人員)在場協助維持秩序時,應配戴臂章或識別證。

二十、本辦法未盡事項依公司法及有關法令規定辦理。

二十一、本規則經股東會通過後實施,修改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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